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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的基本职责是什么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
为了突出和强调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能,新《工会法》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以保障工会组织切实发挥作用,保护、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当前一些企业无视职工的劳动条件与安全,随意延长劳动时间、克扣职工工资、不提供劳动安全保护,甚至限制职工人身自由,严重侵犯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以致引发恶性安全事故和职工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
对此,工会有责任及时反映情况,并代表职工与企业方面就维护职工劳动权益的问题进行交涉,使企业予以纠正,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因此,新《工会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有下列侵犯职工劳动权益情形,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交涉,要求企业、事业单位采取措施予以纠正;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予以研究处理,并向工会作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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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指出,工会要认真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的基本职责,把群众观念牢牢根植于心中。
工会基本职责是工会的根本职责和首要职责,是工会履行各项社会职能的基础工作和首要任务,是由中国工会的性质、地位决定的,与中国工会的产生、目标和任务紧密相连。
中国工会十七大将工会基本职责拓展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折射出党对工会工作要求的变化、工会目标任务的变化,与工会所处历史方位紧密相连,在党的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发展历程中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理论意义、现实意义。
一是贯彻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工会履行基本职责提供了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
中国工会十七大系统阐释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用“八个坚持”概括了重要论述的基本内涵,其中之一就是坚持高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旗帜,强调这些重要论述的重点是维护职工权益、服务职工群众。
确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的基本职责,符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的基本精神,贯彻了我们党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体现了工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符合中国工会的性质、价值取向和目标任务。
二是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工运学说和党的群众工作理论,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多年来,广大研究工作者对工会职能和基本职责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取得了大量成果。
有的对工会基本职责概念予以界定、对意义加以分析,认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存在的基础,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是工会服从服务于党的中心任务的主要手段,是工会职能的核心。
有的对工会基本职责内涵的变化进行梳理,将变化归因于经济体制和国家职能的变化、侵害职工合法权益案件的急剧上升,等等。这些关于工会基本职责的研究,主要集中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对工会基本职责的特点和规律做了必要的探索。
工会十七大对基本职责的拓展,是对过去工会理论研究的总结、深化和集大成,是工会内外集体研究的结晶,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工运学说和党的群众工作理论,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是工会理论创新的重要成果。
三是适应了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和职工群众的新期待,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工会基本职责确立和发展的重要依据。
经过40年的改革开放,职工队伍的内部结构、就业形态、技能素质、权益实现等方面发生新变化,需求层次不断提升,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发展的必然走势,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
同时,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不断深入,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大量涌现,劳动关系的确立与运行出现不少新情况新问题,仅靠传统单一的维权方式难以实现和满足。
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需要工会通过多种维权方式去维护职工权益,另一方面,需要工会从更多领域更多层次采取更多手段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来满足职工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
工会基本职责的拓展,顺应了形势的发展,契合了职工的需要,符合工会的实际,具有历史必然性和现实紧迫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会
工会的职能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赋予工会组织的四项基本职能是:
一是参与职能。
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业、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实施民主监督,是工会代表职工权益,依法维护职工利益的重要渠道、途径和形式。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成过程中,工会履行参与职能更具迫切性和必要性。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市场经济运行主体都是相应的法律规范。所以,工会要加大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开展群众性监督的力度,主动参与立法,从源头上依法维护职工的权益。
二是维护职能。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由于劳动关系主体存在隶属性,劳动者隶属于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这对矛盾中很明显劳动者是弱者,是需要保护的对象。劳动者为了取得平衡,应该依法组建工会,加入工会,在工会的组织下为自己的合法权益而进行抗争,这是非常现实而有效的途径之一。工会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就是维护了党与群众的血肉联系,就是维护了稳定的大局,就是维护了执政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
