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
- 1、怎么查询别人户籍
- 2、如何查询个人户籍信息
- 3、怎样查到一个人的户籍地
- 4、到派出所可以查户口找人吗?
- 5、如何查询自己的户籍信息
- 6、手机怎样查个人户口?
怎么查询别人户籍
未经当事人授权,是不可以查第三人的户口的:1、当事人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是不可以随意查询他人的户口的。2、就算当事人是派出所户籍科的工作人员,在非工作必要的前提下,也不能私自查询他人的户口信息。户籍,又称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如何查询个人户籍信息
【法律分析】:个人户籍信息可以去公安机关查询。户籍档案涉及个人隐私,不会随意公开,只有公安机关有权限的民警才能进行查询,是属于公安机关内网,若需要查询公民个人户口信息请前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找民警工作人员查询。国家机关、部队等党政机关因“政审”等工作需要,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因公务需要,查询人口住址信息,可提供常住户籍登记地址或暂住地址,其他信息一律不得对外提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怎样查到一个人的户籍地
相关户籍信息只有特定管理部门可以随意公开查询到的
一般普通人无法随意公开查询到的
相关资料是保密的事情
到派出所可以查户口找人吗?
一、可以到派出所户籍室查人系统查人吗?
是不可以的。因为,派出所的个人信息主要是户籍资料信息,这是个人隐私。除非是工作中的法定需要,必须经过法定程序批准才可以,一般要相关部门发函才可以查。否则是违法的,当事人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二、隐私权是什么?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的隐私是否向他人公开以及公开的人群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隐私权是一种基本人格权利。
三、隐私权的种类有哪些?
1、个人生活自由权
权利主体按照自己的意志从事或不从事某种与社会公共利益无关或无害的活动,不受他人干预、破坏或支配。
2、情报保密权
个人生活情报,包括所有的个人信息和资料。诸如身高、体重、女性三围、病历、身体缺陷、健康状况、生活经历、财产状况、婚恋、家庭、社会关系、爱好、信仰、心理特征等等。权利主体有权禁止他人非法使用个人生活情报资料,例如,对公民身体的隐秘部分、日记等不许偷看,未经他人同意不得强制披露其财产状况、社会关系以及其他不为外界知悉传播或公开的私事等。
3、个人通讯秘密权
权利主体有权对个人信件、电报、电话、传真及谈论的内容加以保密,禁止他人非法窃听或窃取。隐私权制度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与现代通讯的发达联系在一起的,信息处理及传输技术的飞速发展,使个人通讯的内容可以轻而易举地被窃听或窃取,因而,保障个人通讯的安全已成为隐私权的一项重要内容。
4、个人隐私利用权
权利主体有权依法按自己的意志利用其隐私,以从事各种满足自身需要的活动。如利用个人的生活情报资料撰写自传、利用自身形象或形体供绘画或摄影的需要等。对这些活动不能非法予以干涉,但隐私的利用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有悖于公序良俗,即权利不得滥用。例如利用自己身体的隐私部位制作淫秽物品,即应认定为非法利用隐私,从而构成违法行为。
派出所户籍室里能查到的关于公民的所有信息都是属于隐私权的保护范围,一般是任何人都不得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如果擅自侵犯他人隐私权的额行为人,就是违背了法律规定,同时相应的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因为允许他人查询则是私自泄露公民的隐私次材料。
如何查询自己的户籍信息
户籍户口信息是公民的重要个人隐私,收到国家和法律的重点保护,只有公安机关能够进行日常查询,一般的机构和个人都不能查询他人的户籍户口信息。
查询自己户口信息只能到现居住地派出所去查询,携带上身份证到户籍科查询即可。公民身份信息属保密范围,互联网上无法查询。
我们生活在比较之中,有黑暗才有光明,有恨才有爱,有坏才有好,有他人和他人所做的事我们才知道自己是谁,自己在做什么。一切都在比较中才能存在,没有丑便没有美,没有失去便没有得到。
我们只需要一个我真爱的人和真爱我的人,在一起,我们的人生便圆满了。人的一生中最重要的不是名利,不是富足的生活,而是得到真爱。有一个人爱上你的所有,你的苦难与欢愉,眼泪和微笑,每一寸肌肤,身上每一处洁净或肮脏的部分。
真爱是最伟大的财富,也是唯一货真价实的财富。如果在你活了一回,未曾拥有过一个人对你的真爱,这是多么遗憾的人生啊!
