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指南——让生活变得更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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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向着巍峨的王屋山坠落,平原之上洛水奔流,河面跳动着鱼鳞般的金光。

山路到这里就断绝了,骑兵们集体下马,牵着夔龙马走完剩下的路。身高接近2.5米的夔龙马,在平原上冲锋的时候是堪称血肉战车的怪物,走这样的山路却令它们痛苦不堪。但楚舜华的那匹“朱砂”走在最前面,它的臣民们便也只有咬着牙跟上。朱砂是这群夔龙马中的王者,多数的夔龙马都是乌铁般的青黑色,但朱砂恰如其名,红如朱砂,奔行起来仿佛流火。

虽说夔龙马长于短距离冲刺却并不胜任日夜兼程,但以朱砂的神骏,楚舜华从前线返回夏国的都城“洛邑”也只需要不到十天的时间。

十天的路程,楚舜华足足走了四个月。

一路上他经过了夏帝国的各个属国和行省。夏帝国幅员辽阔,远不是西方国家能比的,它有多达37个行省和大约20个属国。这些属国的数量是持续变化的,因为夏皇并不要求属国为他纳税,只要求他们通过进贡来表达忠心。有些属国地处偏远,派遣使团的成本太高,有时候几年不贡,有些属国内乱起来,也是几年不贡,这段“不贡”的时间里它们还算不算属国就很难说了。夏皇通常也不会因为属国不贡就勃然大怒,等个几年觉得它们老不进贡会有损上国的威仪,就派使者前去责问一下,通常朝贡立刻就恢复了,夏国依旧维持着上国的体面,皇帝陛下欣然自得。

对于大夏龙雀的来访,属国君主和行省总督莫不战战兢兢。对于这位迅猛崛起的公爵,夏国内部也是众说纷纭,固然有人赞叹说天赐楚舜华给帝国,挡住了西方人的狼子野心,也有人暗中说楚舜华这种无父无君之人,功高震主刚愎自用,只怕早晚沦为乱臣贼子。

而金伦加隧道的争夺战,堪称楚舜华迄今以来最大的赌博。这场奇袭调用了夏国最精锐的东海舰队,和皇室直辖的中央军,保守派的大臣甚至皇帝陛下本人都劝楚舜华三思而后行,但楚舜华淡然地一意孤行了。他若赢下这场仗,声威还会继续上升,若是失败,那他最好以身殉国。

据说决战前夜,朝中开了一场大大的赌局,赌楚舜华的生死,赌他死的人占了八成。劣势是很明显的,尽管夏军的军势几倍于十字禁卫军,而且拥有夔龙马骑兵、机械弩部队和不朽者这三大筹码,但想要撼动钢铁武装起来的西方人还是太难太难,之前的战争中,西方人的连射铳、长程火炮和甲胄骑士杀寒了夏军的胆。

看起来这次龙雀是得死了,死在他的刚愎自用上。原本就该这样嘛,神话中说龙雀一旦起飞就再不降落,直到它死的那一天,巨大的身躯破云而落,坠落在苍茫大海上,激起滔天的狂潮。楚舜华十六岁开始掌握大权,年纪轻轻就已经翱翔了接近十年,也该坠落了…

可谁曾料想教皇国内部出现异变,炽天骑士团团长叛变,天命再次眷顾了楚舜华,让他炸毁了金伦加隧道,切断了东西方之间的铁路线。

那些赌楚舜华死的大臣们惶恐不安,属国君主和行省总督也惶恐不安,犹豫着接下来该怎么站队,就在这个时候,楚舜华带着不超过一百骑重甲骑兵过境,而他的数万大军却乘坐东海舰队的巨舰走海路回国。

所有的君主和总督都在片刻的犹豫后做出了正确的决定,他们亲自带领仪仗队,迎接这位远道回国的英雄,唱诵他的丰功伟绩。不是没有人希望楚舜华死在归国之路上,但他们只敢想而不敢做。

而反对楚舜华的皇室重臣们也无话可说了,他们本来还准备在楚舜华归国的时候和他展开“廷辩”,就是当着皇帝陛下的面辩论,争论这场战争到底是赢了还是输了,虽然拿下了金伦加隧道,可中央军死伤超过70%,说是惨胜固然可以,说是楚舜华祸国殃民也未必不行。但楚舜华在还在千里之外,消息却通过电报不断地传回洛邑,尽是某国君主盛赞楚舜华公爵真乃天将雄才,某位总督含泪拥抱公爵殿下,称他真乃皇朝的铁壁和长矛…感觉是确实是国门为了楚舜华次第而开,万千百姓为英雄的到来而奔走相告。看起来“廷辩”是没用了,楚舜华一路行来,半个帝国都对他匍匐行礼。

甚至没人知道楚舜华的预定路线,或者公爵殿下根本没有预定路线,而是以“溜达”之心走到哪算哪,搞得附近的行政长官都战战兢兢,提早准备好凯旋盛宴,生怕日落的时候忽然传来公爵殿下的骑兵队正在进城的消息。

