课程:
- 1、地方十四五规划:大力推进强省战略 聚焦三大行业
- 2、发改委:优化城镇化布局 促进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
- 3、《浙江省城镇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发布 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 4、“双循环”对城镇化提出新要求
- 5、6457万浙江人沸腾了!中央政策"大礼包"公布 到2035年基本实现共同富裕
- 6、浙江:“十四五”时期全省累计供应住房用地30万亩以上
地方十四五规划:大力推进强省战略 聚焦三大行业
截至目前,各地方相继审议通过了本地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建议,明确了“十四五”期间经济发展目标。证券时报记者梳理发现,9省份规划建议中提出了“经济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增速目标要求。
“十四五”期间,高质量经济发展将被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梳理规划建议,地方的产业布局路线图中,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成三大主线,而这些产业能否成为“长板”,可以从各地“强省”目标中予以观察。
9省份提出经济增速
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贵州、湖南、四川、河南、宁夏、山西、广西、辽宁、海南等9省份提出地区GDP增速“十四五”期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特别是海南提出地区生产总值实现年均增长10%以上。
民银智库宏观与区域研究团队负责人应习文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从前述各省份“十三五”GDP增速看,除山西、辽宁、海南外,其余各省份GDP增速均始终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特别是贵州、湖南、四川领先全国水平的幅度都比较大,因此“十四五”期间提出要高于全国水平,属于对以往成绩的保持。同时由于这些省份大部分处在南方,考虑目前经济南强北弱的局面短期难以改变,因此预计这些省份GDP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难度不大。
“山西和辽宁两个北方省份,会有一些挑战,特别是处在东北地区的辽宁,需要加倍努力。”应习文说。
记者还注意到,江西、安徽、海南、辽宁等还提出经济总量在全国位次前移的发展目标。应习文表示,相比GDP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GDP位次前移的难度更大一些。
强省目标成重要引领
“十四五”期间,高质量经济发展将被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各地继续大力推进强省战略。梳理规划建议,地方的产业布局路线图中,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成三大主线,而这些产业能否成为“长板”,可以从各地“强省”目标中予以观察。
根据各地公布的规划建议,制造强省等成为多个省份的共同目标。如湖南提出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安徽提出“十四五”期间制造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0%左右;湖北提出初步建成全国重要的科技创新中心、先进制造业中心、商贸物流中心、区域金融中心,创新驱动发展走在全国前列,制造强省、农业强省、质量强省建设取得明显成效;重庆表示要实现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西部金融中心、西部国际综合交通枢纽和国际门户枢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江苏提出要基本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具有世界聚合力的双向开放枢纽;陕西提出以制造业为引领的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形成,数字经济成为强劲引擎;山东提出,先进制造业强省建设实现重大突破。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比大幅提升,动力装备、海工装备、轨道交通装备、智能家居等竞争力进入全国领先行列,形成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集群、领航型企业和知名品牌;天津要实现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基本建成,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产业链更加健全,形成若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比重大幅提升。此外青海、黑龙江也表示要实现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王静文表示,近期召开的多个重要经济会议均反复强调,统筹推进产业链供应链补短板、锻长板。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这其中,比较容易理解的是新能源肯定是个明确的发展方向,这一点在资本市场近期表现也有所反映。同时,硬科技的产业升级也是一个重要方向,将来补齐技术短板、解决技术的“卡脖子”问题,各个省份在差异化发展的同时,应该是会按照整体规划来推进。
基本实现
社会主义现代化
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是2035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远景目标。各地的规划建议中都明确表示“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不过,各省份对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进度的预期并不一致。从各自的表述来看,传统的经济强省对于这一目标比较轻松,江苏、北京提出了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
北京的规划建议提出,北京要走在全国前列,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努力建设好伟大社会主义祖国的首都、迈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国首都、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碳排放率先达峰后持续下降。江苏称,该省将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并做到水平更高、走在前列。要实现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在二〇二〇年基础上实现翻一番,居民人均收入实现翻一番以上,区域创新能力进入创新型国家前列水平。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建成现代化经济体系。形成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上海的规划建议提出,要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的核心引领城市,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的重要窗口和城市标杆。