生活中的定律是为实践和事实所证明,反映事物在一定条件下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的论断。定律是一种理论模型,它用以描述特定情况、特定尺度下的现实世界,在其它尺度下可能会失效或者不准确。
没有任何一种理论可以描述宇宙当中的所有情况,也没有任何一种理论可能完全正确。人生同样有其客观规律可循。
一、生活定律 痛苦定律:死无疑是痛苦的,然而还有比死更痛苦的东西,那就是等死。
幸福定律:如果你不再总是想着自己是否幸福时,你就获得幸福了。
错误定律:人人都会有过失,但是,只有重复这些过失时,你才犯了错误。
沉默定律:在辩论时,沉默是一种最难驳倒的观点。
动力定律:动力往往只是起源于两种原因:希望,或者绝望。
受辱定律:受辱时的唯一办法是忽视它,不能忽视它时就藐视它;如果连藐视它也不能,那么你就只能受辱了。
愚蠢定律:愚蠢大多是在手脚或舌头运转得比大脑还快的时候产生的。
化妆定律:在修饰打扮上花费的时间有多少,你就需要掩饰的缺点也就有多少。
省时定律:要想学会最节省时间的办法,首先就需要学会说"不"。
地位定律:有人站在山顶上,有人站在山脚下,虽然所处的地位不同,但在两者的眼中所看到的对方,却是同样大小的。
失败定律:失败并不以为着浪费时间与生命,却往往意味着你又有理由去拥有新的时间与生命了。
谈话定律:最使人厌烦的谈话有两种:从来不停下来想想;或者,从来也不想停下来。
误解定律:被某个人误解,麻烦并不大;被许多人误解,那麻烦就大了。
结局定律:有一个可怕的结局,也比不上没有任何结局可怕。
二、工作定律
安全定律:最安全的单位几十年没有得过安全奖(最安全证明你们安全没有做工作)
需要定律:同样两个相同的单位,同样的办公费。多少年以后,发生了变化(证明你们单位办公不需要那么多的钱)出来反对,这种成功的概论会归结为零。
评比定律:领导认为谁好,谁就好。(只要领导看你不顺眼,再辛辛苦苦地工作也是白费力气。)
一票否决定律:在一个单位,比如升工资,比如提拔任用,一个人提出来,往往成功的概率最大,而另一个人站
接受教育定律:每个单位都有吊儿郎当不好好干工作的人。但领导往往在批评这些人的时候,这些人恰恰不在场,于是,便出现了遵纪守法的人,经常接受教育的尴尬局面。
哭闹定律;那个部门没有几个因为经常的哭闹而得到了实惠,他有什么理由不经常哭闹下去。(此定理也适用那些经常在领导面前叫苦叫累的部门)
能者多劳定律:在同一科室里,有的人虽然在其岗,但却不能胜任本职工作,那他的工作只能由能胜任该项工作的人去代劳。
不平衡定律:年年当先进的部门或个人,一年没有当先进便想不通;从未当先进的部门或个人,当上先进后便想不到。
少劳多得定律:一般的单位,都分为合同工、(过去称为正式工)协议工、临时工等等。拿钱越少的工作量越大,而且越容易被解雇;拿钱越多的越没有多少事情可干,而且最不容易被解雇。
手机怎样查个人户口?
建议个人到现居住地派出所携带上身份证到户籍科查询即可。公安信息网全国联网,可以在任何公安机关查询到个人的户籍信息及迁移、落户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