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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四大战略定位的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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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意味着什么

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意味着浙江有更加多的发展机遇,经济将会再上一个台阶。

所谓的共同富裕示范区是指全民共富、全面富裕、共建共富和逐步共富的标杆示范区。

1、全民共富

“全民共富”是指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并不是指让一部分人或一部分地区富起来。“全民共富”的目标就是让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共同过上幸福美好的新生活。就浙江全省来说,也就是让浙江全省人民彻底消除贫困,共同走向富裕之路。

2、全面富裕

“全面富裕”是指在各个领域内都富裕起来,而各个领域既包括物质领域,也包括精神领域,同时,还包括环境、社会、服务等诸多领域。总之,“全面富裕”是指彻底实现人类的全面发展和社会文明的全面进步。

3、共建共富

“共建共富”是指人人动手,人人尽力,人人参与,相互帮助,让所有人民群众都积极行动起来,共同建设美好家园,共同享受美好生活。

4、逐步共富

“逐步共富”是指富裕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需要把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当成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来抓好,既要脚踏实地地做好各项工作,又不能脱离实际,应该先打好共同富裕的基础,再向富裕的高目标迈进。

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目标定了:2035年基本实现共同富裕

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目标和时间表,定了!

新华社10日发布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明确了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发展目标。

《意见》明确,到2025年,浙江省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取得明显实质性进展。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明显提高,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经济体水平,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城乡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差距持续缩小,低收入群体增收能力和社会福利水平明显提升,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体的橄榄型社会结构基本形成,全省居民生活品质迈上新台阶等。

到2035年,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取得更大成就,基本实现共同富裕。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收入争取达到发达经济体水平,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程度更高,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更加优化。

华东示范大学城市发展研究院院长曾刚告诉第一财经,从这些目标可以看出,国家希望浙江来探索规避中等收入陷阱的新路子,并且已从以生产为重点的“唯GDP论”转变为了强调高品质生活的发展思路。

让他印象深刻的,是《意见》明确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确保实现人民群众住有所居。针对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等重点群体,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对房价比较高、流动人口多的城市,土地供应向租赁住房建设倾斜,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加快完善长租房政策,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

“这点很值得关注,租售同权的推进将改变年轻人对于购房的需求,也将促进住房市场的完善。”曾刚说。

富裕程度较高、均衡性较好,在探索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让浙江省具备了开展共同示富裕示范区建设的基础和优势。

数据显示,2020年浙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62699元和31930元,分别连续第20年和第36年居全国各省区第一。2020年,浙江城乡居民收入比达到1.96,是全国最低的省份之一。

曾刚认为,浙江省还具备开展示范区建设的代表性。从规模看,浙江面积、人口均处于全国居中水平,在地理区划上,则不仅有“七山一水二分田”,而且还有2个副省级城市、9个地级市和53个县(市),代表性很强。

山东财经大学校长赵忠秀对第一财经表示,《意见》先提“夯实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再提“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实现公共服务优质共享”等,逻辑上是清晰且全面的,也在“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等方面给出了具体的举措。

比如,《意见》要求,统筹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资金,合理安排就业补助资金,健全统筹城乡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鼓励返乡入乡创业。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帮扶困难人员就业。创造公平就业环境,率先消除户籍、地域、身份、性别等影响就业的制度障碍等。

人大代表话共同富裕:打造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试验区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两会速递)人大代表话共同富裕:打造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试验区

中新网北京3月7日电(张煜欢)“在实现共同富裕进程中,打造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收入分配结构,要着力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正在召开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尹学群表示,浙江要以“扩中提低”为牵引,打造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试验区,让三次分配“指向一致、协调配套”。

打造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试验区,是中央赋予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四大战略定位”之一。当前该省正在研究、准备出台行动方案,推动率先基本形成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体的橄榄型 社会 结构。

尹学群介绍,自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启动以来,浙江构建了以“扩中提低”为牵引的“1+5+N”重大改革体系,推进一系列重大改革,取得积极成效,充分说明以“扩中提低”为牵引的共富型重大改革体系具有很强的精准性、针对性。

他同时坦言,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一个全新的课题,也是现代化新征程上绕不过的重大命题,具有长期性、艰巨性,而且系统性、关联性强,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在工作的过程中,还有许多重大的理论和现实课题需要研究和突破。

由此尹学群建议建立共同富裕部省协同研究机制并赋予浙江更多的改革试点。在其看来,基础性制度安排不是小修小补地“打补丁”,而是对原有政策体系进行系统性制度性重塑。

“建议建立部省协同研究机制,以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为试验田,在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方面,共同研究可全国推广、全国复制的,而又不是政策洼地型的重大改革方案,并赋予浙江更多的改革试点。”尹学群说。