广东的规划建议提出,率先建成现代化经济体系,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碳排放率先达峰后稳中有降。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率先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浙江的规划建议提出,共同富裕率先取得实质性重大进展,居民人均收入与人均生产总值之比达到发达经济体水平,中等收入群体显著扩大。
王静文表示,传统的经济强省是走在发展前列的“弄潮儿”,会对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更加有信心也属于正常情况。其他省份能够与全国保持基本同步也值得肯定。
发改委:优化城镇化布局 促进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
3月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等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对于“十四五”规划纲要针对下一步去落实新型城镇化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的质量还有哪些针对性措施的提问,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胡祖才称,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我国最大的内需潜力所在和强大国内市场的源泉,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撑。
胡祖才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了重大历史性成就,农业转移人口加快融入城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分别超过60%、45%,1亿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目标顺利实现,“19+2”城市群格局基本确立,城市面貌焕然一新。
胡祖才表示,“十四五”时期,我国城镇化率处在60%—70%之间,这个阶段还是一个较快发展的中后期,也是全面转型的关键期,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全面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对此,胡祖才提出三点:
第一,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目前仍有2亿多农业转移人口没有在城市落户,部分已经落户的还存在市民化质量不高问题,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仍是新型城镇化的首要任务。要坚持存量优先、带动增量,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加快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
一方面继续降低落户门槛,实现“愿落尽落”。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推动稳定就业居住的农业转移人口有序落户。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要全面取消落户限制,确保外地与本地的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标准一视同仁;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I型大城市,落户条件要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要完善积分落户政策,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取消年度落户名额限制。同时依法维护好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村“三权”。
另一方面推动常住人口均等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实现“一视同仁、应有尽有”。健全以居住证为载体、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鼓励地方政府提供更多基本公共服务和办事便利,提高居住证持有人城镇义务教育、住房保障等服务的实际享有水平,推动非户籍常住人口逐步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
同时要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推动“人地钱挂钩”。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相关政策,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分配同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等挂钩机制,根据人口流动实际调整公共服务领域人员编制和设施布局。
第二,优化城镇化布局,促进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
超大城市要推动“瘦身健体”。这次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部分超大城市中心城区人口密度过高、抗风险能力不强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主要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要划定并坚守城市开发边界,慎重撤县设区。二是有序疏解非核心功能,引导过度集中的资源要素逐步有序转移,合理降低中心城区开发强度和人口密度。三是与周边中小城市、郊区新城等联动发展,通过推进交通一体化,培育发展一批现代化都市圈。
大中城市要完善功能。就是要发挥大中城市综合成本相对较低优势,主动承接超大特大城市产业转移和功能疏解,提升城市服务功能和生活品质。
县城要加快补齐短板弱项,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县城是“乡头城尾”,是服务亿万农民的重要阵地和扩大内需的重要支撑点。在多数地区,县城仍是农民就医、就业、子女入学的首选。现在县城建设中的短板弱项仍然很多,必须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去年以来,我们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加快县城补短板强弱项,这里也包括特大镇,完善顶层设计、加强资金支持、有序开展示范带动。“十四五”时期要支持东部地区基础较好的县城建设,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城镇化地区的县城建设,合理支持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城建设,加强边境城镇建设。积极推进公共服务、环境卫生、市政公用、产业培育等4大领域17方面设施提级扩能,增强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和治理能力。
