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
- 1、怎么开房地产公司?
- 2、房地产开发企业能否设立分公司?分公司能否用总公司的开发资质?
- 3、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拿地,分公司开发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 4、如何开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
- 5、房地产开发企业能否成立分公司
怎么开房地产公司?
房屋销售公司注册办理流程一、办理工商注册1、提交办公注册地址。自有产权房屋需提供产权证明及产权人个人资料,租赁房屋需提供该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及产权人个人资料。居住类房屋不得作为公司注册场所。 2、提交注册资金的银行资信证明。北京市规定最低额度10万元(不含房屋出租业务)。提供资信的银行即为开户行,注册资金一般要求保留3个月。 3、填写工商局提供的注册公司表格 4、法人及所有股东的个人资料 5、提供至少4个北京市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书及上述四人的身份证原件(分支机构提供至少2个)二、办理企业资质代码证三、办理税务登记 取得以上三个证件即达到合法营业要求
房地产开发企业能否设立分公司?分公司能否用总公司的开发资质?
可以成立分公司,但如果以分公司名义开发,则该公司必须有开发资质,不能够直接用总公司资质。
也就是说,项目开发公司本身必须具备开发资质。
完全可以用总公司名义开发,分公司负责运作。
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拿地,分公司开发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就是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如果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那么就不会产生契税,如果不是,就还要交契税。
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九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对于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项目,要转让的前提是必须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经审查除不允许转让外,对准予转让的有两种处理方式
一、是由受让方先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才能进行转让;
二、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而转让房地产,但转让方应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作其他处理。
扩展资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第四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四十三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第四十四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原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土地使用权转让
如何开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
朋友你好!
我也做房地产的。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设立应具备以下条件:有符合公司法人登记的名称和组织机构;有适应房地产开发经营需要的办公用房;有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有4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房地产专业、建筑工程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2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经工商登记后,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企业合法经营的前提条件,但并非有了法人营业执照就可以进行房地产开发。
依《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城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申请核定企业资质等级并持有建筑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划分为五个等级,其中一、二、三、四级企业能从事城市房地产开发业务,五级企业只能在本地区从事村镇房地产开发经营。
不知道我的回答有没有帮到你?
祝你好运朋友!
房地产开发企业能否成立分公司
当然可以啦,
比如万科、金地、中海他们到各个城市都会有分公司的。
比如,金地深圳地产、金地北京地产、金地武汉地产、金地上海地产等等,他们都是向集团汇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