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
- 1、公司没证据怎样才能查别人的账户
- 2、债权人可以私自查欠债人的银行账户吗
- 3、如何能查到欠债人的银行帐户上有没有钱
- 4、如何向法院申请查询被告人的个人银行账户资金?
- 5、通过什么手段能查到欠债人的个人资产状况
公司没证据怎样才能查别人的账户
以下三种方法可以查询别人账户:
一、申请法院查询,个人账号属于个人隐私的范畴,并不是谁可以随随便便就可以查询到的,随着我国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加强,社会上已经没有谁感去冒验的查他人账号信息了,只有国家的权力部门才有权进行调查,你可以在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同时,向人民法院递交查询申请,要求法院的诉讼保全部门,用网络查控系统,对债务人在全国全一百多家银行进行查询,看看哪家银行有全的账号,账号是多少。如果查到在某家银行有存的话,可以直接进行冻结。
二、申请公证处查询,这个查询账号的方法,是有所限制的,其实说是公证处,但并不是公证处亲自去给你查询,而是公证处根本你的申请,给你开具一份《银行存款查询函》,这个文件可以用来查询银行账户以及账户剩余金额。
这个查询函,并不是适用所有案件的,只能在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之前适用,当被继承人死亡后,因为去世得太突然,还没来得及交待后事,这时被继承人的财产范围有无账号,账号里有多少钱,很多的时候是无法知晓,公证处给开具查询函,目的是为了帮助那些被继承人死亡很突然,没有充分的时间交待后果的情形,所以无法了解被继承人的财产信息,那就无法继承。
三、由你聘请的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法院调查令,是指当事人的委托律师向法院申请,由法院签发的用于调查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调取的证据的法律文书,这个调查令大大的减轻了法院调查取证据的工作压力,也给当事人提了便利,有了调查令,查询当事人的银行账户信息更方便了,案件的主动权就可以掌握自己手里,调查令除了调银行账户外,还可以调取其他与案件有关的其他证据。
债权人可以私自查欠债人的银行账户吗
法律上规定的查封银行账户大致有两种情况:一是被别人起诉且申请了财产保全,二是法院判决生效后拒不执行。败诉后,被告不上诉的话,判决就生效,不履行判决内容,原告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具体时间以原告申请的时间和法院采取措施的时间定。而公司对公司所发生的债务,法院不能查封法人代表的个人账户也不能查封个人房产。债权人也不能自行查封债务人的账户和房产,必须由法院判决是否查封,并由法院执行。可以要求诉前财产保全。公司对另一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个人之间发生的债务纠纷,法院根据债权人的请求,可以根据判决结果查封个人账户和房产。所以可以查封其名下所有银行账户。但是,所查封的财产不能超过诉讼标的额,法院可以通过当地“中国人民银行”查清楚债务人全部银行账户信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如何能查到欠债人的银行帐户上有没有钱
个人是无法查询任何一个人的银行账户的信息的。
但是,可以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申请法院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保全,法院是可以查询债务人的银行账户。
步骤:
债权人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受理。
债权人在法院受理案件后,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递交财产保全申请书,申请书中需要写明财产位置、数额、数量等。
法院接到财产保全申请书后,进行核实,被申请的财产确为债务人所有的,由法院进行封存保全。
如何向法院申请查询被告人的个人银行账户资金?
1.如果你能准确提供债务人的详细银行账户情况的话,只要反馈给执行庭就可以了。他们会出示查询或冻结的书面通知给银行。
2.如果你不清楚其在哪家银行有何种账户,法院也会自己去查的。不过户头要是债务人的名字,否则很难查扣。执行难的原因也就在这了,很多人会及时或提早转移自己的账户资金或以他人姓名开户隐匿资金。
3.至于书写申请书,如有必要的话只要去问下执行庭的人就是了,他会告诉你怎么写。关键是你要提供相对准确的债务人资产信息给执行庭,以免他们大海撒网式的去各家金融机构查询,费力又费时还增加债务人转移隐匿的几率 。
【拓展阅读】
银行帐号就是银行为客户在银行开立的账户的编码,用于区分账户。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有一个先决条件,那就是必须到银行开立账户。银行账户是各单位为办理结算和申请贷款在银行开立的户头,也是单位委托银行办理信贷和转账结算以及现金收付业务的工具,具有监督和反映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单位活动的作用。
在我国按照规定,凡国家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及企事业单位,均须在银行开立帐户。个人也可以按自身意愿在银行开立帐户。这些账户都有专属的银行帐号,知道了银行帐号,各个账户之间就可以进行转帐、汇款等业务。
银行账户使用注意事项:
1、存款人不得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套取银行信用,更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谋取利益。
2、存款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必须与开户银行核对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余额,交回各种重要空白票据及结算凭证和开户许可证,银行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销户手续。存款人未按规定交回各种重要空白票据及结算凭证的,应出具有关证明,造成损失的自行承担。存款人尚未清偿其开户银行债务的,不得申请撤销该账户。
3、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的,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相应的付款依据。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应纳税的,税收代扣单位付款时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完税证明。
4、存款人可以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存款人到指定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5、不要轻易透露账号和密码。不要向任何人透露账号、密码信息、不要相信任何通过电子邮件、短信、电话等方式索要账号和密码的行为。
通过什么手段能查到欠债人的个人资产状况
查找债务人财产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查看债务人财务报表
查看债务人申请授信时或授信检查时提交的企业会计报表和其他财务资料,查找债务人的对外投资、存货、应收款项等。
(二)新闻媒体、中介机构或政府部门披露的债务人财产信息
密切注意当地新闻媒体、中介机构或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披露的债务人投资、经营或财产变动信息,如作为上市公司发布的季报、中报、年报等。
(三)通过与债务人内部工作人员交流获取财产信息
通过与债务人内部工作人员或交易相对人沟通交流,了解掌握债务人重大投资、重大交易及重大财产变动信息,包括应收帐款、到期债权等。
(四)通过债务人的客户了解债务人的应收帐款、预付款项;通过银行内部各部门和机构获取财产信息;通过社会公开或半公开悬赏获取财产信息。
(五)到公共财产管理及登记机关查找财产线索
1、到房产、土地登记管理部门查找债务人的房地产(不动产);
2、到运输工具登记管理机关查找车辆、船舶、航空器等运输工具;
3、到债务人生产经营场所查找成套设备或存货等一般动产;
4、到人民银行、工商部门、税务部门查找债务人的银行帐户或存款;
5、投资于上市公司股权的,到上市公司挂牌的中央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或分公司查找,投资于非上市公司股权的,到非上市公司注册登记地的工商部门查找;
6、到国家商标总局、知识产权局等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查找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
7、到海关查找监管物、保税货物;
8、到国债登记托管机构查找国债;
9、到工商管理部门调阅债务人开办登记、股权登记及年检资料等,发掘财产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