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签了合同拿了钱不做
1、法律分析:首先必须确认的是双方当时是否签订了合同以及当时交付的是“定金”还是“订金”。如果是订金,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
2、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不按照合同履行,则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当继续履行、赔偿损失,如果合同约定了违约金的,还应当缴纳违约金。
3、跟包工头签的合同,他现在工程做一半不做了,属于违约行为,你可以要求包工头按照你劳动付出付款,如果不付款,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支付违约金,并且赔偿经济损失。
4、当然算,还有那种诈骗,你和他签过合同后,以产品不合格为由,主要是骗取你的违约金或保证金,按照合同法规定,是不能收任何保证金的,既然别方的施工队进了,你可以进行法律诉讼。
承包人施工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拒绝修理、返工,发包人能否减少支付工程...
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发包人可以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民法典》第582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承包人拒绝修理或返工、改建的,发包人可以减少支付工程价款。减少工程款的数额,应相当于因整改需要支出的费用、因整改逾期竣工承包人应当支付的违约金或者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如果是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国家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的,发包方可以拒绝支付工程款。如果该质量问题,是由发包方自身过错造成的,如未经验收擅自使用、提供材料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由发包方承担过错责任,此时不能拒付工程款。
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改建的,依据《司法解释》第11条的规定,发包人可以根据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相应减少支付工程价款。
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的,发包人还可据此请求相应减少支付工程价款。
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承包人拒绝的,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支付修复费用或请求减少工程价款。
承发包双方因索赔问题未解决,承包人拖延和停止施工,并占据工地不撤出怎...
1、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意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如果由于承包人自身原因未能在原定的或工程师同意延长的合同工期内竣工时,承包人则应承担误期损害赔偿费(见FIDIC第47条,英国JCT63第23条,JCT80第24条,IFC84第8等条款),这是施工合同赋予业主的正当权利。
3、因发包人导致工期延后同时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此时认定为不可抗力是同时发生的,一般合同会约定,彼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4、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合同约定工程保修期虽未届满,承包人主张支付尚欠全部工程款的,应予支持。 规则详解 01 . 约定的缺陷责任期届满,发包人应返还质量保证金 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期届满,发包人应返还质量保证金。
发包方与承包方是否存在连带关系?承包工程一方不给工人支付工资,是否...
如果工程总承包企业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如果工程总承包企业将工程依法发包、分包给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则不用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
法律分析:承包方不支付工资,发包方不承担责任。因承包人与自然人存在劳动关系,应由作为用人单位的承包人向自然人丙发放工资。
承包方不支付工资,发包方不承担责任。承包人指的是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承包人有时也称承包单位、施工企业(《建筑法》)、施工人(《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