三是建设职能。
在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解决这个矛盾的根本出路在于通过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工会代表和维护的职工具体利益的最终实现也在于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生产力的提高。所以,工会必须从工人阶级的长远利益出发,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参加建设和改革,努力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积极推动社会经济效益和生产力的提高。
四是教育职能。
工会教育职能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技术教育。在新时期,劳动者已成为独立、自主、自由的劳动者,他要自我决策、自我负责、自我发展;劳动力进入市场,在劳动力市场中,劳动者的地位、利益完全取决于个人的素质,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胜,要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必须有较高的素质。这就需要学习,接受教育。因此,工会为了更好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就必须履行好教育这一职能。
中国工会的性质和职能是什么? 详细�0�3
关于工会组织建设: 1. 中国工会的性质和职能是什么? 性质: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 职能:维护职能、建设职能、参与职能、教育职能。 2. 工会的作用是什么? 根据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 工会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工会应维护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在政府形式国家行政权力过程中,发挥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成为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之柱。 工会应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充分发挥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调节社会矛盾中的作用。 3. 为什么要在新建企业建立工会组织? 新建企业职工是工人阶级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建企业劳动关系复杂,迫切需要工会把职工组织起来,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通过工会工作提高职工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与企业经营者合作共事、共谋企业发展。 4. 新建企业建会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是法律赋予职工的神圣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能阻挠和侵犯。要坚持依法建会突出重点,狠抓难点,整体推进。对那些阻挠、推诿、拒不建会的企业,上级工会可派人深入企业,限期建立工会组织。凡新建企业开业要坚持“三同时”,在进行项目谈判、签约、筹建时,由企业注册地区工会代表职工提出建立工会的要求,并写入章程,保证新建企业开业的同时,建立起工会组织。 坚持“那里有职工,那里就必须建立工会组织”的指导思想,凡是投产开业企业的新近企业,都必须依法建立工会。 5. 工会组织建设包括哪些内容? 工会组织建设包括发展会员、建立组织、健全必要的工作机构等。 6. 加入工会应具备什么条件? 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机关单位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成为会员。 7. 加入工会如何办理手续? 职工加入工会,须由本人自愿申请,经工会小组通过,工会基层委员会批准并发给会员证。 8. 私营企业主能否加入工会组织? 组建私营企业工会应认真坚持会员条件,即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职工,方能加入工会。工会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在私营企业组建工会,是为了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因此,组建私营企业工会应认真坚持会员条件,私营企业主不宜加入工会组织。 9. 会员为什么要交纳会费? 会费是工会经费的来源之一。这不仅可以使工会举办的事业和一些活动在经济上得到广大工会会员的支持,而且可以增强会员的组织观念,进一步密切会员同工会组织的关系。所以,每个会员都应该自觉的按时交纳会费。 10. 会员交纳会费怎样计算? 根据全总有关指示精神,会员按照本人月工资收入的5%计交会费。 11 怎样确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会会员大会? 会员人数较多的基层工会和基层以上各级工会应召开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按照有关规定由会员直接选举产生。他们集中反映广大会员的意志,代表会员群众行驶权力。 会员人数在200 人以下的工会组织,可根据实际情况召开会员大会。 12 召开工会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的报批手续有哪些? 本级工会的党组织应首先就主席、副主席、经审委主任、副主任候选人人选与上级工会进行协商,并报考察材料。待上级工会研究同意后,再由本级工会与上级工会协商工会的其他事宜。 本级工会给上级工会呈报召开大会的请示,其内容包括:大会的时间、议程、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办法,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组成名额建议方案等。 选举结果报上级工会批复。 13 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应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为中国工会会员。 在生产工作中起骨干作用,有一定的议事能力。 热心为会员群众说话办事,在会员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14、确定选举是否有效的依据是什么? 一是选举时,参加选举得人数必须为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时,选举方可进行。 二是在选举中收回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15、确定废票的依据是什么? 一是字迹不清,涂改模糊,符号不准确或用铅笔书写的;二是所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均为废票。 16、工会选举结果在上级工会未批复前工会领导成员是否可履行职责? 选举产生的工会委员会和工会主席、副主席、常委、经审主任、副主任在上级工会未批复前可以履行职责,但须经上级工会批准后,方可公布他们的职务。 17 工会代表大会与职代会的区别及两会结合应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行驶主管理权力的机构。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的群众组织,工会代表大会是工会的最高权力机关。两者性质、任务不尽相同,代表机构也不尽相同。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是企业的工会委员会,企业工会委员会负责职工代表大会日常工作;而企业绝大多数职工是工会会员,有的单位职工代表同时又是会员代表,所以,可以结合召开。 “两会结合”时,会议应分阶段进行。工会代表大会在审议通过工会工作报告、民主选举新的工会委员会时,如有非会员的职工代表,只能作为列席代表,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同时,因各自具体职责范围不同,应分别作决议。 