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
- 1、替别人做体检受法律严惩吗
- 2、本人正在住院单位体检非本人去吗家属可以代替吗?
- 3、入职体检胸透可以找朋友替么?
- 4、体检竟成“替检”,入职体检存在哪些乱象?
- 5、乙肝病毒携带者在工厂体检有没有关糸
- 6、体检能找人替吗?
替别人做体检受法律严惩吗
替别人做体检会受法律严惩。代替人体检是违法行为,体检是入职前最后一道门槛,一旦被查到会取消体检资格。体检找人代检,属于诚信缺失的作弊行为,是对用人单位的欺骗。一旦用人单位发现员工入职体检找人代检,用人单位随时都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代人体检是一种作弊和欺骗行为,涉嫌欺诈和非法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这样的合同虚假无效,不受法律保护,可视为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用人单位可以欺诈为由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代检公司伪造身份证或医院证明等,则触犯法律,从事代检业务的公司可能会构成刑法所规定的非法经营罪,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也就是说,“体检代检”一旦被发现,获得的体检报告不仅无效,代检双方还涉嫌违法,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入职体检代检是一项作弊行为,如果被查出来轻则影响工作,性质更为严重的甚至要因此背负法律责任,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八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本人正在住院单位体检非本人去吗家属可以代替吗?
单位体检原则上是对本单位职工进行体检,别人是不能代替的。但是,如果单位控制不严,家属也可以冒名顶替去参加体检。
入职体检胸透可以找朋友替么?
不可以顶替,入职体检是为你好也是为和你一起工作的工友好,利人利己的事情你不应该作假。假如你有传染性疾病传染了同事你就是触犯了法律。
体检竟成“替检”,入职体检存在哪些乱象?
序言:在进入一家新公司之前,很多企业都会要求员工体检,这已经成为考核员工身体状况的主要办法之一了。如果体检不合格,很有可能取消录取的资格。为了我们的身体健康,每年都需要进行一次的体检,如果这些体检能够在入职新公司的时候做,也是可以的。但是如果有人代替你去体检,你会同意吗?
一、为什么会出现代检这种现象?
入职单位的性质不同时,体检的严格程度不一样。如果你的身体条件不符合,很有可能这项工作就不属于你了。许多人都担心这样事件的发生。于是一些代检公司就出现了,就是你出钱别人代替你去体检。不同的公司严格程度不一样,价格也就不一样。如果找了代检公司,本人完全不用去参加体检,如果不放心的话可以在旁边看着,保证顺利通过。在当兵的时候体检非常的严格,一些人为了实现自己的当兵梦,会选择代检公司。
二、医院不检查
不知道大家在体检的时候有没有遇见这样的情况,就是你拿着体检单去医院,医生根本不检查,直接在后面写上正常,这种行为是广泛存在的。这种行为也太不负责任了吧,如果体检者在入职之后发现自己的身体状况根本不适合这项工作,那时可就晚了。如果当地医院存在这种行为,我们是可以去投诉的。
三、医院乱收费
我们在体检的时候价格有高有低,但是也存在一些医院为了自己的利益乱收费。一般来说我们想做身体的全身检查,500元左右是够的。如果是碰上大型的公司体检,人会比较多,有可能会出现医院里的工作人员开后门的情况。这些行为都极大的损害到了体检者的利益。小编希望这样的行为不要再出现了。
乙肝病毒携带者在工厂体检有没有关糸
没关系,因为根据规定如下:
乙肝病毒携带者可以参加正常工作学习。
2007年5月18日劳动部、卫生部联合下发《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指出“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虽被乙肝病毒感染,也具有传染性,但肝功能在正常范围,肝组织无明显损伤,不表现临床症状,在日常工作、社会活动中不会对周围人群构成威胁。乙肝病毒主要有血液、母婴垂直(分娩和围产期)和性接触三种传播途径,不会通过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染,一般接触也不会造成乙肝病毒的传播”。要求“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乙肝扩散的工作外,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理由拒绝招用或者辞退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用人单位在招、用工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将肝功能检查项目作为体检标准,但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对劳动者开展体检过程中要注意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隐私权”。具体参见:(南京市第二医院杨永峰发表)
2007年10月3日,人事部、卫生部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第七条规定:“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型肝炎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具体参见:
乙型肝炎虽然是传染病,主要不是经过日常接触传播。成人感染乙肝病毒后,90%以上的感染者可凭借自己正常的免疫力,清除和消灭侵入体内的乙肝病毒,不留任何后患。所以和乙肝患者共事没有什么可怕的。因此,学校不应该拒绝HBV携带者入学。除国家规定的特殊职业外,大部分职业(包括公务员)不应该再给HBV携带者设置门槛,要让他们有更多的就业机会,也可以避免损失人才。
体检能找人替吗?
不可以找人
一般大医院都有专门的体检处的,挂号交费给单,把单上面的所有项目都检查完就可以了,一般隔天拿体检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