此刻,这支骑兵队终于接近了帝都,因为是从王屋山中的古道穿行,所以没有惊动沿路的行政长官。

按照常规,楚舜华应该把护卫骑兵全部留在城外,自己放马缓行,入宫面见他的皇帝弟弟,唱诵些吾皇神威庇护、臣得胜归来的老腔调,但楚舜华却从一条不知名的小路登山,倒似游山玩水的闲人。

穿越一片茂密的阔叶林之后,平缓的山坡忽然出现在骑兵们面前,再往前就是悬崖了,悬崖下就是河洛平原,绵密的水路网中央,是气势恢弘的东方古城“洛邑”。

三千年之前人类就在此定居,之后历朝历代这里都是东方的中心,它拥有“中京”、“洛京”、“王京”等很多名字,几乎每个名字都彰显着它天下之都的地位。直到前任夏皇,也就是楚舜华的父亲,将它改名为“洛邑”。

洛邑是个低调的名字,有点配不上帝都,但那个男人偏偏喜欢低调的东西,他说有一天河会干、城会朽、人也会流散,无论它曾经有过多么显赫的名字,既然总有没落的一天,不如当初起名字的时候便不要那么骄狂。

他平生唯一做的一件高调的事情就是和星见相爱,生下了楚舜华这个帝国长子,同时也是帝国孽子。这是严重违背宗庙原则的行为,即使他是皇帝也不能宽容,这件事暴露出来之后,在几乎所有皇室成员和大臣们的弹劾下,那位皇帝选择了逊位。

几个月之后传出他病重而死的消息,几乎是差不多的时候,那位前任星见也死在了太庙的井里,根据宗庙的规矩,犯错的巫女都会被投入枯井,在那里忏悔直到死去,永无开释的一天。他们没有资格葬入皇室的墓地,因为不配享用后世子孙的祭奠。

他们葬在哪里是个谜,没有任何一本书记录这件事,这才是皇室希望看到的,最好那个不配当皇帝的皇帝和不配当星见的星见根本没出现过才好。

此刻这个谜揭晓了,巨大的夕阳就悬挂在悬崖的正前方,坡地上是一片墓地,墓地里都是黑色的四方柱,大理石质地,仅仅是磨光和刻字,除此之外什么装饰都没有。墓地的正中央,并立着两根最为高大的四方柱,上面雕刻着那位皇帝和那位星见的名字。

楚舜华点燃六支白檀香,吹灭之后,插了三支在父亲的墓碑前,三支在目前的墓碑前。

他换上了白色的古服。夏国的古服是轻袍缓带,广袖高冠,女性则有名目繁多的丝质长裙,庄重场合穿黑红二色有夔雷暗纹的,聚会场合则穿天青的、绛红的、晕染如晚霞的轻裙,西方的设计风格已经开始影响夏国人的衣着,贵族少女们也会裸露出手臂、肩膀和小腿的肌肤,穿着高跟鞋子,而贵族男子则经常穿类似西式礼服的外衣,只不过花纹仍是东方式的。楚舜华是新派人物,衣着也一直都是西式的,下属们也是第一次见他穿上古服,那身古服是白麻的质地,配黑色的高冠,剪裁简单,裹身之后用腰带一扎,但穿在楚舜华身上倒分外贴合,好似他就是为古服而生的。

“父亲,母亲,这次儿子又是战胜归来。”他单膝跪下,“可惜太多人都没法跟我一起回来了。”

他的身后,整整一百名重甲骑兵也是单膝跪地。

他们中年纪最长的人追随楚舜华已经接近十年了,他们的很多朋友也埋葬在这里,很难想像的是楚舜华身居高位,直接效忠于他的人数以千计,可他竟然能记住每个人的名字。每当他失去一个人,他就在这里添加一根黑色的四方柱,这里很难抵达,帝都中没有其他人知道这片墓地,而楚舜华自己只要略略仰头看向地平线上崔巍的王屋山,便能以目光遥祭他的父母和友人。

这种仪式化的东西不断地强化着楚舜华的核心班底,他们精锐、忠诚、令人敬而远之。帝都中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如果你与龙雀为敌,那么绝不要录用曾经为龙雀工作过的人,即使你给那人再好的待遇,费尽心思笼络他,你最终都会发现那人是龙雀派来杀你的。

因为龙雀的下属,根本不可能背叛!

“我已经很疲倦了,”楚舜华又说,“但新时代,还很遥远啊。”

他极少流露出这疲惫的一面,很多人甚至误以为他是不会疲惫的。

他擦尽了父母墓碑上的灰尘,转身来到另一根大理石方柱前。在这片墓地中,唯有这根方柱是用白色大理石磨制而成,上面一片空白,没有写名字。楚舜华在这根方柱前也插下了三根线香,无风的天气,香烟笔直地上升,仿佛透过它能跟那远在天上的人说话。望向这根方柱的时候,楚舜华的目光有些迷离。他的下属们也都不知道那根方柱代表谁,想来应该是个女孩,因为那大理石晶莹而坚硬,令人感觉是什么能够配得上大夏龙雀的女孩。最初这里就只有两根黑色方柱和一根白色方柱,这么说来的话,早在踏上战场之前,楚舜华就失去了他这一生中所有重要的人。