在完善三次分配基础性制度体系的具体建议上,他提出 探索 构建合理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的初次分配制度, 探索 构建举措更精准、功能更充分的再分配制度, 探索 构建激励回报 社会 的第三次分配制度。

此外,他建议夯实共同富裕基础支撑体系。其认为,以家庭为单位能更全面、真实地反映富裕程度,但中国家庭情况非常复杂,目前缺少统一的认定标准,在技术、数据等层面的支撑不够。

“建议深化数字化改革,加强多跨协同和综合集成,统一认定标准,加快构建共同富裕基础数据库,完善以家庭为单位的统计、评价等体系,全面分析各类人群、家庭的基础数据,精准把握全 社会 的结构特征,在精准画像的基础上做到精准施策。”尹学群说。(完)

浙江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是什么意思?

就是推行改政策的第一个地区。

一、拓宽居民财产性收入:通过什么渠道来增加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呢?通过土地、资本收入的使用权和收益权来增收。什么意思呢?就是啊,如果你手上有固定资产的,例如房产,可以通过租赁、增值来增收。

如果你手上有现金流的,注意现金流也是一种资本要素,也可以通过现金流来增值,至于增值的渠道,《意见》中也提到“丰富居民可投资金融产品、完善上市公司分红制度”。投资金融产品、上市公司,这就是现金流的变现渠道。而土地,在城市,没有私有化土地,所以城里人没法通过土地来增收。

在农村,有的是集体化的土地。关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如何运行,还需要走一步看一步。

二、2025目标和2035目标:2025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经济体水平,2035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发达经济体水平。

人均GDP达2万美元的刚入发达国家的行列,这是最低标准。中等发达国家人均GDP4万到6万美元。高等发达国家人均GDP8万美元。

实现“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重大举措?

10月26日至2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

“十四五”时期中国要怎么干?实现2035年远景目标要克服哪些挑战?30日,中共中央就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举行新闻发布会,就外界关心的一系列问题作出解答。

“十三五”期间收入和消费取得这些成绩!

“十三五”期间,中国在收入和消费领域取得了哪些成绩?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国家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宁吉喆在会上介绍,过去几年,中国居民收入持续增长,2016年至2019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实际增长6.5%;城乡差距逐步缩小,2019年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为2.64,比2015年缩小了0.09;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扩大,由2010年的1亿多人增加到2019年的4亿多人。

同时,居民消费规模持续扩大,2019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41.2万亿元,比2015年增长了36.9%;消费结构也不断优化,恩格尔系数(居民食品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从2015年的30.6%降为2019年的28.2%,这反映了消费结构的升级;消费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2019年网上零售额达到10.6万亿元,比2015年增长了1.74倍,今年网上零售更是乘势上升。

过去几个月面对疫情冲击,中国采取了促增收、扩消费举措,居民收入和消费逐步恢复。前三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0.6%,年内首次由负转正。

“十四五”时期扎实推动共同富裕

针对会上有记者提到不同行业、不同区域之间的收入差距有所拉大的问题,宁吉喆表示,“十四五”时期将按照《建议》的要求,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增加中低收入群体的要素收入;完善再分配机制,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和精准性;发挥第三次分配的作用,发展慈善事业。

此外,中国还将全面促进消费,顺应消费升级的趋势,促进消费向绿色、健康、安全发展,发展服务消费,鼓励消费新模式新业态发展;推动汽车等消费品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发展无接触交易服务,促进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发展,开拓城乡消费市场;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扩大节假日消费;改善消费环境,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也是改善和保障民生。

——新发展格局不是国内经济单循环

中国提出了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那么,在“十四五”期间以及到2035年,是否会把更多重点放在发展国内循环上,对外开放的地位会不会因此而下降?

对于这一问题,中央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韩文秀表示,新发展格局强调的是国内国际双循环,不是国内经济的单循环。国内循环也是建立在国内统一大市场基础上的大循环,不是每个地方都搞自我小循环,不是说层层要搞省内循环、市内循环、县内循环。

“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深入参与国际循环,这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题中应有之义。”

韩文秀表示,中国要在更高水平上扩大对外开放,扩大外资企业的市场准入,更好地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他强调,构建新发展格局,绝不意味着对外开放地位的下降。相反,展望未来,中国外贸进口和出口、利用外资、对外投资的规模将会持续地扩大,在国际上的地位也会持续地提升,这也是大国经济的重要特征

6457万浙江人沸腾了!中央政策"大礼包"公布 到2035年基本实现共同富裕

刚刚过去的这个夜晚,6457万浙江人迎来中央的一份重磅政策!