第三,全面提升城市品质,促进宜居宜业。
推动补齐群众需求强烈的公共交通、停车场、充电桩等短板,加强防洪排涝体系建设,推动城市内涝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21.9万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运用数字技术改善城市治理,使城市居民享有更高品质的城市生活。
《浙江省城镇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发布 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浙江省城镇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阐明了“十四五”时期全省的城镇住房发展总体要求、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等。其中也涉及了市民关注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住宅加装电梯等内容。
“十三五”时期,全省城镇住房制度逐步完善,城镇居民居住条件持续改善。2019年末,全省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48.5平方米,比“十二五”期末增加8平方米。2019—2020年,全省共开工改造老旧小区1015个,涉及建筑面积3825万平方米。住宅加装电梯全面铺开,至2020年底,全省累计完成住宅加装电梯3766台,解决了近15万居民的“上楼难”问题。
《规划》提出,“十四五”时期要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打造更具幸福感的“百姓安居”品牌。
具体目标包括:房地产市场总体平稳健康。住房供需基本平衡,住宅用地价格、新建商品住宅价格、二手住房价格、住房租赁价格基本稳定,房地产信贷结构持续优化,市场预期保持稳定。
住房供应结构持续优化。以住房需求为导向的土地配置机制不断健全,“十四五”期间,全省供应住房用地30万亩以上,供应住房面积3.8亿平方米以上,基本实现供需平衡、职住平衡。人口净流入大、住房供求矛盾突出的城市,土地及住房供应显著增加,中小户型住房占比逐步提升,租赁住房供应比例明显提高。
住房保障覆盖面稳步扩大。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十四五”期间,全省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含新增租赁补贴保障)21万套(户),开工城镇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含货币化安置)13万套。“十四五”期末,全省城镇住房保障受益覆盖率达到25%左右。
居住条件持续改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稳步推进,“十四五”期末,力争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物业管理与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十四五”期末,全省城镇人均住房面积力争达到49平方米。
我市启动第三批未来社区创建申报工作
在《规划》中,有不少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内容,比如“‘十四五’期末,力争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在不久前发布的《关于开展2021年度未来社区创建的通知》中也提到了针对2000年以前建成、普遍采用多孔板建材、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住宅小区,在未来社区创建中可以在综合考虑政策处理难度、居民意愿、改造需求、资金平衡等因素后申报拆除重建类创建。
可以看到,一系列政策、规划的出台都是为了更好满足人民对“更舒适的居住条件”的向往,打造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重要窗口的“百姓安居”品牌。
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我市第三批省级未来社区创建申报工作已于近日启动。未来社区数字社会场景设计正加速推进。每一位社区居民,都将成为这些数字化场景的体验者和实践者。为推动第三批省级未来社区创建,根据全省统一部署,近期市发改委组织开展了“集众智·慧大家——未来社区数字社会大家谈”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进行问卷调查,了解关于打造数字化、智慧化的社区生活,市民都有哪些建议,接下去还将对问卷调查的情况进行梳理,结合数字改造和未来社区创建工作,吸纳市民好的建议和意见,应用于未来社区的创建实践。
既有住宅电梯加装工作不断推进
《规划》中还提到,通过完善老旧小区配套设施,加快推进住宅加装电梯等举措,大力提升居住品质。到2025年,全省累计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000个,改造面积1亿平方米以上。
从2016年开始实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以来,目前市区常乐小区、柳湖花园、丹溪花园都已经完成电梯加装,和居小区的加装工作正在进行中,这些小区的居民都切切实实地享受到了上下楼的便利。
根据《金华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指导意见(试行)》规定,加装电梯须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并签订协议,同时妥善处理好住宅周边相邻关系。加装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业主的同意。
据了解,目前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经费主要从三个渠道筹措,一是提取住房公积金;二是政府给予不超过15万元/台的补助;三是业主自筹。
市建设局相关部门表示,接下去会抓项目结合,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和加装电梯有机结合起来,同时加大宣传,提高市民的配合度和积极性,并加强部门间协作和联动工作。对于市民来说,如果想加装电梯最重要的还是要做好邻里间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双循环”对城镇化提出新要求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全球城市发展发生新变局。我国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城镇化发展也面临新形势。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是应对百年变局、开拓发展新局的战略选择,对“十四五”时期城镇化发展提出新的要求。
全球城市发展格局发生新变化
新科技革命重塑全球城市发展格局。以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为核心的新科技革命,正在重塑城市竞争力消长和全球城市格局。新冠肺炎疫情加快了新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进程,数字技术催生新业态、新模式异军突起,重新定义国际分工和产业生态,并将深刻影响城市发展格局。
