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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查询一个人有没有被法院起诉,除了去法院查询?
可以去法院查询,但除了去法院进行查询以外,还可以在网络上进行查询,因为法律规定所有的案件都要上网。如果一个人被起诉,法院会直接送达诉讼状、传票,都是纸质的,要签收,答辩。没有接到书面的通知,就是没被起诉。
法律分析
而且查询是否被起诉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当地法院网站上有公开信息的可以查询到。如被起诉,法院已经立案的,会收到法院的传票。法院会将诉讼文书传票等内容送达到被告处,以该信息为准。如果当事人是查不到有没有被法院起诉的,当事人被法院起诉后法院会向当事人送达起诉书,起诉书送达后当事人就知道自己被起诉了。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对于是否被起诉,如果与该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或者债权债务关系,可以到法院申请查询。法院在开庭前,也会向社会公告开庭时间、当事人等信息。一般法律诉讼信息的公开具有滞后性,通过公开方式查询到案件处理信息,通常已经是几个月以前的事情了。__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怎么查到对方有没有去法院立案?
查询法院是否立案的方式:
一、询问对方或法院传票通知;
二、到法院立案庭查询,报对方名字、身份证号码或到法院自动查询机查询;
三、到法院的网上诉讼服务平台上查询(要求有开通此服务)。
我想查询自己有没有被法院起诉,怎么查询
这个不需要专门去查询,不需要经过网络查询。如果你被法院起诉的话,法院就会向你送达诉状副本。所以没有收到的话,真的不用担心,也不需要通过其他途径去查询。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的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如果碰到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其也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一般来说,如果一个人被起诉,至少是受到对方提前通知的,要知道对方要告你,跟你走法律途径,这样你怎么会不知道。
建议如果两个人是有矛盾,或者意见不协调的地方,需要做的是私下下先协商会更好。因为走法律途径,彼此都需要请律师,同时需要开庭,对彼此来说也是一笔开销费用,少则几千,多则几万,所以如果可以私底下聊,那是最好的。
当然,如果你比较着急,那么也可以选择直接去法院查询,或者委托律师帮你查询这个也是可以的。但建议你个人还是不要杞人忧天,想要担心对方是否会起诉你,倘若对方一旦决定要起诉,那么你作为被告,只需要按照走法律途径即可。
倘若这只是个人一时兴起而已,建议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起码也要接收到法院的传诉,这样才去处理吧。自己可以多去热爱生活,多取悦自己。不要想自己被告的事情,这容易扰乱心情。
如何查询一个人在法院有无司法案件?
在审案件无法查询,但可查询已结案件中作为被告(债务人)的情况: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
1、司法机关(judicial branch)是行使司法权的国家机关,是国家机构的基本组成部分,是依法成立的行使相关国家职权的司法组织。包括法院、检察院及有关功能部门。
2、在中国,司法机关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两大类。另外,公安机关可以被认为是司法机关的一部分,在行使行政职能时则不属于司法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侦查部门、军队保卫部门等其他负有刑事侦查权的机关在进行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其角色同公安机关。
3、中国古代的司法机关早在西周时期有了明确的从事司法审判的司寇,在此之前的夏商时期只是有了监狱这种司法执行机关。西周时的最高审判权还在周王手里,他统辖的中央地区的具体司法官是士师和眚史。西周时的案件区域管辖还没有明确区分,不过审级已经有了王、三公、司寇、乡、遂、县六级,古代的司法机关基本形成。
4、到战国时期,各国也有自己的司法机关,秦国的最高司法官叫廷尉,楚国叫廷理,齐国叫大理。秦朝建立后,中央司法机关是廷尉府,最高司法官是廷尉。秦的地方是郡县制,地方的司法机关由地方的最高行政长官(父母官)——郡守和县令兼任。疑难案件上报到中央,一般的则自己处理。秦朝的司法机关体制奠定了以后中国历代王朝司法机关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