18 建立工会组织的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一章第三条规定:“ 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二章第五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支持职工在开业或成立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建立工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组织在尚未建立基层工会组织期间,由区域性工会联合会或者行业工会、产业工会代行基层工会组织的职能,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组织和领导职工开展活动、组建工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和阻挠。” 19. 工会委员会候选人人员及名额的确定条件 1)《工会法》第二章第九条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 2) 工会委员会候选人应充分考虑委员候选人的群众性和代表性,企业单位中会员代表一般应占会员代表总数的60%以上。女职工和青年职工会员代表应占一定比例。工会委员候选人的差额率为5% 20 工会委员会名额有何规定? 工会委员会委员数额应为奇数。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名额按会员人数确定。一般会员在50 人以下者,可设主席1 人,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 51-100 人者,设委员3 人; 101-200 人者,设委员3-7 人; 201-1000 人者,设委员7-15 人; 1001-5000 人者,设委员15-21 人; 5001-10000 人者,设委员21-29 人; 10001 以上者,委员数额最多不超过37 人。 21 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如何确定? 会员在100 人以下的建议召开会员大会,会员在100 至200 人者, 代表不少于会员的30%;会员在201 人至500 人者,代表为会员的25%至20%;会员在501 至 1000 人者,代表为会员的20%至10%;会员在1001 至5000 人者,代表为会员的 10%至5%;会员在5001 人至10000 人,代表为会员的5%。会员超万人的,会员代表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00 人。
中国工会的基本职责是
1、维护职能。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这是我国工会最重要最基本的职能,是工会所以存在的基础。
2、参与职能。工会的参与职能,是工会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业、事业和机关的民主管理。这是由于广大职工在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处于主要地位,并在企业、事业、机关中享有民主权利,工会作为广大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而确定的一项社会职能。
3、建设职能。工会的建设职能,是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群众积极参加改革和建设,努力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这是社会主义条件下,我国工会具有的一项社会职能。 在实现建设职能方面,工会积极配合各级党政,开展各种形式的活 动,引导职工主动为祖国建设、社会繁荣,为企业改革和促进企业发展献计出力。
4、教育职能。工会的教育职能,是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这是由工人阶级历史使命与工人阶级成员自身素质的需要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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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的性质
工会的一般法律性质是社团法人。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基层工会组织具备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办法》规定的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具备法人资格的工会组织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建立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与所建工会以及工会投资兴办的企事业单位,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是各自独立的法人主体,应当分别承担各自的民事责任。雇主相对人的团体,因此,雇主相对人才是成为工会会员的实质性的资格要件,不属于雇主相对人的雇主及其代表人或代理人就不应具有会员的资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会
工会五大职能是什么?
1、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贯彻执行中国工会全国代表大会和执委会议确定的方针、任务和作出的决议。
2、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 ,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
3、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党中央和国务院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制度和法律、法规草案的拟定;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4、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研究制定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各级工会组织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的工作。
5、协助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管理省级总工会领导干部,协助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委(局)管理全国产业工会的领导干部;监督、检查全国总工会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市以上工会和大型企事业单位工会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
工会性质:
1、工会的一般法律性质是社团法人。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2、基层工会组织具备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办法》规定的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具备法人资格的工会组织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工会
工会的四大职能是什么?
工会的四大职能:
1、维护职能:维护职工群众的经济效益和民主权益的职能。
2、建设职能:吸引和组织职工群众参加经济建设和改革,努力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和职能。
3、参与职能:发挥职工群众参政议政作用,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职能。
4、教育职能:帮助职工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文化素质的职能。
主要职责:
(一)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贯彻执行中国工会全国代表大会和执委会议确定的方针、任务和作出的决议。
(二)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
(三)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党中央和国务院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制度和法律、法规草案的拟定;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