以大夏龙雀的地位,想他死的人固然不少,想用姻亲跟他捆在一起的人也不少,帝都名媛、各国公主的照片和画像流水般送进公爵府,这一路上甚至有几位年纪相当的公主亲自出面款待这位国之英雄,为了引得他情动,衣裙轻薄莺声燕语。以一国公主的身份,却不惜走歌姬舞女的路子,以美色诱之。

这些倾国倾城之色到了楚舜华这里都如坠深渊,楚舜华喝酒、交谈、微笑,神凝气聚,巍然不动。

“真是迷惑人啊…”楚舜华轻声说着,弯下腰,把额头放在白色方柱的顶上。好像那晶莹而坚硬的女孩还坐在那里,双手抱膝,默默地看着他,他们额头相抵。

骑兵们卸下马背上扛着的黑色方柱,把它们“种植”在墓园的周围,这样一来墓园的面积又扩大了。他们并未从前方带回这些人的骨灰,因为战死者太多了,根本来不及一一举行火葬的仪式,集中焚烧后他们得到了数以吨计的骨灰,所有骨灰都被撒入大海。

楚舜华漫步在墓园中,手持一支短笛。他在不同的方柱前驻足,凝视那些名字,吹着漫漫的长音。曲子并不哀伤,只是有些孤独。火烧般的晚霞铺天盖地地降下,在他白色的背影旁镀上了一层金边。

最后他来到朱砂的面前,解下它的面甲,轻轻地抚摸着这匹神骏公马的额头。一发子弹打穿面甲后接着洞穿了这匹夔龙马的脑颅,它幸运地活了下来,但额头上永远都带着那个可怕的弹洞。这匹凶兽般的战马的眼睛是血红色的,唯有在楚舜华的面前会流露出温顺的一面,不停地舔着主人的手。

这个习惯其实是因为楚舜华知道它的小秘密,谁也不会想到这匹马王会喜欢吃糖块,所以楚舜华经常都会在手心里捏着糖块。但今天楚舜华的手心里没有糖,只有一柄锋利的小刀。

他用小刀割开铁甲之间的皮带,把朱砂身上的重甲一件件地卸了下来。最后是马鞍,造型特殊的马鞍下方藏着成排的银管,每根银管都是手指粗细,所有银管都引出一根银线,银线汇聚之后连接到一枚银色的针头,它深深地埋进朱砂的脊椎骨深处。

西方人一直疑惑风部队怎么培育出夔龙马这种奇异的战马来的,魁伟、沉重而又体力旺盛,能够扛着上百公斤的铁甲狂奔,正面撞击战车的话,战车都有可能倾翻。如果不是因为有夔龙马这种怪兽级的战马,甲胄骑士突破防线的时候会更加轻松。

其实秘密大半都在这里了,这种马的马种确实特殊,但旺盛的体力是靠马鞍中的兴奋剂提供的。兴奋剂疯狂地汲取它们的体能,令它们不知疲倦,直到战死。从某种意义上说,夔龙马也是战车,燃烧生命的战车。多数马匹在良好的照顾下能活50年,而夔龙马的极限只是20年。

“这些年辛苦你,”楚舜华拍拍朱砂的头,“是时候让你自由地奔跑了。”

可朱砂根本没有离去的意思,作为精良的战马,它的习惯就是服从主人的命令。它仍旧舔着楚舜华的手,期待着那块并不存在的糖块。

楚舜华忽然一刀扎在朱砂的颈部,跟着横割。这一刀极稳也极狠,虽然这种小刀对于朱砂这种2.5米高的超级战马来说绝非致命武器,但瞬间袭来的剧烈疼痛唤醒了这匹公马的凶性,它前蹄高高扬起,差点就要对着楚舜华踩下。但最后一刻,这匹畜生再度意识到那是它的主人,马蹄旁落,它缓缓地退后,瞪视着楚舜华,红色的马眼中透着迷茫和惊恐。它不明白自己为何受伤害,它今天一直很驯服,它本该得到一块糖。

这时骑兵们已经卸下了其他夔龙马身上的铠甲,它们本能地聚集在朱砂背后,因为朱砂是它们的王。

楚舜华伸出右手,立刻有人将沉重的连射铳递到他手上,这是金伦加隧道那一战的战利品。连射铳吼叫起来,密集的子弹打在朱砂身前,泥土溅到两米多高。牲畜对于火焰、噪音的恐惧同时被唤醒,朱砂惊得跳起,狂奔着去向山坡的另一头。

连射铳始终压在马群的头顶上方射击,朱砂几次停步,却一次又一次地被驱逐,直到楚舜华打空了子弹,这时朱砂它们已经越过一条深沟,站在了另一片山坡上。骏马们和它们的主人隔着深沟对视,巨大的夕阳缓缓坠落。

冒烟的枪口仍旧指着朱砂,楚舜华的脸上全无表情。朱砂的眼睛里,迷茫和惊恐被愤怒取代了,野性被激发出来,它大力地踩踏着地面,向楚舜华示威。然后它发出一声嘹亮的长嘶,带领它的族群掉头离去,晚霞之下它们的背脊仿佛起伏的群山。

“去远方吧,去人类无法捕获你的远方。”楚舜华扔下连射铳,嘴角浮起一丝淡淡的笑,“人类…都是些坏东西。”

“殿下,这可是我们最后剩下的夔龙马了,赶走了它们,要建立新的马群可不容易。”骑兵队长上前几步,和楚舜华并肩而立。

“你们全新的战马和刀剑已经在那座城市里准备好了,”楚舜华指向悬崖之下的帝都,“现在,全速行军!太阳落山之前,我要入宫面君!”

