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
- 1、被别人打后检查不出伤,对方是不是不用负责任了?
- 2、和别人吵架被别人先打了一下然后自己倒地假装晕倒被送到医院后检查没事,这样算不算寻衅滋事?
- 3、我先动手打人,但我被打成轻伤,对方没事。派出所会怎么处理。
被别人打后检查不出伤,对方是不是不用负责任了?
故意殴打他人,虽没有造成太大伤害,也属于违法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打架本身不对,未造成伤害也应该承担赔礼道歉的责任,受害者要求司法鉴定的还应该承担鉴定费用,一但构成轻微伤会受到行政拘留处罚,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法律分析
刑事伤情鉴定程序:
1、鉴定的委托:以“属地为主、由下到上、逐级委托”为原则。委托单位办案人持“伤情鉴定委托书”、医院诊治及案件相关材料,与被鉴定人一同到当地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进行首次伤情鉴定。
2、鉴定的受理: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根据被鉴定人当时的伤情和办案人提供的医院诊治及案件相关材料,参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及时做出受理、补充材料后受理或不能受理的决定,并将理由以书面回执形式告知委托单位的办案人。
3、首次鉴定:做出受理决定后,鉴定人要详细填写“受理案件登记表”,仔细核对委托单位提供的各种材料(包括案件卷宗、病历复印件、化验单、医学影像片等)的数量和状况;进行法医学检查、摄录像等检验工作;对直接影响鉴定结论的各种材料应备份存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和别人吵架被别人先打了一下然后自己倒地假装晕倒被送到医院后检查没事,这样算不算寻衅滋事?
这个不算是寻畔滋事的,如果是要我的话,我倒在地下。到医院检查就说脑袋迷糊。不说额他点钱,也让他以后不敢随便动手打人。
我先动手打人,但我被打成轻伤,对方没事。派出所会怎么处理。
派出所是公安局的派出机构,派出所没有独立主体资格,一般是不能进行拘留的。但是根据具体的情况,可能直接在派出所进行调解处理,建议你和对方在这个阶段对医药费等赔偿达成一致,如果不能达成一致的,可能被派出所提交给公安部门对你们双方作拘留和罚款处理,行政处罚一般不考虑正当防卫问题,这是由其管理性质决定的。
法律分析
首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双方达成调解的可以免除处罚。据此,公安部门制作的调解书得以使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免予处罚,双方签订的调解书,不仅具有民事上使双方侵权之债互相消灭的法律效力,还可以作为行政机关对相关行为人不予处罚的参考依据。根据“禁反言”原则,应当认为公安部门调解书生效后,双方不得就关于谅解书的条款有违反行为——公安机关会先尝试进行调解,建议行为人在这个阶段尽量争取解决争议。
但如果不能达成协议或者协议达成以后不进行履行的,则可能由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根据行政治安管理的逻辑,行政处罚一般不考虑正当防卫问题,先打人者即使没有造成伤害,也是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对象的,双方都可能受到拘留和罚款的处理。
从提问的具体情况来看,尽量在调解书中就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达成一致,这样双方都不会受到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五条 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三)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