全球化退潮影响城市网络体系。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全球化进入退潮期,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在经历了30多年扩张后转向收缩。疫情加快了这个进程,主要经济体在“效率”与“安全”之间寻求新的平衡,全球供应链呈现区域化、近岸化和在岸化趋向,北美、欧洲、东亚三大生产网络内部循环强化。在东亚地区,东盟已超过欧盟,成为我国第一大贸易伙伴。
世界城市体系孕育重大调整。全球政治经济格局变化,带来世界城市体系的重大调整。纽约、伦敦、东京等顶级全球城市仍处于核心地位,在全球资源要素配置中仍将占据主导地位,但新兴全球城市正在加速崛起,在世界城市体系中的地位不断上升。特别是东亚地区有可能出现全球顶级城市,并在世界城市网络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
大都市圈的重要性日益上升。目前全球排名前50位的城市,其经济总量占全球GDP的比重超过20%。这些城市集聚了全球主要跨国公司、学术机构、行业组织和智库等全球性机构,在全球城市网络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并成为各主要经济体对接高标准国际贸易投资规则、参与全球治理的重要载体。
我国城镇化发展面临新形势
城镇化增速将趋于放缓。我国城镇化在经历高速发展阶段后,增速已趋于放缓。这与经济增速放缓是分不开的。“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增速明显放缓,2016年至2019年经济年均增长6.6%,比“十二五”下降了1.3个百分点,城镇就业人口、城镇人口增长也在放缓,带来城镇化速度放缓。“十四五”时期,随着经济增速进一步放缓,加之农业可转移劳动力数量下降,城镇化率年均增幅也会呈现放缓趋势。
内陆地区城镇化进程加快。“十三五”时期,中西部内陆地区城镇化发展速度明显高于东部沿海地区。基于人口流动的大数据观察城市中心度,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处在第一序列,内陆地区的成都也在第一序列,说明内陆地区的大都市圈发展也明显加快。“十四五”时期,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的新发展格局,内陆地区城镇化进程会进一步加快,并成为推动我国城镇化的主要力量。
城市群和大都市圈的位势上升。现在19个城市群经济总量占全国80%以上,对全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占比更高。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等城市群在全球城市体系中的位势快速提升。大都市圈与周边城市的同城化也在加快,比如广州和佛山加快推进广佛一体化。城市群和大都市圈正在成为优质生产要素的汇聚平台和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源,“十四五”时期,这个发展态势还会深化,促进生产要素的流动、扩散和集聚效率大幅提高,进而提升城市空间资源配置效率。
部分城市创新活力明显增强。由于创新活动对人力资本、科研设施、大学和科研机构等要求较高,创新活动在空间上具有更高的集聚性,并吸引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口向这些城市流动,创新生态逐步形成和完善,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推动创新型经济加快发展。
城市治理的数字化转型加快。这次疫情加快了城市数字化进程,智慧城市、智慧交通,信息溯源等数字化技术得到广泛应用,推进“一网通管”“一网通办”,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流程再造,有效提升了城市公共服务效率,为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创造有利条件。
新发展格局对城镇化发展提出新要求
“十四五”时期,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对城镇化发展提出新的要求。
第一,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就要确保国内消费持续扩大和升级。研究表明,如果农民工按照城市居民消费方式消费,人均消费支出将增长27%,这对扩大消费意义重大。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释放巨大消费潜力,最重要的是要打通城乡要素双向流动的梗阻。我国城乡要素长期单向流动,比如农村土地增值收益变成了城市的高楼大厦,金融资源从农村单向净流出,农民工进城落户又面临各种限制。这就要加快户籍制度的改革,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与常住人口挂钩机制,逐步缩小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加快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要探索扩大土地使用权入市的用途,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要拓展使用权向外部人员流转的空间,促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
第二,增强大都市圈和城市群“双循环”的枢纽功能。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的新发展格局,对提高国民经济循环效率,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尤为重要。依托大都市圈和城市群,建立以城市群和大都市圈为枢纽的经济循环系统,促进生产要素流动、集聚和扩散,提高空间配置效率,将成为推动形成新发展格局的动力源。国内循环与国际循环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新形势下大都市圈和城市群要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提升外资企业根植性,维护产业链和供应链稳定,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
第三,增强中心城市的创新策源功能。“十四五”时期,科技领域的国际竞争将更加激烈,特别是美国推动与我国科技脱钩,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尤为紧迫。要加强北京、上海、合肥、深圳等国家综合科学中心建设,推动创新体系战略性重构,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布局建设基础研究、前沿创新和生产制造相结合技术集群,构建安全的技术供给体系。
第四,在内陆地区培育有竞争力的城市群。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就要建设内陆地区城市群,释放内陆地区发展潜力。要培育成渝双城经济圈、长江中游城市群等一批重要城市群,拓展内陆地区市场空间,优化和稳定产业链供应链,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城镇化发展格局。
第五,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随着城市人口规模扩大和空间集中度提高,对公共服务的需求将迅速增长。要增加基本公共服务有效供给,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扩大其覆盖面,并率先在大都市圈和城市群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一体化。
