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
- 1、警察有权利去邮局调取监控查看寄匿名信人吗
- 2、我在邮局投了举报黑社会大哥的信,现他们要查找寄信人,邮局有监控录像,我很怕他们找查监控录像看到我...
- 3、收到邮局一封信,但不知谁写的,怎样才能查出是谁写的?
警察有权利去邮局调取监控查看寄匿名信人吗
调取监控查看寄匿名信人,要经过局经领导批,拿过相关证件,同时最基本也要两个警察在场。如果没有经过领导批准而私自调查,可能会侵犯匿名信人的隐私权。
法律分析
已经匿名了,肯定是不希望警察知道自己的真实信息。侵害公民隐私权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若是如果有人公开出售他人摄像的隐私信息,那么这样的行为是构成犯罪的,一旦非法获取、出售、或者上传到网上,产生不可挽回的后果。该行为已经构成违法犯罪,涉嫌偷窥、偷拍、窃听他人隐私。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隐私权是一种基本人格权利,体现了现代文明的一种生存艺术,与此相联系,隐私权也就意味着对他人的尊重。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的隐私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人群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我在邮局投了举报黑社会大哥的信,现他们要查找寄信人,邮局有监控录像,我很怕他们找查监控录像看到我...
这种情况的话建议报警处理,如果找到了自己并且造成了身体上的伤害的话立刻报警并起诉为故意伤害罪。
法律分析
故意伤害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在一般情况下,行为人事先对于自己的伤害行为能给被害人造成何种程度的伤害,不一定有明确的认识和追求。无论造成何种程度的结果都在其主观犯意之内,所以,一般可按实际伤害结果来确定是故意轻伤还是故意重伤。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的方式,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亦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前者如拳打脚踢、刀砍枪击、棒打石砸、火烧水烫等;后者则如负有保护生活不能自理如幼儿与年迈老人的人身安全责任的保姆不负责任就可构成本罪。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既可以由自己实施,又可以利用他人如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实施,还可以利用驯养的动物如毒蛇、狼犬等实施。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既可以针对人身的外表,造成外部组织的残缺或容貌的毁坏,又可以针对人体的内部,造成内部组织、器官的破坏,妨碍其正常的功能活动。总之,无论是直接由本人实施还是间接实施,亦无论是针对何种部位,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只要出于故意,能造成他人的人身健康伤害,即可构成本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到邮局一封信,但不知谁写的,怎样才能查出是谁写的?
如果上面没有寄信人的地址的话。邮局也没法查。因为这种东西根本就不会录入到邮政系统的电脑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