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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检查消防应该有几人
这个是不少于2人的,根据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消防监督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如实记录检查情况。
公安局出动了两组警力是多少人
哈尔滨延寿县杀警越狱逃犯高玉伦被抓获
新华网 09-11 18:10
抓捕高玉伦现场 网络图
新华网哈尔滨9月11日电(记者梁书斌 王子辰)哈尔滨市公安局证实,11日17时左右,在延寿县青川乡合福村西王家屯,“9.2”脱逃案件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高玉伦被抓获。
2日4时40分许,黑龙江延寿县看守所三名在押人员杀死一名民警后“越狱”外逃。哈尔滨市公安局1.5万名警力全警参战,并出动警用直升机。
新华社“新华调查”栏目3日播发稿件,追问黑龙江在押犯脱逃案“四大”悬疑:事发时其他警察在哪里?逃犯警服从哪里来?重刑犯的手铐脚镣如何打开?如何逃脱层层关卡?法律专家、业内人士指出,这些疑问背后则是看守所管理的节节失守。
3日晚,黑龙江省延寿县看守所3名脱逃人员中的李海伟被参与搜捕的武警官兵、公安特警和村民擒获。
4日零时50分许,黑龙江延寿县看守所三名脱逃人员之一的王大民,在延寿县青川乡新胜村被民警擒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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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组工作期间组内人员如何分配?
巡察组长:主持本巡察组全面工作
副组长:在组长的领导下,协助组长开展工作
联络员:在组长、副组长的领导下,协助组长、副组长做好组内外的沟通、协调工作。
财政、审计成员:在组长、副组长的领导下,对被巡察单位在重点事上问题的查找与归类。
文字综合成员:由组长根据实际情况指派组员担任,负责起草巡察组的各种文字材料。
组织人事成员:组织人事干部在组长、副组长的领导下,对被巡察单位在组织人事方面问题的查找与归类。
拓展资料:
各地巡察组的组建和构成,基本是采取临时通知人员和随机确定巡察对象、工作任务等方式,确保巡察的独立性和有效性;每次巡察前由领导小组临时组建巡察组,一次一授权、一次一调整,巡察结束任务即告终结。
参考资料:巡视巡查
公安派出所消防检查不得少于几人
公安派出所消防检查不得少于2人。
派出所消防工作岗位职责
一、公安派出所所长职责:
(一)全面负责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工作,并将其纳入警务工作统筹安排,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二)按照上级部门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年度消防监督工作目标和任务;
(三)督促分管副所长,消防专职民警,责任区警长,治安、巡逻和社区民警落实消防监督工作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将其履行消防监督职责情况纳入日常考核内容;
(四)定期组织召开全所消防监督工作会议,分析研判地区消防安全形势,协调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
派出所消防工作职责
第十条 公安派出所分管副所长工作职责:
(一)协助所长组织实施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检查、督办、落实辖区内的消防监督工作,及时向所长报告重大消防安全问题;
(二)具体负责制定、落实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完成上级部门部署的其它消防工作;
(三)组织指导各警务责任区、消防专职民警开展消防监督工作,定期召开工作例会,部署工作任务,督促工作落实;
(四)具体组织实施各警务责任区、消防专职民警的消防业务指导、培训和考核工作;
(五)定期检查民警履行消防监督职责的情况,将其纳入日常量化考评内容。在重大节假日、重大保卫活动期间,应当对民警监管的单位、场所进行工作抽查,考量民警消防监督履职情况。
二、公安派出所责任区警长工作职责:
(一)协助分管副所长落实消防监督工作,全面负责本责任区的消防监督工作;
(二)依照本单位年度消防监督工作部署,细化制定、落实本责任区消防监督工作计划,完成所领导赋予其它消防工作;
(三)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例会,分析消防安全形势,研究具体工作措施,协调解决突出消防安全问题,
(四)具体负责各警务责任区的消防业务指导、培训和考核工作;
(五)对民警消防监督工作履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三、公安派出所消防专职民警工作职责:
(一)组织开展所管辖区域内单位、场所的消防监督抽查,排查整改火灾隐患,督促单位、场所建立防火档案;
(二)协助所领导对其他相关民警开展消防业务培训;
(三)参与并指导责任区等非消防专职民警开展消防监督工作,办理消防行政处罚案件,对消防行政处罚进行法律审核;
(四)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火灾调查或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开展火灾调查;
(五)建立消防监督工作业务档案;
(六)督促、指导辖区内单位、场所做好消防宣传工作;
(七)参与、配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执法强制措施;
(八)制定消防监督检查、宣传工作计划;
(九)收集、整理消防业务相关信息和报表等资料;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公安派出所治安民警工作职责:
(一)督促指导管辖范围内的单位、场所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建立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二)指导管辖范围内的单位、场所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增强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三)将消防工作纳入本人对单位日常工作检查、指导内容;对管辖范围内的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一次,其他单位按不少于30%的比例进行抽查,并按规定将监督检查信息录入警综平台信息系统;
(四)按规定开展轻微火灾事故处置,协助消防部门开展火灾原因调查;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
五、公安派出所巡逻民警工作职责:
(一)街面巡逻民警应对巡逻区域内消防车道是否被占用,市政消火栓是否被圈占、埋压、挪用等情况进行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所值班室;
(二)街面巡逻民警应对发现的违规燃放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及时予以劝阻并上报所值班室;
(三)街面巡逻民警接到火警出动指令,必须迅速赶往现场实施警戒,维持现场秩序,及时向所值班室上报火警信息;
(四)视频巡逻民警每日应当对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巡查。接到分局火警指令后,迅速调度街面巡逻力量赶赴现场处置,并为现场处置调取应急预案和单位基础信息。
六、公安派出所社区民警工作职责:
(一)对居(村)委、物业服务企业、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一次,对其他单位场所每年按不少于30%的比例进行抽查;
(二)督促指导居(村)委和物业服务企业、小型商业用房单位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防火档案;
(三)指导居(村)委和物业服务企业、小型商业用房单位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增强居民和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四)督促指导居(村)委和物业服务企业、小型商业用房单位制定灭火疏散演练预案,定期组织疏散逃生演练,建立健全各类台帐;
(五)对孤寡老人、残疾人、精神病等特殊人群做到底数清,督促落实监护责任;
(六)按规定开展轻微火灾事故处置,协助消防部门开展火灾原因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