风忽如其来,吹动他素白的长袍。

王屋之巅,白衣临世!

星历1888年,马斯顿公国。

那场世界级战争已经进行了四年,仅有少数国家得以置身事外,马斯顿就是其中之一。

马斯顿是个中立国,很小的中立国,只有一座城市,城市的名字也叫马斯顿。

最初马斯顿属于西方世界,它的最高领袖是世袭的马斯顿公爵。但前任公爵发现自己拥有的这座城市恰恰位于东西方之间,是四面八方交通往来的要道,便果断地宣布马斯顿脱离以教皇国为轴心的西方国家联盟,成为中立的商业国。

西方世界对此倒也并不很反对,毕竟中立的商业口岸对各方都有好处,即使现在东西方之间正在交战,西方贵族对东方的茶叶、烟草和瓷器还是非常渴求的,这些都需要通过中立城市的黑市贸易来获得。

月亮升上了树梢,上校搬了把小椅子,在自己的店门口坐下,点燃一支烟,倒上一杯劣质的白兰地,享受着下班后的慵懒时光。

没人知道上校的真名,据说他曾是一位响当当的海军上校,后来在一场战争中失去了左臂,无奈地退出了军界,来到马斯顿的下城区,开了这间机械修理店,也贩卖一些古董机械。

马斯顿分上城区和下城区,贵族们多半居住在上城区,下城区是平民区和商业区。即使在下城区,这条名为石柱街的小街也不算繁华地段,街面上的房子很破,后街的小巷如蛛网般纵横交错。

这是藏污纳垢之所,娼妓们在街面上的房子里招揽客人,持刀的小混混在后街小巷里抢劫客人,形成了完美的商业链。

开在这里的机械修理店当然门可罗雀,可上校对这清贫的生活倒也没什么抱怨,他守着那些黄铜轴承和秘银齿轮,有活儿就做做,没活儿就休息。

黑色的礼车从长街尽头开来,准确地停在了上校的店门口,制服笔挺的司机恭恭敬敬地拉开车门,车里探出一只穿着白袜黑鞋的脚。那只鞋亮的如同镜面,一尘不染。

上校急忙起身迎客,乘礼车来的客人可不能怠慢。自从教皇国的机械师们研究出蒸汽技术,大型蒸汽机已经不稀罕了,可蒸汽机的小型化还是项保密技术,礼车必须安装小型蒸汽机,因此极其昂贵,乘坐礼车的人也理所当然的非富即贵。

贵客是个神奇的少年,不过十七八岁年纪,雪白的袖口、深红色的绣金外套、黑色的羊毛大衣,淡金色的头发梳得一丝不苟,只是没戴家徽戒指,所以不能确定是哪家的少爷。

年少英俊,家室高贵,当然有资格飞扬跋扈,这个少年也不例外,他轻轻一弹指,一道雪亮的银光飞向上校。

上校眼疾手快一把接过,那是一枚银币,背后有美第奇家族的“蛇发美人”家徽,真正的硬通货。

“亲爱的小少爷,欢迎光临小店,我能为你做些什么呢?”上校扶了扶夹在鼻梁上的单片眼镜,点头哈腰。

“想看点有趣的东西!”少年有意无意地掀开外套,露出捆在腰上的牛皮钱袋,眉间眼角透着一股睥睨之气,“可别拿些古董座钟来糊弄我啊,小爷不是来看破烂的!”

“哎呦我的小少爷,这可是机械修理店啊,不是皇室珠宝店,最值钱的东西也就是几台古董座钟了。”上校推开店门,“请请,进店再说!”

“你就装吧!”小少爷冷哼一声,昂首阔步地进店。“现在他也还是不会让我死的,他甚至会宣布要立我为他的皇妃。我的父亲已经死了,我是锡兰最后的王女,他娶到我,便可以‘名正言顺’地占有锡兰。”王女看着男孩腰间的佩剑,又看看自己手腕的镣铐,“所以,你能杀了我么?我动不了,我连杀死自己都做不到。”

男孩沉默了很久:“很遗憾,我不能杀死你。您是新罗马皇帝的拥有物,作为教皇国的军人,我无权决定您的生死。我如果那样做的话,会影响到教皇国和新罗马帝国间的外交关系,我自己也会上军事法庭。”

王女的眼中流露出了遗憾的神色,那种遗憾是那么的可怕,简直叫人心碎,可她什么都没说。

接下来发生的事却超出了她的预料,男孩抓过她的手,从口袋里摸出一柄古铜色的钥匙。那是一把万能钥匙,由技艺高超的锁匠打造,各种形状的齿搭配组合,能够打开全世界九成以上的锁。男孩没费多大力气就打开了王女手上的镣铐。

“胳膊还有力气对吧?您背后不远处就是窗台,”他低声说,“那个皇妃和皇帝相望的窗台。”

