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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怎么查财产 法院如何查找个人财产
法院在执行阶段会通过联网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住房、车辆等财产,如果申请人能够提供被执行人的股权、股票、有价证券等信息,也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处理。
法律分析
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可以根据职权查询被执行人的各项财产情况。但法院查询财产,以该财产在相关国家机关进行登记的为限,被执行人有财产,但未办理实名登记手续的,法院无法查询。法院可以查询的财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基金、其他有价证券、车辆、房屋、土地使用权等。法院的调查具有一定的权威性,能够确保调查的准确性和全面性。但执行工作面临着案多人少的矛盾,执行法院的调查因此往往一方面疲于奔命、徒劳无功,另一方面人力不足、有心无力。应以申请人申请为主,只有在申请人确实不能收集或因客观原因不能提取到证据的情况下,法院才依职权调查。此外,还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其人身及其住所地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个人财产查询,通过什么方法可以查他人的财产情况呢?
个人是没有权利查询别人名下的财产的,如果赋予个人这种权利,隐私权不是形同虚设了。如果是涉诉的案件,案件涉及到财产信息,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令向有关部门查询如房产等财产信息。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条例规定,查询公民个人财产信息需有法定事由,向国家司法机关申请查询,比如,在诉讼中申请法院查询对方财产情况。只有国家司法机关例如公安、检察、法院等因工作需要可以在银行查询公民个人财产信息,其余个人包括侦探,律师等无权利查询公民个人财产信息。即使个人想查询,银行、房管等部门也不会提供。如果通过正当途径即合法途径,想要了解对方可能隐匿的银行存款信息,必须通过开具调查令或者申请调查。此时申请人通常需要提供对方的开户行和账号。需要提醒的是,没有经验的申请人或律师只会申请调查银行存款情况,没有申请打印自开户以来的存款明细,这样就有可能使得对方隐匿掉在查询之前取走的存款。因此当事人一定要在申请调查取证申请书上请求打印存取款明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三十五条 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怎样调查债务人的财产信息
调查债务人的财产信息的方法如下:
1、申请人提供财产线索,这是发现债务人财产的有效途径之一;
2、债务人自动申报财产;
3、法院依职权调查。法院具有强制性的调查权,在法院进行调查时,被调查的单位和个人有协助调查的义务,必须合作和配合。
债务人是指有义务向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务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