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
- 1、女子和驾校教练开房,被老公发现后称被胁迫,案情和人心谁更复杂?
- 2、性骚扰女性还想强行拉去开房会被判刑吗?
- 3、女学员声称受驾校教练胁迫后进酒店发生关系,是傻还是无知?
- 4、用聊天纪录威胁开房犯罪吗
女子和驾校教练开房,被老公发现后称被胁迫,案情和人心谁更复杂?
最难揣测是人心,案情其实没有什么复杂的,不管两边怎么去说,女子与驾校教练发生过不正当关系已经是不争的事实了,而且不管女子怎么装无辜、装柔弱、装不知情,也不会有人相信,这件事她是绝对没有责任的,驾校教练这两年已经没有太多权利了,到底是怎么回事,相信这名女子心里有数。
一.与驾校教练开房,被发现后称被胁迫
日前,一起驾校教练与女学员发生不轨行为的事让吃瓜网友们再次开启了八卦模式。女子的老公在女子手机上发现了其与驾校教练的暧昧信息,信息中,驾校教练称已经开好房等她。于是女子的老公一怒之下冲到了酒店,发现教练果然在那。于是,女子与驾校教练的事就这么被发现了,被老公发现之后,女子称自己是被教练胁迫的,并编造了一个一眼就能看到诸多漏洞的故事。
她说在一个风雨交加的白天。因为下雨所以不能练车,于是驾校教练就说“那我带你出去玩呀?”(想不想大灰狼和小红帽),女子欣然答应(你品吧,正常女人谁会下雨天跟教练出去玩?),再之后,教练就把女子带到了酒店。咱就说,你跟教练出去玩,哪怕去唱个歌、吃个饭还勉强能理解,你去酒店干什么?跟教练去酒店开房打扑克?你是拿网友当傻子呢?紧接着,在酒店房间里,驾校教练通过威胁与她发生了不正当关系。
女子这通篇叙述让我仿佛看到了小学生编作文的画面,不考虑逻辑,不考虑可行性,那叫一个生编啊。
二.案情易解,人心难求
从整个案件来看,女子的行为其实不过是在为自己开脱,许是想获得丈夫的原谅。但教练的行为的确有违职业道德,并且用女子老公的话来说,驾校教练这样做,让之后来学车的女学员怎么能安心。虽说女子到底是不是主动的,我们尚未可知,但从已有条件来看,女子的的确确不像是被胁迫的,换句话说,换个驾校不过数千元的事,犯的着把自己搭上吗?
当然,从这起事件我们能够看到,人心的复杂其实存在于生活的各个角落,哪怕是每日同床共枕的夫妻,你也永远想象不到你的另一半每天到底在思考什么,在做些什么。就像事件当中的这名女子一样,你说她老公会一点都猜不到她也有可能主动了吗?不可能的,一定是知道的,只不过他选择先一致对外,至于两个人还能不能像原来那样生活,那就是人家家里自己的事了。
自古案情易解,人心难求,没有人能窥探到其他人的内心深处到底在想什么。得过且过吧。
性骚扰女性还想强行拉去开房会被判刑吗?
会判刑。性骚扰如果性质严重,涉嫌强制猥亵、侮辱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民法通则》第101条和第120条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公民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女学员声称受驾校教练胁迫后进酒店发生关系,是傻还是无知?
近日,江西南昌一男子找到都市现场曝光了自己妻子被驾校教练强行发生关系的事情。令人觉得奇怪的是,作为一个成年女性,为何会面对驾校教练邀请进酒店休息的时候毫无警惕之心呢?
女子学车被驾校教练强行发生关系,丈夫知道后报警
在南昌的一位李先生,找到都市现场曝光了南昌市白云驾校教练员樊某和自己妻子发生的事件。李先生称自己妻子小苏,在教练员樊某的胁迫下和樊某发生了关系。
而李先生的妻子小苏随后也吐露了事情发生的经过。在7月10号那天,原本小苏是要前往驾校进行练车的,但由于大雨练车被取消了,而教练员樊某则邀请小苏去玩,没想到樊某却带小苏前往酒店开了房。
进入酒店房间后,教练樊某和小苏聊了一会儿天。小苏表示自己要回家,准备离开酒店,没想到樊某却拿考驾照的事情来胁迫小苏。樊某声称,如果小苏走了,以后想把驾照拿到手就没有那么容易了。
小苏犹豫之下又多待了一会儿,就这一会儿的功夫樊某就开始对小苏动手动脚,并压制住小苏和其发生了关系。没想到纸包不住火,樊某和小苏的微信聊天记录被小苏的丈夫李先生看到了。
这个李先生以小苏的名义和樊某聊天,最终套出了双方发生关系的实情。李先生质问妻子小苏,结果才知道小苏是被驾校教练胁迫发生关系的。随后李先生和妻子小苏报警了。
成年女性随便和其他异性进酒店房间,是天真还是无知
而驾校领导对樊某和此事进行了调查,樊某在和领导通话时表示,确实和小苏发生了关系,但是并不是在胁迫的情况下发生的关系。樊某说小苏和自己在酒店发生关系,是因为喝了点酒,你情我愿之下发生了关系。
那么本该是此次事件中的受害者小苏,为何会受到各种质疑呢?因为她太傻了,傻的有点天真。或者说小苏和教练樊某之间是否在胁迫之下发生关系的,都很让人怀疑。
首先作为一个已婚的成年女性,难道不知道和教练去酒店开房会有怎样的后果吗?其次,在和教练樊某发生关系后,还和对方进行微信聊天,结果被丈夫发现产生了怀疑,导致了最后的玩火自焚!
小苏的一系列做法都令人觉得奇怪,按照已婚有家庭的女性来说,面对个单身异性去酒店开房都会产生警惕感甚至严词拒绝。而小苏怎么就和教练员樊某去酒店开房了呢!
而且在驾校学习开车的女性那么多,为什么小苏就一个人和教练樊某去了酒店呢?其他学习驾照的学员怎么就没有和教练樊某私下关系这么好呢!事情闹到一发不可收拾,小苏自己也有很大的原因,毕竟小苏和樊某进酒店并不是被对方胁迫的。
用聊天纪录威胁开房犯罪吗
构成犯罪。
第二百二十六条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轻的没有达到刑事处罚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情节恶劣的已达到刑事处罚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