他俯下身,轻轻地吻王女的面颊。这本是贵族之间很常见的告别礼,但他沾到了王女脸上温暖的眼泪,动作微微僵硬了一下。王女也努力地抬头回吻他,她的嘴唇那么柔软,那个吻里带着遥远的、连环般的芬芳。

“不要太孤独啊。”王女轻声说。

男孩一怔,仿佛听到了自己心底传来什么东西破碎的声音,他缓步退后,然后忽然转身大步离去,没入阳光照不到的黑暗里。

“真是个不讨人喜欢的孩子,小小年纪就那么没礼貌,公爵和公爵夫人见了我们也会打个招呼什么的。”皇家卫士们低声议论着那个穿军服的男孩。

“看那身军服是教皇国来的大人物呢!没准是炽天军团的人。据说是靠着他们的帮助我们才顺利地灭掉了锡兰国,这种上宾皇帝陛下都得礼遇,他凭什么跟你打招呼?别小看他小小年纪,肩上就已经挂少校军衔了,家里肯定是什么大贵族。这种人将来还不得当总督啊?”

“总督?总督就能满足他么?我看他没准是哪国的王子,将来没准是一国之王呢!要不然皇帝陛下怎么会开恩让他去见塔上的那个女人?”

“说起来真是个叫人心痒痒的漂亮女人,要是她还完好无损,我在外面干站着,里面却没个男人陪他她,我可真忍不住!可惜被皇帝陛下给废了。”

“可不是么?那天晚上我都听见了,跟打铁似的,啪啪啪地一根根骨头碎掉,偏偏听不见一声哀叫,据说是皇帝陛下用软木把她的嘴塞住了。不过你别痴心妄想了,那种女人是你能碰的么?据说皇帝陛下会娶她呢,娶了她,我们对锡兰国的占领就有理由了。”

脚步声由圣女塔深处快速逼近,卫士们急忙终止了议论,昂首挺胸站的笔直。男孩从他们身边掠过,目视前方面无表情。司机赶快拉开了礼车的车门。

就在他从拱门下走出的瞬间,头顶的阳光仿佛黯淡了一瞬,卫士长扭头看向天空,以为天阴了,却看到一袭红裙伴着无数枫叶在空中飞舞,遮蔽了阳光。那个人形落地的时候发出了沉闷的声音。男孩的眼角微微抽搐,但没有停步。

等卫士们反应过来,白皙如玉的王女正躺在圣女塔下的白色广场上,躺在如火红裙和渐渐蔓延开来的血泊中。可她的脸上竟然带着一丝笑容,谁都不敢相信一个将死的人会笑得那么美。

“站住!”卫士长怒吼,同时一排枪托,背在身后的长火铳滑入手中,枪口直指男孩的背影,“你在上面做了什么?”

楔子 红龙的诞生

楔子 红龙的诞生

星历1876年,教皇国北部,克里特岛。

这座岛屿位于地中海的北部,终年沐浴在温暖的海风中,温度变化不超过十度。在旧罗马时代,这里是皇帝的夏季避暑胜地,如今它是教皇国的23个省中位置最北的一个。

岛上唯一的城市就叫克里特,城市不大不小,仍旧保持着旧罗马时代的风貌,民风说得上淳朴。

城市的北端有一座初等学校,名叫诺丁山初等学校。

它由教廷出资兴建,学费低廉,教师多半由岛上的牧师和修女兼任。学生们在这里能学到基础的语言、数学、地理、历史和神学,有兴趣的孩子还能选修物理、化学和机械学的入门级课程。毕业之后他们可以选择去翡冷翠的的高等学校进修,但很少有人这么做。克里特的生活太安逸了,会写字算数的人在这里都能过上不错的生活,何必那么辛苦呢?

岛上的人也很少外出,翡冷翠对他们而言简直是另外一个世界。翡冷翠发生了什么事,跟克里特一点关系都没有。

午后,学生们聚集在小教堂里,七嘴八舌地议论着。阳光透过拼花玻璃窗洒下来,化作一场颜色纷繁的光雨。

他们围绕着一座青铜外壳的古钟,那是诺丁山初等学校里最重要的计时工具,什么时候上课什么时候下课,都由这台大钟说了算。几十年来大钟一直恪尽职守,直到今天,它出了问题。

今天早晨,学生们端坐课堂里等着上课,可总也听不见钟声响起,老师们去教堂里查看,才发现古钟停在了早上六点钟。发条盒是满的,内部的零件仍在转动,但只是发出咯嘣咯嘣的响声,时针分针来回颤动——钟坏了。

这种事要是发生在翡冷翠,根本就不算什么事儿,翡冷翠根本就是一座机械之城,机械师贱如狗,往人群里放一炮能炸死七八个,可在克里特,人们还像一个世纪以前那样看着太阳估算时间,很少有懂钟表的人。老师们实在找不到人来维修,就想着自己把钟拆开来看看,一下子麻烦就更大了,他们把各式各样的零件拆了下来,可再也装不回去了…

整个上午老师们都愁眉苦脸的,在这间经费很有限的初等学校里,一台青铜钟算是很值钱的家当了,它甚至算得上一件古董,这可怎么对负责给这座学校拨款的教廷官员交待呢?