“十四五”规划中,浙江率先“升格”——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时隔三个多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下称《意见》)迅速出炉,全文长达9000多字。

《意见》指出,赋予浙江重要示范改革任务,先行先试、作出示范,为全国推动共同富裕提供省域范例。意见紧扣推动共同富裕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等,围绕构建有利于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提出6方面、20条重大举措。意见明确发展目标,到2025年,浙江省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取得明显实质性进展。到2035年,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取得更大成就,基本实现共同富裕。

二十条重大举措都有哪些?

1,加快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举国体制开展科技创新的浙江路径。支持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平台,建设创新策源地,打造“互联网 ”、生命健康、新材料科创高地。探索消除数字鸿沟的有效路径,保障不同群体更好共享数字红利。

2,支持浙江发挥好各地区比较优势,加强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建设。更加主动对接上海、江苏、安徽,更好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3,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各种壁垒。

4,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帮扶困难人员就业。创造公平就业环境,率先消除户籍、地域、身份、性别等影响就业的制度障碍。

5、支持企业通过提质增效拓展从业人员增收空间,合理提高劳动报酬及其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落实带薪休假制度。

6、拓宽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渠道,探索通过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收益权增加中低收入群体要素收入。

7、丰富居民可投资金融产品,完善上市公司分红制度。鼓励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计划。

8、探索股权流转、抵押和跨社参股等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实现新形式。支持浙江率先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增值收益分配机制。

9、实施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行动计划,激发技能人才、科研人员、小微创业者、高素质农民等重点群体活力。

10、完善再分配制度。支持浙江在调节收入分配上主动作为,加大省对市县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和精准性,合理调节过高收入。依法严厉惩治贪污腐败,继续遏制以权力、行政垄断等非市场因素获取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11、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建立健全改善城乡低收入群体等困难人员生活的政策体系和长效机制。

12、充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事业。探索各类新型捐赠方式,鼓励设立慈善信托。

13、率先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探索建立覆盖全省中小学的新时代城乡教育共同体,探索终身学习型社会的浙江示范。深化县域医共体和城市医联体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

14、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长效机制,探索建立人地钱挂钩、以人定地、钱随人走制度,切实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逐步实现随迁子女入学待遇同城化。

15、持续改善城乡居民居住条件。对房价比较高、流动人口多的城市,土地供应向租赁住房建设倾斜,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加快完善长租房政策,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

16、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建设,提升农房建设质量,加强农村危房改造,探索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机制。

17、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做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积极发展商业医疗保险。健全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制度。

18、完善先富带后富的帮扶机制。深入实施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持续推进智力支援、产业支援、民生改善、文化教育支援,加强对省外欠发达地区帮扶,大力推进产业合作、消费帮扶和劳务协作,探索共建园区、飞地经济等利益共享模式。

19、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严格规范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对违法占用耕地“零容忍”,强化耕地数量保护和质量提升。

20、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完善具有浙江特点的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应用体系。高标准制定实施浙江省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市场化交易,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如何“分蛋糕”?

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为何是浙江?按照国家发改委的回应,浙江具备开展示范区建设的基础和优势,富裕程度较高,发展均衡性较好,且改革创新意识较为浓烈。

那该如何示范?邓小平曾说,怎样实现富裕,富裕起来以后财富怎样分配,这都是大问题。聚焦此次《意见》,提及浙江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四个战略定位,当中“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试验区”格外引人瞩目。

浙江省委书记袁家军在6月10日发布的专访中回应,将加快缩小收入差距——探索稳定和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新机制,高度关注“平均数以下”问题,推动低收入群体持续较快增收。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目标。在不断“做大蛋糕”的同时,更要重视“分好蛋糕”。实现共同富裕,浙江为全国探路。

共同富裕,“富裕”是前提,“共同”是关键。根据《意见》,浙江的收入分配格局整体将按照“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完善要素参与分配政策制度”的框架进行。

这个分配格局涉及到三个群体,准确说是四个。

第一个是“高收入群体”,这个群体有三个“优化”方向:

首先,高收入往往和高能力相呼应,在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效益面前,这个群体是当仁不让的主力,承担了“做大蛋糕”的领军角色,夯实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

其次,过高的收入要进行合理的调节,尤其是非正当收入。改革开放带来了剧烈深刻的社会转型,创造经济发展的机会同时,也为产生灰色收入、甚至黑色收入提供了环境和温床。

《意见》中提到要依法严厉惩治贪污腐败,继续遏制以权力、行政垄断等非市场因素获取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此外,《意见》罕见地提到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提出建立健全回报社会的激励机制,鼓励引导高收入群体和企业家向上向善、关爱社会,增强社会责任意识,积极参与和兴办社会公益事业。至于怎么发挥作用,后面细讲。

第二个群体是“中等收入群体”,这个群体的优化方向就一条:扩!

