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
- 1、开庭了律师突然找人代替他去。当事人也不让跟去。请问这个适合吗?
- 2、起诉后,人找不到,法院是否有权帮忙找人呢?
- 3、欠钱胜诉了,要求法院强制执行,不过法院要我们自己找人,人在哪里都不知道,这个该怎么办?
- 4、法院诉讼离婚,就去法院起诉,按程序走好了,为啥还要找人,托关系?
- 5、强制执行法院会找人吗
开庭了律师突然找人代替他去。当事人也不让跟去。请问这个适合吗?
在开庭之前,如果当事人的辩护律师突然提出其他人代替,显然是不合适的,当事人可以拒绝。
起诉后,人找不到,法院是否有权帮忙找人呢?
一、法院没有义务寻人,但可以在当地法制报和法院公告栏发布缺席开庭公告,通过广而告之方式,让司法程序继续进行。
二、以我之见,能否找到被告不关键,能否找到被告财产才是关键,即使被告失联,查封冻结被告财产,一样可以维护原告权益。
三、那么,如何查找被告财产线索呢?别急,听我说,既然已经立案,说明原告有被告的身份证号码,可以通过这一线索,顺藤摸瓜,调查取证:
1、律师持介绍信、委托书和律师证复印件到派出所调取被告户籍资料,被告户籍地址、配偶身份信息尽显;
2、律师向法院申请调令,根据户籍地址,到房产部门调取房产内档,该房产如果登记在被告或其配偶名下,可以查封;
3、律师向法院申请调令,根据被告身份证号码,到民政局调取婚姻登记资料,根据资料显示内容结合债权凭证,决定是否追加配偶为共同被告;
4、律师向法院申请调令,根据被告身份证号码,到劳动局调取社保、退休金、公积金信息,以及工作单位和工资账号等信息,便于查封划扣;
5、根据身份证号码,还可以向法院申请调令,到银保监会,车管所、银行、工商等部门调取保险、股票证劵,车辆、银行流水、股权等个人财产线索。
四、查封对方有效财产线索,原告变被动为主动,等到判决生效执行时,被告大概率会主动上门求和。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就如同篮球赛场上的执法裁判秉公执法即可,找人的任务于人民法院而言肯定不适合。
原告起诉后,被告无影无踪。怎么办?
我以为你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给被告。在“公告送达“确定的开庭时间,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开庭并判决。被告即使没有收到《应诉通知书》和“开庭传票”亦“视为“送达。
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仍然必需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给被告。
“公告送达”是法律规定的送达形式。全国法院系统采用“公告送达“方式的案件必需刋登在《人民法院报》(北京)上。经过法定时间后《民事判决书》即可生效。
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生效后,原告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欠钱胜诉了,要求法院强制执行,不过法院要我们自己找人,人在哪里都不知道,这个该怎么办?
您好!通过法院的判决书可以报案要求公安机关找人!律师是用律法的各个条例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主持公义,如果能协商解决的纠纷是最佳的办法如果一定要对薄公堂就需要看手头有力证据是否充分您要咨询的内容应该就是刑事或民事领域的案子如果不方便细说你还可以垂询胜诉网你所在城区或周边的专业律师为你详细诠释希望能够帮到你。
法院诉讼离婚,就去法院起诉,按程序走好了,为啥还要找人,托关系?
法院诉讼离婚。就去法院起诉,按程序走好了。还要找人托关系。其实有很多的人。政委找人托关系,就会把事情办的更好的。其实并不是这样的。法院当然是按照证据进行审理的。
强制执行法院会找人吗
法院会对查封扣押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不会找人。《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