第六,提高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利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加强智慧城市、智慧交通、智慧社区等建设,提高教育、医疗、城市管理的智能化水平,让城市生活更美好。
6457万浙江人沸腾了!中央政策"大礼包"公布 到2035年基本实现共同富裕
刚刚过去的这个夜晚,6457万浙江人迎来中央的一份重磅政策!
“十四五”规划中,浙江率先“升格”——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时隔三个多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下称《意见》)迅速出炉,全文长达9000多字。
《意见》指出,赋予浙江重要示范改革任务,先行先试、作出示范,为全国推动共同富裕提供省域范例。意见紧扣推动共同富裕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等,围绕构建有利于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提出6方面、20条重大举措。意见明确发展目标,到2025年,浙江省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取得明显实质性进展。到2035年,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取得更大成就,基本实现共同富裕。
二十条重大举措都有哪些?
1,加快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举国体制开展科技创新的浙江路径。支持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平台,建设创新策源地,打造“互联网 ”、生命健康、新材料科创高地。探索消除数字鸿沟的有效路径,保障不同群体更好共享数字红利。
2,支持浙江发挥好各地区比较优势,加强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建设。更加主动对接上海、江苏、安徽,更好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3,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各种壁垒。
4,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帮扶困难人员就业。创造公平就业环境,率先消除户籍、地域、身份、性别等影响就业的制度障碍。
5、支持企业通过提质增效拓展从业人员增收空间,合理提高劳动报酬及其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落实带薪休假制度。
6、拓宽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渠道,探索通过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收益权增加中低收入群体要素收入。
7、丰富居民可投资金融产品,完善上市公司分红制度。鼓励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计划。
8、探索股权流转、抵押和跨社参股等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实现新形式。支持浙江率先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增值收益分配机制。
9、实施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行动计划,激发技能人才、科研人员、小微创业者、高素质农民等重点群体活力。
10、完善再分配制度。支持浙江在调节收入分配上主动作为,加大省对市县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和精准性,合理调节过高收入。依法严厉惩治贪污腐败,继续遏制以权力、行政垄断等非市场因素获取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11、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建立健全改善城乡低收入群体等困难人员生活的政策体系和长效机制。
12、充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事业。探索各类新型捐赠方式,鼓励设立慈善信托。
13、率先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探索建立覆盖全省中小学的新时代城乡教育共同体,探索终身学习型社会的浙江示范。深化县域医共体和城市医联体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
14、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长效机制,探索建立人地钱挂钩、以人定地、钱随人走制度,切实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逐步实现随迁子女入学待遇同城化。
15、持续改善城乡居民居住条件。对房价比较高、流动人口多的城市,土地供应向租赁住房建设倾斜,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加快完善长租房政策,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
16、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建设,提升农房建设质量,加强农村危房改造,探索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机制。
17、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做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积极发展商业医疗保险。健全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制度。
18、完善先富带后富的帮扶机制。深入实施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持续推进智力支援、产业支援、民生改善、文化教育支援,加强对省外欠发达地区帮扶,大力推进产业合作、消费帮扶和劳务协作,探索共建园区、飞地经济等利益共享模式。
19、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严格规范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对违法占用耕地“零容忍”,强化耕地数量保护和质量提升。
20、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完善具有浙江特点的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应用体系。高标准制定实施浙江省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市场化交易,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如何“分蛋糕”?
