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
- 1、女生喝醉了,就默认女生会发生关系吗?
- 2、和喜欢的女生喝醉酒开房了,接吻拥抱牵手都做了,就差最后一垒。可是第二天她说断片了。
- 3、带醉酒女去宾馆犯法吗
- 4、和女朋友都喝醉了就去开房了(然后就睡在一起了做了不该做的事)他说他有阴影我该怎么做?
- 5、男子酒吧外抱酒醉女开房猥亵被判刑,此男子应该被原谅吗?
- 6、男子“捡尸”醉酒女酒店开房被判3年多,具体发生了什么?
女生喝醉了,就默认女生会发生关系吗?
肯定不是啦,如果你要是在女生酒醉时和他发生关系了,往大了说她是可以报警的,所以这种念头你还是打消吧!还是应该在你情我愿的情况下在发生
和喜欢的女生喝醉酒开房了,接吻拥抱牵手都做了,就差最后一垒。可是第二天她说断片了。
邪淫等果报
邪淫指除了自己的配偶外,和其他人发生关系,意淫,手淫都是邪淫。见人色美,起心私之,人虽不现,神已早闻,削福剥禄!邪淫会使人运气变衰,往往做什么事都不顺,平常生活中的细细节节都会很不顺,运气极差,人缘极差,往往求财不得,无故流走,心想事不成,更明显的是削减功名,读书人犯邪淫都会被剥削功名,就算你再怎么努力也是在那个位置,有时考试也是要靠点运气,天天犯邪淫的人会神不清,心颠倒,整天走神,反应迟钝,别人讲的话有时听不见,或听不清,这跟你犯邪淫的业力有关!有天眼通的人,一看你个人就可以看出,整天犯邪淫的人脸上一片阴沉,很枯很暗淡,一片邪气,没有光,显不出贵气,一看就知这人做诸事诸事不顺,人缘极差!清净的人,有神通的人一看他就可以看出,脸上头额上显贵气,红润有光,可以肯定这人做诸事诸事顺,人缘好,有福气,自有贵人相助!有些人说不手淫会遗精,这就错啦,你自己可以去证明一下,一个月不想邪淫,坚决不起淫心,可见你一个不遗精,为什么呢?因为平时你想邪淫,会招来淫魔色鬼,他们会在梦中化成你不认识的对象或熟人来跟你…,让你遗精,吸走你的元气,不邪淫的人淫魔色鬼动不了你,这点你自己可以尝试,有神通的人可以看见它们,断邪淫,神佛加持,添福增运,你会有些人命里注定有的功名福禄,在犯邪淫后将会减削,这可以找算命的人验证,会算命的人都是有神通,你这一生的行程出生就可被算之,好坏跟你的前世有关,注定享福还是受苦还债,跟你的业力有关,但是通过念佛,布施做功德可以改变,例如有些人一算说能活到多少岁,短命,但是你多做好事,布施,做功德后再算你的命,就比之前的延长啦,这不是开玩笑,有缘的人自然明白这一点,有甚多人可证明,所以说多做布施,不但可以修福,延寿,还有诸多好处,现在社会上的人,以为到庙里拜神求财,就可以成你所愿,你天天抢盗淫杀,叫神怎么给福你啊?种什么因,得什么福,因果报应,私毫不爽,天天做好事,布施,就算你不去求,神佛也会给你,抚你。为什么社会上有些人做同一生意,一些人投资极大,得到的是天天亏,诸事不顺?到后来不得以败收场,另一些人只以小小的投资,就贯通顺达,巨盈回本,顺顺利利,发大福呢?这都得靠个人的运气,也就是你的福德,有福的人做什么事都顺,这是他前生或今生修来的,没福德的人也许是他享完了或做了什么坏事削退啦!为什么世上有贵贱之分,有些人一生贫穷低贱,有些人一出世就财足有福,种什么因得什么果,这都跟你的业力有关,福不够的今生可以修,怎么修?做布施,布施分很多种,戒杀,吃素,念佛,戒淫,放生,施舍,帮助别人,有钱出钱,有力出力,随缘帮助别人,捐助财物,做善事,没钱可做人力布施!积阴德,那么你的福将会降临!消灾解厄,面带福气,贵气!时常念句阿弥陀佛,可以消业障,功德无量,要诚心念!
带醉酒女去宾馆犯法吗
犯法,明知被害人处于醉酒状态,在其行动能力受限的情况下,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被害人妇女发生关系,已经构成强奸罪。虽然没有使用暴力、威胁、殴打等胁迫行为,但是,被害人的行动能力受限,无法反抗,该被告人利用被害人不能反抗之机,实施侵犯,属于利用其他手段实施的侵犯行为,已经构成强奸罪。
法律分析
按实际情况,如果双方已满十四周岁,只要双方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开房发生关系的,并不违法。如果已经年满十四周岁,少女自愿发生性关系,事后给钱,属于卖淫嫖娼行为,不触犯刑法,但影响社会治安,如果被举报或发现,可依据治安处罚法处罚,拘留或者罚款。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跟已满十四周岁的女性开房,得到对方同意就不算犯罪。如果双方都是自愿的话,就不违法,这属于私人生活,法律不会干预。一般来说,如果男女双方属于情侣关系,在外开放住宾馆,不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双方假借情侣名义,住宾馆开发的话,一方提供性服务,另一方支付金钱的,可能会认定为卖淫嫖娼,这种情况下就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二十六、 将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修改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和女朋友都喝醉了就去开房了(然后就睡在一起了做了不该做的事)他说他有阴影我该怎么做?