学生们倒是满心欢喜,想着是不是钟停了就可以不上课了,他们已经想好了下午去哪里玩,这时一个个头不高的男孩走到历史老师莉诺雅修女面前,低声说如果您允许的话,我可以试着修修。

莉诺雅爱怜地摸摸那孩子的脑袋说,“西泽尔,你想帮忙我很高兴,可这真的不是你们小孩子能做的事,去课桌上趴着睡个午觉吧。”

那个男孩名叫西泽尔,今年才七岁,不是克里特本地人。五岁那年,他和母亲乘船来到克里特,长期租住在城里的一间旅馆,有个小他三岁的妹妹。

因为长期跟外界隔绝,克里特人很淳朴,但也有点排外。这里的男孩女孩都是青梅竹马,还在牙牙学语的时候就互相认识,忽然有个外地来的男孩插在他们中间,大家都很不习惯,也都不喜欢他。而且这个男孩似乎接受过学前教育,从入学以来就是第一名,说起话来用词颇为考究,就像那些教廷派来巡查的官员似的,这就越发让他找人嫌了。

可莉诺雅还是蛮喜欢这个男孩的,因为她知道这个男孩私下里做过多少事情想跟当地的孩子建立友谊。

他家里似乎有些钱,所以第一次来上学的时候就给大家准备了礼物,一大包精美的巧克力糖,在克里特岛,巧克力糖被看作只有有钱人才能吃得起的高级食品。但这个举动并没能让大家喜欢他,吃完巧克力糖之后,男孩们舔着嘴唇,不屑地说,外地少爷的臭架子!

学校要求学生们在课后清扫地面和黑板,但顽皮的男孩们总是随便糊弄一下就溜了,老师们为此非常生气。但从某个时间开始他们发觉地面和黑板忽然干净起来了,他们觉得这是学生们开窍了,懂得劳动是种美德了。可实际上男孩们依然故我,有时候快速地糊弄一下就跑,有时候挥舞着拖把在课堂里玩一阵子打仗游戏就跑,他们走后,外地来的男孩西泽尔默默地打一桶水来,帮他们把残局收拾了。发现了这个秘密之后,老师们当然是大大地表扬了西泽尔一番,试图以他为男孩们的榜样,可这一来,男孩们对他的敌意就更重了。

他还有很多地方不讨人喜欢,比如他不像本地男孩那样欺负女孩子,跟他差不多大的男孩们情窦初开,却又羞涩,总是用欺负女孩表示自己在关注对方,往她们头上丢纸团,悄悄地将她们的头发打结,可西泽尔却会给女孩们拉开门,让她们先走,对她们说请,就像一个小小的绅士;再比如他竟然纠正了语言教师不太地道的发音…那位语言教师是位很虔诚的修士,自学成才,写得一手好书法,问题是之前他在极北的高寒地带放羊,一年见不到几个活人,也就没人陪他练习发音,说起来话来总有点咩咩咩的感觉…这也理所当然地被看作外地少爷的臭架子了。

莉诺雅看得出他很想跟大家玩,可放学之后大家疯跑着互相追逐,从他身边呼啸而过,没有一个人哪怕多看他一眼,最后只剩他独自走在洒满夕阳的小路上,低着头,像只离群的小羊。

莉诺雅还知道他的一些秘密。

入学的第一年,按照校规孩子们都要住校,好培养他们的团体观念。学校很小,并没有多余的房子充当校舍,就把小床摆在教堂里,男孩睡在前厅,女孩睡在后厅,老师们每夜巡视两次。那一年莉诺雅负责后半夜的巡视,前半夜的巡视是很头疼的,男孩们都是晚上不睡早上不起的,前半夜都在闹腾,从一张床跳到另一张床,张牙舞爪,后半夜就很轻松了,他们闹够了也就睡了,而且睡得很沉。那张场景是很温馨的,颇有些年头的教堂里,白色的小床一张接着一张,孩子们拢着白色的棉被,睡在雕花玻璃窗下,微微张着小嘴…只有一个男孩例外,他虽然闭着眼睛,可眼球在眼皮下动来动去,莉诺雅靠得很近瞪着他看,他的呼吸就紧张起来,越来越快。

有什么撩妹秘籍或者书么?

和女生相处,认真用心就可以了。女生真的不难追,你孤单她也孤单,你想找人陪,她也想找人陪,你渴望温暖,她也渴望温暖。你有这些方面的需要,她难道没有吗?既然大家都有这些需求,只要你让她觉得你很安全,你们最少可以变成好朋友。

之后的一起要从变成好朋友之后开始,讲真的,带有目的性的去和一个女生交往,除非你的硬件条件实在是太给力了,强行带坑上王者的那种程度。那样你也不用问这么样去撩妹了,在你的生活中怎么也不会缺少妹子,根本没有去撩妹的需求,等着被妹撩就可以了。

我最推荐的谈女朋友的方式就是先做朋友,不止是因为这样可以让一切很自然,没有那么尴尬,最主要的是,给她一个了解你的时间,也给自己一个了解她的时间。

有些女人的外表可能像如花的身材一样美丽动人,但是她们的真正面貌呢?可能比如花的脸还恐怖,俗话说的好,知人知面不知心,心贴心的交流才是,男男女女才相处的时候,最重要的。