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为何是浙江?按照国家发改委的回应,浙江具备开展示范区建设的基础和优势,富裕程度较高,发展均衡性较好,且改革创新意识较为浓烈。
那该如何示范?邓小平曾说,怎样实现富裕,富裕起来以后财富怎样分配,这都是大问题。聚焦此次《意见》,提及浙江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四个战略定位,当中“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试验区”格外引人瞩目。
浙江省委书记袁家军在6月10日发布的专访中回应,将加快缩小收入差距——探索稳定和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新机制,高度关注“平均数以下”问题,推动低收入群体持续较快增收。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目标。在不断“做大蛋糕”的同时,更要重视“分好蛋糕”。实现共同富裕,浙江为全国探路。
共同富裕,“富裕”是前提,“共同”是关键。根据《意见》,浙江的收入分配格局整体将按照“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完善要素参与分配政策制度”的框架进行。
这个分配格局涉及到三个群体,准确说是四个。
第一个是“高收入群体”,这个群体有三个“优化”方向:
首先,高收入往往和高能力相呼应,在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效益面前,这个群体是当仁不让的主力,承担了“做大蛋糕”的领军角色,夯实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
其次,过高的收入要进行合理的调节,尤其是非正当收入。改革开放带来了剧烈深刻的社会转型,创造经济发展的机会同时,也为产生灰色收入、甚至黑色收入提供了环境和温床。
《意见》中提到要依法严厉惩治贪污腐败,继续遏制以权力、行政垄断等非市场因素获取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此外,《意见》罕见地提到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提出建立健全回报社会的激励机制,鼓励引导高收入群体和企业家向上向善、关爱社会,增强社会责任意识,积极参与和兴办社会公益事业。至于怎么发挥作用,后面细讲。
第二个群体是“中等收入群体”,这个群体的优化方向就一条:扩!
根据《意见》,这个群体重点包括技能人才、科研人员、小微创业者、高素质农民等。扩大中等收入者在国民中的比重,是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核心。
如何“扩中”?一条途径是让就业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特别提到要率先消除户籍、地域、身份、性别等影响就业的制度障碍;另一条是要加大人力资本投入力度,构建人才的培养培训体系。
这两条途径联合起来看,也是提高劳动力生产率,并且让技能、人力资本与岗位实现结构性匹配的过程。这样一来,《意见》中提到想要“合理提高劳动报酬及其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才有了实现的基础。
除了传统的劳动报酬外,“扩中”还需新增收入渠道,包括投资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要素的价值变现。“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收益权”“知识、技术、管理、数据”,都是可以探索价值变现,从而增加收入。
第三个群体是“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群体”,这个群体其实是“扩中”的来源。创造机会、畅通制度、开放政策,让这个群体更多的迈入中等收入群体行列。
第四个群体是“困难人员”,《意见》提出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建立健全改善城乡低收入群体等困难人员生活的政策体系和长效机制。
其实,针对这四个群体的优化路径,暗含了三次收入分配。
市场通过对资源的配置,通过对劳动力的报酬,实现了第一次财富的分配;政府利用税收、财政、金融等手段实现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被称为第二次分配。
“第三次分配”过去主要出现于学界。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以“敦促国家出台政策鼓励慈善家”为由提出了“第三次分配”的理论,即个人或企业出于自愿,在习惯与道德的影响下把可支配收入的一部分捐赠出去。此次《意见》发布,“第三次分配”出现在了政策性文件中。
可以这样理解,第一次分配是市场机制,注重效率;第二次分配是政府机制,侧重公平;第三次分配是社会机制,进行补充。
根据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第三次分配和慈善事业已经成为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助力解决贫困问题、缩小收入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手段,是关系经济发展和国家治理的重要制度安排。
如何转向“扩中”?
