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
- 1、案件到了法院还会继续抓人吗
- 2、案子到法院找关系晚不晚
- 3、检察院案子移送法院起诉会不会通知当事人 一起过去
- 4、起诉后,人找不到,法院是否有权帮忙找人呢?
- 5、强制执行法院会找人吗
- 6、我去法院起诉,法院会帮我找到人吗?
案件到了法院还会继续抓人吗
案件如果到了检察院,说明侦查阶段已经结束。
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但是,如果发现案件事实没有查清,检察院可以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对于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如果属于暴力犯罪或者是犯罪嫌疑人有潜逃可能的,可以将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
案子到法院找关系晚不晚
刑事案件到法院再请律师还不算晚,按照法院的规定刑事案件有两个月的审理期,这时候再请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还是能起到很大的作用的。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刑事辩护律师在侦查、审查和审判这三个阶段都可以介入处理案件,虽然说刑事案件请律师越早越好,但是并不是说,到审判阶段之后,律师就没作用了。
刑事案件到法院律师的作用有哪些:
刑事案件到法院之后律师能起到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点:
1、会见被告人,收集能够证明被告人罪轻或者无罪的相关证据线索,并收集相关证据。
2、会见主审的法官,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有罪的相关案卷材料进行调阅、复制。
3、告知被告人律师初步形成的辩护观点并征求被告人的意见。告知被告人审理程序和相关的注意事项,以便编稿人可以在法庭上做出适当的配合,争取到最好的庭审效果。
4、研究案情并且做好最充分的准备。如果是重大的刑事案件可以聘请国内著名刑事专家的意见,同时也可以请媒体进行监督,确保审判的公正性。
5、参与庭审,阐述辩护理由,尽最大努力争取法官认同自己的辩护观点。
6、准备辩护词,以书面的形式说服法官作出对被告人有利的一审判决,并且以合法的方式,影响法官的观点,做出有利的判决。
7、收到判决书之后,会见被告人,告知被告人判决书的利弊,并且提出合理的建议。
8、如果被告人准备上述,可以配合被告人做好相应的上诉工作。
总的来说,刑事案件到法院之后再请律师还是不晚的,律师还是能够起到非常大的作用,但是如果说时间太紧的话,也会对律师的工作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还是建议越早请律师越好。
检察院案子移送法院起诉会不会通知当事人 一起过去
检察院将案件移送到法院起诉,不会在事前通知当事人的。因为法律没有这样的规定,而且到法院以后,法院会立即通知当事人领取起诉书的。没有那个必要再通知了。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起诉后,人找不到,法院是否有权帮忙找人呢?
一、法院没有义务寻人,但可以在当地法制报和法院公告栏发布缺席开庭公告,通过广而告之方式,让司法程序继续进行。
二、以我之见,能否找到被告不关键,能否找到被告财产才是关键,即使被告失联,查封冻结被告财产,一样可以维护原告权益。
三、那么,如何查找被告财产线索呢?别急,听我说,既然已经立案,说明原告有被告的身份证号码,可以通过这一线索,顺藤摸瓜,调查取证:
1、律师持介绍信、委托书和律师证复印件到派出所调取被告户籍资料,被告户籍地址、配偶身份信息尽显;
2、律师向法院申请调令,根据户籍地址,到房产部门调取房产内档,该房产如果登记在被告或其配偶名下,可以查封;
3、律师向法院申请调令,根据被告身份证号码,到民政局调取婚姻登记资料,根据资料显示内容结合债权凭证,决定是否追加配偶为共同被告;
4、律师向法院申请调令,根据被告身份证号码,到劳动局调取社保、退休金、公积金信息,以及工作单位和工资账号等信息,便于查封划扣;
5、根据身份证号码,还可以向法院申请调令,到银保监会,车管所、银行、工商等部门调取保险、股票证劵,车辆、银行流水、股权等个人财产线索。
四、查封对方有效财产线索,原告变被动为主动,等到判决生效执行时,被告大概率会主动上门求和。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就如同篮球赛场上的执法裁判秉公执法即可,找人的任务于人民法院而言肯定不适合。
原告起诉后,被告无影无踪。怎么办?
我以为你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给被告。在“公告送达“确定的开庭时间,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开庭并判决。被告即使没有收到《应诉通知书》和“开庭传票”亦“视为“送达。
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仍然必需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给被告。
“公告送达”是法律规定的送达形式。全国法院系统采用“公告送达“方式的案件必需刋登在《人民法院报》(北京)上。经过法定时间后《民事判决书》即可生效。
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生效后,原告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法院会找人吗
法院会对查封扣押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不会找人。《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我去法院起诉,法院会帮我找到人吗?
找人是你自己的事情,你去不去法院起诉,法院都不会帮你找到人。
1、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的条件是要有明确的被告人。能不能找到人,并不影响你起诉。
2、如果法院受理了你的案件,相关的法律文书是要送达被告人的。这要求你要提供被告人的地址。如果找不到人的,那只能进行公告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