根据《意见》,这个群体重点包括技能人才、科研人员、小微创业者、高素质农民等。扩大中等收入者在国民中的比重,是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核心。

如何“扩中”?一条途径是让就业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特别提到要率先消除户籍、地域、身份、性别等影响就业的制度障碍;另一条是要加大人力资本投入力度,构建人才的培养培训体系。

这两条途径联合起来看,也是提高劳动力生产率,并且让技能、人力资本与岗位实现结构性匹配的过程。这样一来,《意见》中提到想要“合理提高劳动报酬及其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才有了实现的基础。

除了传统的劳动报酬外,“扩中”还需新增收入渠道,包括投资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要素的价值变现。“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收益权”“知识、技术、管理、数据”,都是可以探索价值变现,从而增加收入。

第三个群体是“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群体”,这个群体其实是“扩中”的来源。创造机会、畅通制度、开放政策,让这个群体更多的迈入中等收入群体行列。

第四个群体是“困难人员”,《意见》提出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建立健全改善城乡低收入群体等困难人员生活的政策体系和长效机制。

其实,针对这四个群体的优化路径,暗含了三次收入分配。

市场通过对资源的配置,通过对劳动力的报酬,实现了第一次财富的分配;政府利用税收、财政、金融等手段实现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被称为第二次分配。

“第三次分配”过去主要出现于学界。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以“敦促国家出台政策鼓励慈善家”为由提出了“第三次分配”的理论,即个人或企业出于自愿,在习惯与道德的影响下把可支配收入的一部分捐赠出去。此次《意见》发布,“第三次分配”出现在了政策性文件中。

可以这样理解,第一次分配是市场机制,注重效率;第二次分配是政府机制,侧重公平;第三次分配是社会机制,进行补充。

根据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第三次分配和慈善事业已经成为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助力解决贫困问题、缩小收入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手段,是关系经济发展和国家治理的重要制度安排。

如何转向“扩中”?

可以看到,在收入格局重构的种种举措中,“中等收入群体”颇具存在感。

早在2015年,在一系列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措施的作用下,浙江成为全国最早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省份。这也助推浙江成为全国城乡收入差距最小的省份之一。

据《浙江日报》披露,浙江是全国唯一一个所有设区市人均收入都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省份;2020年浙江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连续20年和36年居全国各省区首位,城乡居民收入比进一步降至1.96∶1。

而在更早的2014年,浙江社科院的一项研究中就进一步提出,浙江的收入分配格局调整,到了把政策重点从“提低”转为“扩中”的时刻,而最终的目标应是,形成以中等收入者为主体的橄榄形收入分布。

一个原因是,浙江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偏低、发展缓慢。根据浙江社科院发布的一组数据显示,2012年,浙江中等收入群体占总人口的比重仅为32.1%,不足总人口的1/3,高收入群体、中等收入群体和低收入群体数量呈现出明显的“金字塔”结构。

而按照发达国家和地区“橄榄型社会”的经验,中等收入群体比重至少在45%以上,甚至达到60%至70%,占总人口比重最高。

早在数十年前,“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就被写进全国政策文件当中。

在此次出台的《意见》中,不仅明确提出,到2025年,浙江将基本形成“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体的橄榄型社会结构”,同时还提出“实施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行动计划”作为具体的政策配套。

转向“橄榄型社会”并不容易。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宜勇等人研究发现,中等收入群体扩大面临着诸多社会风险。他们“害怕生病、畏惧失业,无法向上流动,时刻担心重回底层”,缺乏发展的安全感。

这其中,既有职业结构变化、投资理财环境变动等宏观形势的影响,也不乏来自房价上升、医疗抚养等刚性支出较大等压力。

基于此,他们认为,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同样重要,特别是“使社会保障等公共政策的推行助力于城镇化的推进,让更多居民被纳入城镇并能很好地生活下去”。

在此方面,浙江需要展开哪些探索?

《意见》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一体化发展、改善城乡居民居住条件、扎牢社会保障网等诸多方面提出了率先探索、加快推进的要求。

比如,对于教育医疗资源的普惠问题,提出“建立覆盖全省中小学的新时代城乡教育共同体”“ 深化县域医共体和城市医联体建设”等措施;

而对于住房问题,一方面,“针对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等重点群体,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另一方面,“对房价比较高、流动人口多的城市,土地供应向租赁住房建设倾斜”。

总而言之,从社会层面“兜好底”,解决中等收入人群的后顾之忧,才能根本上实现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有效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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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访客
     发布于 2022-11-18 23:16:46  回复该评论
  • 烈深刻的社会转型,创造经济发展的机会同时,也为产生灰色收入、甚至黑色收入提供了环境和温床。《意见》中提到要依法严厉惩治贪污腐败,继续遏制以权力、行政垄断等非市场因素获取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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