做朋友的时候不一定要天天聊天,三天左右聊一次就可以了,等慢慢熟悉了之后,再更进一步,提升聊天的频率。聊天的时候,可以讲一段有趣的故事开头,可以是分享生活中一些囧事或者趣事,也可以是什么明星白卦,或者是电视剧什么的。

聊天的时候,不要一直掌握着话题,通过刚开始的内容挑起话题之后,引导她说话,让她变得主动起来。最好让局势变成她再说,你在听,在和女孩子的谈话里面,倾听者,才是她们最需要的。毕竟心思细腻的女孩子,满脑子都是各种小剧场,聊天话题什么的,根本难不倒她们。

时间久了,你们的关系密切之后,她的变化你感觉得到的时候,就可以开始若有似无,若隐若现的把你的心意展示给她。要看她反应,如果她是比较害羞,躲躲闪闪,但是还有点若即若离的感觉,你就有戏了,7成以上可以在一起。

要是他真不喜欢你,只是拿你当兄弟我想你也可以感觉的出来,这种情况真的没有办法,毕竟谈恋爱是两个的事情,她不愿意配合,你还真的拿她一点办法都没有......

这种方法虽然慢,而且还很笨,但是你真的是用心,喜欢她,你是可以做到的。但是如果你只是喜欢她的外表,不愿意花时间谈恋爱,或者是想约炮。

真的,你还不如直接去嫖,安全,快速,简单,明了,明码标价,不坑人,只走肾不走心。

二十多岁的男生冬天应该怎么穿衣服才会让女生喜欢?

1.头部。我对冬天帽子没什么研究,但建议如果不是实在太冷,不要带各种帽子,大部分男生实在是驾驭不了那种丑!!当然啦,如果太冷,还是戴上好,生命更重要。这里要提一下,男生不要戴乳白色眶和金丝框的眼镜!!尽量选各种比较深的颜色,不要亮色。至于原因,不要问我为什么!因为我们是低调有理想有气质的共产主义接班人。

2.上身。最最最重要的部分来了!扔掉你的羽绒服!扔掉你的羽绒服!扔掉你的羽绒服!!只要你不处在我国东北漠河等零下四十几度地区,你就扔掉你的羽绒服,年纪轻轻的不要穿羽绒服!(我在加拿大坎卢普斯,冬天最冷零下二十几度,从没穿过羽绒服)那不穿羽绒服穿什么呢?穿羊呢大衣!!一件黑色的双排扣经典款大衣,在你二十岁能穿,到六十岁同样一件依然能穿!这是一件可以穿着进棺材的衣服(虽然听起来怪怪的),这是一件无论休闲、商务、相亲、约会、上学、打仗、探险都可以穿的全能衣物!这是一件保暖且甚至可以、也是唯一可以把领子竖起来的衣服!(对于喜欢竖领子的男生还不快动手买买买)它是人类数千年纺织文化的结晶!每个男生都应该为自己投资一件大衣,而且不要去省小钱,一两千的大衣绝对值得你花钱,因为这是男人一件可以穿一辈子的衣服!这里说一下买大衣需要注意的几点:

a.合身。大衣一定要合身,中国男生最常犯的衣品错误就是不合身。不要以为冬天穿的就买偏大,大致预估大衣里最多最多穿三件衣服(保暖内衣、衬衣、薄羊毛衫)。穿上大衣看肩线,肩线一定要刚好,袖子大约在手腕处,略长一点点也是可以的(是一点点!),以抬起手到袖子留在手腕处为合适标准。大衣腰间要束腰,但如果有一点点宽也可以买,买了以后拿到裁缝师傅那修。修身合适的禁欲系风格才是最适合亚洲男生的。(合身的衣服还能督促你不要变胖!)

b.长度。许多男生不敢买大衣是因为身高问题,许多人觉得亚洲男生的身高穿大衣撑不起来。其实这种担心是多余的,只要选对大衣长度,各种身高一样驾驭,还能在视觉上瞬间拉高你身材。身高一米八以下男生,建议选择到大腿的长度(长度屁股以上的那种短大衣,得看个人,建议都可以试试看,但到大腿会更舒服些)。一米八到两米男生,可以选择到膝盖或小腿左右。(像卷福)两米以上……这个…也许可以试试超人或蝙蝠侠的斗篷~

c.款式与颜色。款式吧就见仁见智,我是推荐大衣的经典款(如双排扣、单排扣、达夫尔……)购买时以设计简洁为标准,多试试不同款。同时注意,别买那些“太时尚、太特别”的大衣,不然穿多几天照镜子时你都会想揍你自己!颜色,如果你没有祸国殃民的脸和身材,或者没有看维密超模能看懂其中时尚元素的能力。不要选花里花俏的颜色!黑色、灰色、褐色、深蓝、米色(像巴宝莉的经典款风衣)……这些偏深色调的才是男人的首选!只要选对了大衣,姑娘喜欢姥姥爱,饭堂打饭多斤肉!当然,作为大衣里面的搭配,除了西装三件套,休闲的可以试试用一天颜色搭的衬衣或毛衣搭配,都能拼出不同效果。多尝试,找些大衣街拍图片多感受感受。最后一个小提示,如果你实在放不下羽绒服,或者实在太冷,可以买一件外号加拿大鹅的羽绒服,只是价格嘛……