可以看到,在收入格局重构的种种举措中,“中等收入群体”颇具存在感。
早在2015年,在一系列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措施的作用下,浙江成为全国最早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省份。这也助推浙江成为全国城乡收入差距最小的省份之一。
据《浙江日报》披露,浙江是全国唯一一个所有设区市人均收入都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省份;2020年浙江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连续20年和36年居全国各省区首位,城乡居民收入比进一步降至1.96∶1。
而在更早的2014年,浙江社科院的一项研究中就进一步提出,浙江的收入分配格局调整,到了把政策重点从“提低”转为“扩中”的时刻,而最终的目标应是,形成以中等收入者为主体的橄榄形收入分布。
一个原因是,浙江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偏低、发展缓慢。根据浙江社科院发布的一组数据显示,2012年,浙江中等收入群体占总人口的比重仅为32.1%,不足总人口的1/3,高收入群体、中等收入群体和低收入群体数量呈现出明显的“金字塔”结构。
而按照发达国家和地区“橄榄型社会”的经验,中等收入群体比重至少在45%以上,甚至达到60%至70%,占总人口比重最高。
早在数十年前,“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就被写进全国政策文件当中。
在此次出台的《意见》中,不仅明确提出,到2025年,浙江将基本形成“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体的橄榄型社会结构”,同时还提出“实施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行动计划”作为具体的政策配套。
转向“橄榄型社会”并不容易。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宜勇等人研究发现,中等收入群体扩大面临着诸多社会风险。他们“害怕生病、畏惧失业,无法向上流动,时刻担心重回底层”,缺乏发展的安全感。
这其中,既有职业结构变化、投资理财环境变动等宏观形势的影响,也不乏来自房价上升、医疗抚养等刚性支出较大等压力。
基于此,他们认为,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同样重要,特别是“使社会保障等公共政策的推行助力于城镇化的推进,让更多居民被纳入城镇并能很好地生活下去”。
在此方面,浙江需要展开哪些探索?
《意见》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一体化发展、改善城乡居民居住条件、扎牢社会保障网等诸多方面提出了率先探索、加快推进的要求。
比如,对于教育医疗资源的普惠问题,提出“建立覆盖全省中小学的新时代城乡教育共同体”“ 深化县域医共体和城市医联体建设”等措施;
而对于住房问题,一方面,“针对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等重点群体,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另一方面,“对房价比较高、流动人口多的城市,土地供应向租赁住房建设倾斜”。
总而言之,从社会层面“兜好底”,解决中等收入人群的后顾之忧,才能根本上实现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有效落地。
浙江:“十四五”时期全省累计供应住房用地30万亩以上
3月3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就《浙江省城镇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简称《规划》)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规划》,“十四五”期间,浙江省将供应住房用地30万亩以上,供应住房面积3.8亿平方米以上,基本实现供需平衡、职住平衡。人口净流入大、住房供求矛盾突出的城市,住房供应显著增加,中小户型住房占比逐步提升,租赁住房供应比例明显提高。
《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浙江城镇住房发展的总体思路。“十四五”时期,浙江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以人的现代化需求为导向,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实现更高水平的住有所居、住有优居,为浙江省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提供重要支撑。
落实城市主体责任,遏制房价过快上涨
“十四五”时期浙江城镇住房发展的基本原则包括:
一是坚持民生属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保障居民居住权利,重点支持合理自住需求,满足改善性住房需求,坚决抑制投机炒房,遏制房价过快上涨。
二是坚持城市主体。落实城市主体责任,从实际出发科学制定住房发展目标,不搞“一刀切”。因地制宜实施长效机制、制定调控政策,推进住房保障、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未来社区建设,充分体现地方特点、特征、特色。
三是坚持需求导向。根据人口流向和住房需求变化,合理确定住宅用地规模与空间布局,推进房地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解决大城市新市民住房问题,加快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四是坚持系统观念。加强住房建设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有机衔接,优化空间布局。加强省市县联动,统筹区域房地产调控。建立健全土地、住房、金融、人口、教育、社会保障等政策有机衔接的住房发展工作机制。注重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促进金融、房地产与实体经济均衡发展。
“十四五”期间全省供应住房用地30万亩以上
“十四五”时期,浙江城镇住房发展的具体目标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房地产市场总体平稳健康。住房供需基本平衡,住宅用地价格、新建商品住宅价格、二手住房价格、住房租赁价格基本稳定,房地产信贷结构持续优化,市场预期保持稳定。
