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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岁女孩约见男网友被带开房,表明未成年后,后来怎样?
现在未成年人性侵包括强奸的案例也是越来越多,其中就有记者调查过,有70%的信息,案例都是来自于熟人作案,现在我们就来看这样的一个新闻。
2020年11月26号,根据相关媒体的报道,来自山西太原一个11岁的女孩的母亲报警,说自己的孩子遭受到了性侵。
后来经过警方的调查而得知,女孩是通过在网上打游戏和这个男子认识的,两个人只是网友关系,在事件发生当天的时候,女孩已经和该男子说到自己未成年,但是依旧和女孩发生了性关系,目前男子也已经被警方刑事拘留。
女孩和男子聊了一段时间之后就商量着见面,后来约在一个公园附近见面,两个人见面之后,男子就把女孩带回了酒店,但是在当时的时候,女孩已经和男子表明了自己未成年。
后来警方也对女孩进行了详细的询问,包括调查公园附近的监控,通过相关的调查以及侦查,警方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最后,嫌疑人在家中被抓获。
后来犯罪嫌疑人说的自己在半个月之前去的太原,当时和女孩只是网友的关系,在当时的时候女孩也确实说明自己还没有成年,但是依然和她发生了性关系,被逮捕之后男子说到,在之前的时候女孩告诉他已经有20岁了。
但是这并不能成为自己已经犯罪事实的理由,并且对方已经表明自己未成年人在这种情况下依然和对方发生关系,就是在触犯法律的底线。
网络的发展确实给很多人带来了便利,也确实方便了大家的生活,但是网络的心情有利也有弊。
在很多的时候,很多未成年人都会沉迷网络,而现在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好像非常喜欢在网上交朋友。
这种方式因为很多朋友圈窄的人提供了一个方式,其实像11岁这个女孩的事情,已经不是一个两个的个例。
关于这方面的事情,家长还是要引起足够的重视以及注意要严格地控制孩子上网的时间。
毕竟在网络这个虚拟世界里,就算是一个成年人也并不了解在网络世界的另一面是一个怎样的人。
作为一个未成年人,能接触到这个年纪不该接受的一些东西,三观还没有正确的形成。
现在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很多的父母都会忙于工作,而忽略了对孩子的教育以及关注以及管理。
很多家长和孩子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在一遇到问题的时候就和孩子大喊大叫,就这样慢慢的矛盾恶化,有时候,可能就会造成难以挽回的后果。
作为未成年人家长,一定要给孩子做好一点的思想教育,尤其是在这个敏感的时期,可以适当地给孩子普及这方面的性知识,以防孩子上当受骗。
也希望每个孩子都能在健康快乐的家庭里成长,也希望家长在孩子的成长方面可以多下一些功夫。
在孩子遇到这种事情的时候,后悔也已经来不及了,所以一定要提前做好准备。
和网友开房犯法吗?有没有个权威人士来回答一下
一般是不犯法的,只是道德问题。但要注意几个风险:如果对方配偶是军人,可能破坏军婚,这是犯法的。 如果对方是骗子,可能会陷入诬告强奸的陷阱,否则破财解决。 如果地点和时机比较恰到好处的话,遇到扫黄的,有口说不清。
法律分析
按实际情况,由于双方已满十四周岁,只要双方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开房发生关系的,并不违法。如果已经年满十四周岁,少女自愿发生性关系,事后给钱,属于卖淫嫖娼行为,不触犯刑法,但影响社会治安,如果被举报或发现,可依据治安处罚法处罚,拘留或者罚款。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跟已满十四周岁的女性开房,得到对方同意就不算犯罪。如果双方都是自愿的话,就不违法,这属于私人生活,法律不会干预。一般来说,如果男女双方属于情侣关系,在外开放住宾馆,不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双方假借情侣名义,住宾馆开发的话,一方提供性服务,另一方支付金钱的,可能会认定为卖淫嫖娼,这种情况下就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二十六、 将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修改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和十三岁女孩网上越开房女孩家长报安后怎么量刑?
我来回答你的问题,这个可以算强奸罪了,因为13岁小孩属于未成年人,而且属于未满14周岁的幼女,这样的小孩不能完全当自己的家。所以,就算她本人自愿的也没有用,法律依然会认为这是一种强奸,也可能是诱奸,在量刑上也会从重处罚,至少也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所以。不要做违法乱纪的事,希望可以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