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
- 1、律师咨询 民事相关 工伤纠纷 厂里工人私下找人替班,出现生产事故需要赔多少?
- 2、事业单位员工因身体不适,找人替自己上班(自己出钱给替班人)可以吗?
- 3、找人顶班出了事故算谁的
- 4、找人顶班,顶班人发生受伤事故,被顶班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 5、事业单位职工私自雇人顶替工作,而雇用人在工作中受伤了,单位要负责任吗?
律师咨询 民事相关 工伤纠纷 厂里工人私下找人替班,出现生产事故需要赔多少?
不属于工伤,由单位按受益人进行适当赔偿。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工伤认定需符合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和工作原因三个要件:
“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指法律规定的或者单位依法要求职工应当工作的时间和场所。受害者受伤当日休息,其未经单位同意,主动替换同事既非其本职工作也非单位安排的临时工作,故其不符合“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的规定。
“工作原因”是指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发生伤害。单位员工都有自己相对固定的工作岗位,在单位要求的时间、场所及岗位上工作才是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员工需要更换工作时间、场所及岗位时,要事先经过单位同意,除非遇到紧急情况,但也要事后通知单位。受害者不符合上述情况,故其受伤不符合“工作原因”的规定。
由此可知,受伤者擅自顶替同事上班,发生事故受伤死亡的情形不属工伤。但是,由于受害者是为了完成单位的工作事务而受伤致死,且没有直接的肇事方承担责任,可以基于民法总则中关于公平原则的相关规定,要求作为受益方单位承担一定的补偿责任。补偿的数额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裁定。司法实践中,按照人身损害死亡赔偿标准,通常是受害者本人有较大过错的,减轻赔偿责任之后的部分,由用人单位和擅自找人替班的职工共同赔偿。
事业单位员工因身体不适,找人替自己上班(自己出钱给替班人)可以吗?
那肯定不行。
事业单位不是你家的产业。
身体不适只管请假就好了。
至于谁临时接替你的工作,不需要你考虑。
领导自有安排。
找人顶班出了事故算谁的
找人顶班出了事故算公司的,公司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违反用人单位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的情形不能成为工伤认定阻碍事由。工作原因已从原先履行本岗位和单位临时指派的工作,扩展到与工作有关的情形,如果将工伤认定的情形界定在从事本职工作而受到伤害,无疑是对工作原因作了限制性理解,不符合立法本意。
工伤范围是工伤认定的前提,一般由法律直接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找人顶班,顶班人发生受伤事故,被顶班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申请工伤认定,应该是工伤,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负责,没你啥事
事业单位职工私自雇人顶替工作,而雇用人在工作中受伤了,单位要负责任吗?
只要是上岗人员出现了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就应当承担责任。私人找人顶岗,如果用人单位知息此事未提出异议或采取制止措施的,可视为用人单位默认了该劳动者(或顶岗替岗行为),顶岗人员受到工伤也应参照《工伤保险条例》来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