这时候她最需要的是安全感,你可以告诉她你是爱她的,道歉可以但不要表现的你后悔,给她误解为你害怕承担。。。你亲口告诉她可以为她承担。你们的以后。不要让她害怕。。。好好爱她。。。女生很在乎自己的第一次。害怕在你心中的形象受损,或者担心自己的以后。总之,好好爱人家。保证结婚前不再欺负她了
男子酒吧外抱酒醉女开房猥亵被判刑,此男子应该被原谅吗?
这种男的当然不值得原谅啊,他既然可以深夜潜伏在酒吧外面,他就一定是有所图的,要不然一个正常人大半夜的不回家休息准备第二天上班,还蹲在酒吧外面干嘛呢?他们的目的是什么?我想有所了解的人就知道了,而且他这一次可以冒走醉酒女去开房猥亵就证明他之前肯定是已经得手过的,或者说将要得手,反正这绝对不是他第一次做这种事情。
要不是这一次醉酒的女生发现之后立刻报警,她才被抓获,不知道他未来还要祸害多少人呢,现在这个男的已经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6个月了,它的一些黑历史也被翻了出来,根据判决书显示这个男子是在女生醉酒的时候直接把她抱走的,而且在酒店房间内不仅仅是对女生实施猥亵,还拍了视频和照片,这已经是非常明显的犯罪了。
除此之外,在这名女生之前,他还曾经因为强制猥亵罪以及猥亵儿。被判处有期徒刑在5年内又再一次二进宫,所以这种男的怎么可以原谅呢?只能说这种男的就应该把他抓进去,关个20年30年关到他已经完全丧失那种能力了,再把他放出来,否则抓一次放一次,他未来还是会继续对其他的女性带来危害,行迹如此恶劣,还在猥亵的过程中拍摄,这已经不仅仅是这个人的思想有问题,他就是连道德都已经非常败坏了。
在宣告判决之后,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不过上诉之后仍然维持原判。个人觉得这个男的真的没有必要再继续生活在如今这个信息社会了,即便期满出来,那他一生的污点也无法与这个社会并存,还是早点去找份能糊口的工作,隐姓埋名过一辈子去吧。
男子“捡尸”醉酒女酒店开房被判3年多,具体发生了什么?
就是男子在路上看到女子喝得不省人事,想要占便宜就擅自将女子带去开房并且趁着人家没有清醒意识的状态强行发生了关系,最后被女子的家属找到,选择报警处理了。这个男的你说他没有一丝坏意我才不相信呢,如果真的是好心人,看到陌生女子在大街上呕吐,会将其带去警局或是询问其家人的电话让人来接。而不是这种啥话也没问,就扶着醉酒的女子去开房了,这一看就是想要“捡尸”占便宜,活该被判三年多。在这里我也劝告那些女孩子,喝酒可以,但一定不要喝得烂醉如泥,哪怕你真的想要疯狂大喝一场,也要在有好朋友在的情况下喝,不然就很容易被捡尸的了。
01、烧烤摊偶遇单身女子要啤酒
在2020年的1月某天晚上,徐某跟三五好友在重庆潼南的一个烧烤大排档上喝酒聊天,在这期间遇到郑某讨要啤酒。郑某在讨要啤酒的时候已经是不省人事了,烧烤摊老板就是看到她喝得那么醉所以没再敢售卖啤酒给她,郑某没得到啤酒就向领桌讨要,徐某好心地给了两瓶啤酒,郑某人就离开了大排档。在这之后徐某依旧是跟朋友继续喝酒聊天,过了一个多小时才散场。
02、路上再次遇见单身女子喝得烂醉如泥
在回家路上徐某看到有陌生女子蹲在马路上各种呕吐,就上前去询问要不要紧,这一看发现陌生女子就是那个跟自己讨要啤酒的郑某。因为郑某已经喝得烂醉如泥了,嘴上还各种嚷嚷着要喝酒,不想回家,徐某见状就心怀不轨将郑某带去了旅馆开房。开了房间之后徐某就趁着郑某意识不清醒的情况下强迫与之发生关系,郑某也因为酒精作用下根本就无力反抗。
03、报警处理被判处3年
直到第二天早上,郑某的家人找到了徐某所开旅馆的位置,打开门就看到郑某衣衫不整与一男子睡在一起就知道发生了什么,当即就选择了报警。徐某还狡辩说当晚郑某虽然是喝醉了酒,但是能行走,也能说话,两人发生关系也是自愿的,她在发生关系的过程中并没有反抗。不过经过法院审判认为,郑某蹲在马路上呕吐、走路也不稳就已经是醉酒状态了,不具备反抗能力与防卫能力,因为徐某的行为已经符合了强奸罪的一个犯罪构成了。
最终徐某被判处三年三个月,这事他一点都不无辜,他看到路上有女子醉酒就带去开房,就是有这个想法的了。现如今很多男子都想要在酒吧、夜店附近进行捡尸,就是想着女孩子喝醉了酒不能反抗比较容易占便宜,所以女孩子啊还是要小心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