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
- 1、我是被害者家属,想查询刑事案件应该怎么查
- 2、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可以举报他人犯罪吗?
- 3、警察怀疑一个人,24小时跟踪监控,就可以把当事人信息发布全城吗?人人都防着他,感觉像过街老鼠人人喊
- 4、怎么知道一个人已经被判死刑?
- 5、怎么查询n法院刑事案件审判结果.以及判刑后进展情况
- 6、怎么查一个人是不是网上在逃人员
我是被害者家属,想查询刑事案件应该怎么查
你可以去公安机关咨询案件侦查工作的进展,如果已经移交至检察院,可以咨询检察院。
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可以举报他人犯罪吗?
没用,什么证据都没有,对方连嫌疑都算不上,仅凭你的言论,派出所为什么要去侵犯另一个人的权利呢,你这属于诬告。
警察怀疑一个人,24小时跟踪监控,就可以把当事人信息发布全城吗?人人都防着他,感觉像过街老鼠人人喊
告他执法过当,如能危害全城可拘留,他却只监控跟踪。是执法不当。可以追问
怎么知道一个人已经被判死刑?
为确保死刑案件审判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审判实践,现就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的若干问题规定如下:
第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的裁定、判决,或者作出不予核准的裁定。
第二条 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诉讼程序合法的,裁定予以核准。
原判判处被告人死刑并无不当,但具体认定的某一事实或者引用的法律条款等不完全准确、规范的,可以在纠正后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或者裁定。
第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第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第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原审人民法院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第六条 数罪并罚案件,一人有两罪以上被判处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其中部分犯罪的死刑裁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认为其中部分犯罪的死刑裁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可以改判并对其他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
第七条 一案中两名以上被告人被判处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其中部分被告人的死刑裁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认为其中部分被告人的死刑裁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可以改判并对其他应当判处死刑的被告人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
第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死刑的,根据案件具体情形可以发回第二审人民法院或者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依照复核程序审理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死刑,发回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提审或者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第九条 发回第二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改判;必须通过开庭审理查清事实、核实证据的,或者必须通过开庭审理纠正原审程序违法的,应当开庭审理。
第十条 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第十一条 依照本规定第三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第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依照本规定核准或者不予核准死刑的,裁判文书应当引用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条文,并说明理由。
怎么查询n法院刑事案件审判结果.以及判刑后进展情况
查询n法院刑事案件审判结果.以及判刑后进展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一、可以登录N法院的网页进行询查。
二、可以查看N法院的审批公告。
三、向法院的审判庭咨询。
怎么查一个人是不是网上在逃人员
网上在逃人员查询的办法,具体如下:
1、可以到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即可查询,或者到派出所去查询;
2、上网查找。重大案件通缉要犯,会有通缉令发布在网络上的或者是新闻报道的。
网上追逃人员,并不是全部可以通过互联网查询的,因为有些属于内网通缉。同时,通缉令的登记是不同的,分为A级,B级。A级通缉令是在全国范围内发布的级别最高的通缉令。公安部B级通缉令是公安部应各省级公安机关的请求而发布的缉捕在逃人员的命令。另外,除“公安部通缉令”外,省份、市、县的公安机关也可在所辖区域内对在逃涉案人员发布通缉令。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七十四条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在逃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公安机关发布。
通缉令的发送范围,由签发通缉令的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第二百七十五条 通缉令中应当尽可能写明被通缉人的姓名、别名、曾用名、绰号、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出生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职业、身份证号码、衣着和体貌特征、口音、行为习惯,并附被通缉人近期照片,可以附指纹及其他物证的照片。除了必须保密的事项以外,应当写明发案的时间、地点和简要案情。第九十八条 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在三日以内向被取保候审人宣读,并责令其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名、捺指印;被取保候审人在逃或者具有其他情形不能到场的,应当向其成年家属、法定代理人、辩护人或者单位、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宣布,由其成年家属、法定代理人、辩护人或者单位、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的负责人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名。
被取保候审人或者其成年家属、法定代理人、辩护人或者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人拒绝签名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