二是住房供应结构持续优化。以住房需求为导向的土地配置机制不断健全,“十四五”期间,全省供应住房用地30万亩以上,供应住房面积3.8亿平方米以上,基本实现供需平衡、职住平衡。人口净流入大、住房供求矛盾突出的城市,住房供应显著增加,中小户型住房占比逐步提升,租赁住房供应比例明显提高。
三是住房保障覆盖面稳步扩大。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十四五”期间,全省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含新增租赁补贴保障)21万套(户),开工城镇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含货币化安置)13万套。“十四五”期末,全省城镇住房保障覆盖率达到25%左右。
四是居住条件持续改善。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稳步提升,城镇危旧房排查治理机制不断健全,实质性解危范围不断扩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稳步推进,“十四五”期末,力争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物业管理与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十四五”期末,全省城镇人均住房面积力争达到49平方米。
加强房地产市场供需双向调节,稳妥推进现房销售试点
在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方面,《规划》显示,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压实城市主体责任制,坚持因城施策、多策并举,健全住房与土地、金融、财税等政策联动机制,努力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
压实城市主体责任方面,城市对本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负主体责任,统筹区域房地产发展。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规模和结构变化以及住房供求关系等因素,明确住房发展目标和年度工作任务,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房地产市场供需双向调节,促进地价、房价、租金波动保持在合理区间。全面实施房地产市场运行月监测、季评价、年考核制度。
完善住宅用地供应机制方面,建立以住房需求为导向的住宅用地供应机制。落实人地挂钩机制,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要向人口净流入大的城市倾斜。住房供需矛盾突出的城市要合理增加住宅用地供应规模,杭州、宁波等城市要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城市要根据人口规模和结构变化等因素,合理确定住宅用地供应规模、结构、时序,向社会公开住宅用地年度供应计划,提高供应计划执行率。
完善土地出让多部门联合会商机制、土地价格形成机制和地价房价联动机制,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可在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前,参照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价格,确定项目建成后住房价格上限。
土地出让合同中要明确容积率、土地用途、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及违约责任等。提高存量住宅用地利用效率。加快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加强房地产金融调控方面,保持房地产金融政策连续性、一致性、稳定性。落实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保持房地产贷款合理适度增长。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严格执行住房贷款首付比例、期限和利率规定。强化个人住房贷款管理,严格执行偿债收入比例规定。严格审查购房资金来源,严禁个人消费贷和经营性贷款资金违规用于购房。禁止非银行金融机构向个人提供购房贷款。
发挥税费调节作用。贯彻落实《契税法》及相关规定,
房价上涨快的城市,可依法调整住房交易契税税率。配合做好房地产税立法工作。
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因企业自身原因导致的闲置土地,未动工开发满1年的,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2年的,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加强监测预警机制方面,健全房地产市场多部门联合会商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形势研判。完善房地产风险监测系统,提升风险监测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夯实房屋网签备案基础,全面应用全省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交易网签系统,提升网签服务成效和数据质量。健全网上舆情监测和信息互通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稳定市场预期。
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方面,建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管理体系,健全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完善多部门、跨地域联合检查工作机制,持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严厉查处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整顿房地产信息网络传播乱象。逐步提高商品房预售条件,稳妥推进现房销售试点。完善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全省预售资金监管系统。严格落实全装修商品住宅项目样板房管理和商品房委托销售管理等政策措施。建立完善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