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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平房使用权人怎么查证_农村平房使用权人怎么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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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的房子,能查到户主吗。怎么查?

需要到当地房产局查询房产档案,房屋产权档案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应当就是房屋的主人。

房屋产权登记,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由有关国家机关对城市房屋的所有权进行登记。房屋是不动产,取得、变更房屋所有权是以房屋产权登记为标志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农村房屋所有权人如何认定?父母建的房子,子女是否是共有人?

大家都知道,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归农民集体所有,而对于农村房屋所有权人如何认定?大部分人还不是很清楚。

一、农村房屋所有权人如何认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村房屋所有权人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宅基地的使用权人;二是房屋的建造者。

1、关于宅基地的使用权人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有资格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应当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而且,我国实行”一户一宅“制度,宅基地以户为单位进行配置。

所以,宅基地申请都是以户为单位的,宅基地经审批后,家庭内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户籍的成员对所申请的宅基地享有同等权利,都是宅基地的使用权人。

2、关于房屋的建造者

房屋建造分为两种,一种是出力建造,即由家庭成员利用自身技术和体力亲自建造房屋;另一种是出资建造,即家庭成员出资购买材料、雇佣他人建造。也就是说,不管是出力建造还是出资建造,都可算作是房屋的建造者,而且在现实生活中,这两种建造方式可能会有交叉,即既出力又出资。

特别提醒:我国不动产实行登记制度,谁拥有不动产权证,谁就拥有房屋的所有权。而在农村,还有很多房子是没有产权证的,建议尽快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

二、父母出资建的农村房屋,子女是否是共有人?

由上文可知,农村房屋所有权人的认定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如果第一个条件已满足,那要判断子女是否是共有人,就要看第二个条件是否满足了。如果在申请建造房屋时,子女已以自己的劳动取得收入并用于家庭生活的,或者以自己的劳动作为建房的劳动投入的,则可认定为房屋的共同所有权人; 否则,房屋所有权是归父母的,子女是没份的 。

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是属于家庭成员共同共有的财产,但未成年人除外(因未成年人没有出资或出力的能力)。

【案例分享】

张某(男)与宋某(女)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张小某。1993年9月,张某以自己名义向当地政府申请翻建房屋,获得批准,其中翻建批示上载明,申请人为张某,同住人口为宋某、张小某。次年,翻建的房屋建成后,一家三口一直在翻建的房屋里居住。

2010年,张小某与王某结婚,张小某婚后与父母同住。但因日常琐事双方经常发生摩擦,导致张小某夫妇与张某夫妇关系日益紧张。

2017年,张小某向张某提出分家,并要求分配房产。张某以房屋系自己所建,与张小某无关为由,拒绝张小某分得房产的要求,并限期张小某半年之内搬离其所建房屋。后张小某将此事诉至法院,并主张涉案房屋为其与父母的家庭共有财产,要求判决部分房屋产权归其所有。

庭审中,张某夫妇辩称,建设涉案房屋时,张小某尚未成年,既未出工也没有出力,故主张涉案房屋上的财产权利应归自己所有,与张小某无关。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房屋是张某夫妇所建,建房时张小某尚未成年,据此认定张小某不享有涉案房屋的财产权利份额,并驳回了张小某的诉讼请求。

如何在网上查询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

乡村宅基地使用权证在网上是不能查看的,只能携带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土管所查看。

乡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的一项独立的用益物权,是乡村居民在依法获到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对宅基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有限制处罚的权利。它具有严格的身份性、无偿使用性、永久使用性、从属性及范围的严格限制性等特点。其获到方式有原始获到与继受获到,消灭形式有绝对消灭与相对消灭。乡村宅基地使用权人享有权利并负担义务。

拓展资料:

宅基地使用权指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享有的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个人住宅的权利。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依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

1、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耕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2、农村村民超越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土地的,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地论处,即按照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处罚。

3、农村村民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宅基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4、农村村民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宅基地的,由农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5、农村村民擅自占用耕地建房,破坏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农村村民占用基本农田建房,毁坏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治理,恢复种植条件,处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评论列表:
  •  访客
     发布于 2022-12-26 22:00:39  回复该评论
  • ,可以并处罚款。4、农村村民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宅基地的,由农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宅基地使用权。5、农村村民擅自占用耕地建房,破坏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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