3.下半身。裤子吧,倒没太大可以讲,最重要是不要扣分!要和大衣相搭配,别上身穿个黑色羊呢大衣,下半身穿个浅色牛仔裤。同样要永远注意一点是裤子要修身,款式要简单,裤脚长度以刚好盖住鞋带的一半为标准,千万不要长到堆成一堆(没有鞋带就大致估算在鞋带的位置)。接下来再讲一个重中之重的地方。鞋子。准确的说是靴子!靴子从一开始发明就是为男人而生的,你现在却认为靴子只有女生能穿,你说,这是不是一种罪恶?!!冬天是男生穿靴子最好的时间,一双靴子在脚,你会感觉整个世界都被你踩在了脚下!但是,不包括那些奇特品位的雪地靴、水靴、登山靴……男生如果是靴子入门,可以先从马靴、工装靴、沙漠靴,等级高了可以玩切尔西靴、布洛克雕花靴。容易打理又不容易出错,穿上还能让你的男性荷尔蒙瞬间爆表几个等级,有什么理由不穿呢?4.单品和一些小细节。一条好的合适的羊毛或者布艺的围巾永远能让一个男生颜值提高几分。围巾作为保暖与搭配利器,是非常值得选购之物。手套,手套戴的好能大大加分,戴不好会让你产生壮士断臂的冲动!不太建议大家去戴那种机车皮手套,除非你有一辆炫酷的像蝙蝠侠摩托一样的机车。以及,杜绝一切卖萌的、连掌的、幼儿园那种一条线把两只连起来的手套,全部不要!就练羊毛的半指手套,也尽量不要选择。而那种充满着高贵气息的白手套,更是碰都不要碰,毕竟你不是山口组黑帮,或已不再是优秀少先队五星红旗手。白手套在成年后通常被用于开门的门童、开公交车的大叔、工地搬砖的年轻小伙、出葬时的抬棺者……一款好的手套,需要有很好的质感,休闲的一款牛皮手套是男生的首选,颜色还是偏深色为主,款式简单大方就好。同时也可以试一试反绒的牛皮手套,就像是马术手套,这是我的最爱。手表,作为男人三件首饰之首,不仅体现着男人的成熟魅力,更给姑娘一种约会不会迟到的安全感。所以,作为男人魅力的体现。这几款手表请不要出现在你手上!一,智能手表,你知道王思聪吧,你看他买了智能手表后拿来干嘛,给他家狗戴。所以,无论如何,如果你戴着智能手表,摘下,给你家小狗戴上,时刻营造人与动物的和谐关系。二,电子液晶屏表。超过十二岁如果你还带电子表?砸!给我狠狠的砸!砸碎以后放进搅拌机搅碎,搅碎以后找个偏僻角落偷偷埋起来,顺便祭奠你逝去的童年。穷玩车,富玩表。手表玩起来是个扔钱无底洞,但作为一个非爱好者,选一个简单大方的机械表或者石英表,绝对是所有人都能承担的起的(其中表带建议钢带,永不出错。皮带对质感要求非常高,但塑料带绝对不可以!)。最后吧,还有一个小细节大家要注意,不要穿白袜子!不要穿白袜子!不要穿白袜子!不要穿白袜子!!不要问我为什么歧视白袜子,上战场打仗时你穿白袜子试试,看是不是更容易踩到地雷?男生搭配上比女生幸运太多的是不用太多的花样,就上面说到的装束,一整个冬天穿不变也没关系!

袜子问题

每对袜子都拆开,每人各拿一支,袜子无左右,最后取回黑袜和白袜各两对

盲人买袜子,如何分黑白?

因为盲人是看不到的,所以有一个方法是比较好的,袜子都是一对对的,只要两个人都在同一对袜子上一人取一个,以后那三对也是这样,到最后大家就都能分到一双白袜一双黑袜

  • 评论列表:
  •  访客
     发布于 2022-07-08 07:51:56  回复该评论
  • 和黑板忽然干净起来了,他们觉得这是学生们开窍了,懂得劳动是种美德了。可实际上男孩们依然故我,有时候快速地糊弄一下就跑,有时候挥舞着拖把在课堂里玩一阵子打仗游戏就跑,他们走后,外地来的男孩西泽尔默默地打一桶水来
  •  访客
     发布于 2022-07-08 06:27:36  回复该评论
  • 己把钟拆开来看看,一下子麻烦就更大了,他们把各式各样的零件拆了下来,可再也装不回去了…整个上午老师们都愁眉苦脸的,在这间经费很有限的初等学校里,一台青铜钟算是很值钱的家当了,它甚至算
  •  访客
     发布于 2022-07-08 03:44:29  回复该评论
  • 机械师贱如狗,往人群里放一炮能炸死七八个,可在克里特,人们还像一个世纪以前那样看着太阳估算时间,很少有懂钟表的人。老师们实在找不到人来维修,就想着自己把钟拆开来看看,一下子麻烦就更大了,他们把各式各样的零件拆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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