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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可以查看他身份证号码吗
可以查看失信被执行人的身份证号码。申请人可以提供被执行人的姓名、电话、联系地址等个人信息,能由司法机关进行查询。
法律分析
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是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法院认定的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员。根据相关规定,所有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在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会受到限制。老赖还钱后,会在五年后取消征信黑名单,对个人信用造成的影响要5年以后才可以消灭。国内欠人钱财却赖着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债务人俗称老赖广泛存在,这已经成为了当今经济社会的一种痼疾,严重影响着社会的和谐稳定。为了有效治理老赖现象。最高人民法院建立了网上的老赖黑名单系统。之所以成为老赖,是因为他人欠账不还,打入个人征信黑名单。但让人的公民权、民事权仍然受到保护,所以不受影响他人起诉或应诉。这个司法解释的出台,旨在指导各级法院正确有效使用信用惩戒措施,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促使失信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我如何想要获取债务人的身份信息进行起诉
根据法律规定,提起民事诉讼的,在对被告的要求中,仅要求有明确的被告,原告需提供被告的姓名、住址等信息,并到被告方住所地管辖法院或其他借款合同中约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法律分析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中,要求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院在接到原告提交的起诉状的,在被告信息这一限制中,仅有明确的被告,即被告的姓名、住址等信息即可到被告住所地管辖法院或其他借款合同中约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身份证号并不是必要条件,法院不得因没有被告人身份证号而不予立案。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地二百零八条的规定,应当予以立案。在法院立案后,可以通过法院或者委托进行诉讼的律师通过法定程序查询被告人相关身份信息。如果连被告人的姓名或者住址等信息均不知情的,可以先行委托律师到公安机关进行查询后,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并立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民事起诉状时,对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且不属于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需要补充必要相关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在补齐相关材料后,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立案后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或者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裁定驳回起诉。
怎么找到欠债人的各种信息?
不违法的前提下,最方便的是聘请律师,由律师拿着手续去派出所调取被告人的户籍信息。
调查债务人的财产信息的方法如下:
1、申请人提供财产线索,这是发现债务人财产的有效途径之一;
2、债务人自动申报财产;
3、法院依职权调查。法院具有强制性的调查权,在法院进行调查时,被调查的单位和个人有协助调查的义务,必须合作和配合。
一、查询被告人身份信息的方法仅供大家参考:
1、律师持相关手续去公安机关户籍室查询;
2、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询工商内档信息
3、现在的支付宝是实名制的,如果是手机号注册可以进行验证,但是对方可以设置真实姓名隐藏
4、通过裁判文书网、天眼查、企查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工具利用关键词检索查询
二、债务人无力偿还通常有如下处理方式:
1、与欠债人协商,取得对方详细情况,可以适当延期或者减免债务。
2、如果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债务人上法院起诉,对欠债人来说一般可以拖半年到一年。
3、实在无钱可还,即使打赢了官司,法院执行人员知道欠债人没有钱是无法执行的。可以等到有能力偿还时执行。
三、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人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查欠款人的身份证信息怎么查
法律分析:只有通过公安机关才能查欠款人的身份证。除了公安机关,没有任何一个单位有权力保存个人的身份信息,也就是说,除非有正当需要去公安机关申请调取,再没有其他合法途径取得他人的身份证信息。如果是起诉用的话,起诉状不需要写对方的身份证号码的,不过要写其清楚联系方式。
欠钱不还是债务纠纷,债务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派出所没有管辖的权力,因此是不会帮忙查的。但是,如果双方都到场,派出所可以调解,这样派出所就会去查询双方的身份信息;另外,如果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公安局申请查询。
可以委托律师设法确定欠款人的身份信息。
如果欠条上只有欠款人的姓名而没有身份证号码的,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根据其姓名、所了解的住址、欠款人的相貌特征等信息,通过到公安机关查询并确定欠款人的户籍登记信息。
之后,如果找不到欠款人本人、或欠款人不肯归还欠款的,则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欠款人归还欠款;在判决或调解生效后,如果欠款人不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的,则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怎么弄到欠债人的身份证信息
公民是无权查询欠款人的身份信息的。可以委托律师代为查询。不可以查询别人的身份证号码,不然就算侵犯了别人隐私权。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的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以前,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试行条例》规定:冒名顶替或者窃取他人居民身份证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如有重名纠纷情况,可以携带二代身份证去当地辖区派出所户籍大厅进行查询办理相关业务,需如实提供查询理由,如经核实理由充分,办公人员会依法受理其业务。扩展资料:
隐私权包含:
1、个人生活自由权权利主体按照自己的意志从事或不从事某种与社会公共利益无关或无害的活动,不受他人干预、破坏或支配。
2、情报保密权个人生活情报,包括所有的个人信息和资料。诸如身高、体重、女性三围、病历、身体缺陷、健康状况、生活经历、财产状况、婚恋、家庭、社会关系、爱好、信仰、心理特征等等。权利主体有权禁止他人非法使用个人生活情报资料。例如,对公民身体的隐秘部分、日记等不许偷看,未经他人同意不得强制披露其财产状况、社会关系以及其他不为外界知悉传播或公开的私事等。
3、个人通讯秘密权权利主体有权对个人信件、电报、电话、传真及谈论的内容加以保密,禁止他人非法窃听或窃取。隐私权制度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与现代通讯的发达联系在一起的,信息处理及传输技术的飞速发展,使个人通讯的内容可以轻而易举地被窃听或窃取,因而,保障个人通讯的安全已成为隐私权的一项重要内容。
4、个人隐私利用权权利主体有权依法按自己的意志利用其隐私,以从事各种满足自身需要的活动。如利用个人的生活情报资料撰写自传、利用自身形象或形体供绘画或摄影的需要等。对这些活动不能非法予以干涉,但隐私的利用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有悖于公序良俗,即权利不得滥用。例如利用自己身体的隐私部位制作淫秽物品,即应认定为非法利用隐私,从而构成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确认书与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第三十四条 合同成立地点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三十五条 书面合同成立地点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第三十六条 书面合同与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