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
- 1、离婚前男方从男方家人借钱,女方不知,且无借条,请问在离婚时财产分割受保护
- 2、张某离婚前借钱买了一张彩票,在婚后发现中了10万,这笔财产是和前妻共同财产吗?
- 3、黑龙江一男子离婚前疯狂借钱挥霍,前妻拒还,法院怎么判的?
- 4、离婚前男方借钱,法院判婚前所有债务有男方还,但债主找女方怎么办?
离婚前男方从男方家人借钱,女方不知,且无借条,请问在离婚时财产分割受保护
您好,如果男方借钱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那么可以为个人债务,但是法院一般是谁主张谁举证,除非你有证据证明他借的钱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证明他没借钱,说白了,其实他就是想少分你财产!你也可以借哇!
张某离婚前借钱买了一张彩票,在婚后发现中了10万,这笔财产是和前妻共同财产吗?
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因为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彩票,因彩票所得的利润自然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黑龙江一男子离婚前疯狂借钱挥霍,前妻拒还,法院怎么判的?
黑龙江一男子离婚前疯狂借钱挥霍,前妻拒绝偿还,因前妻对这笔借款并不知情,并且这笔钱并没有用于夫妻生活的开支,法院判决男子自行偿还借款。
黑龙江一男子离婚前疯狂借钱挥霍
黑龙江牡丹市阳明区有这样一对夫妻,丈夫周某和妻子李某,原本夫妻二人之间的感情十分融洽,甚至可以用如胶似漆来形容。但正所谓至亲至疏夫妻,因为生活的琐事和压力,周某和李某经常吵架,尤其是孩子出生之后,二人之间的矛盾越积越深。
因为在生活中积怨已久,在一次争吵过后,妻子李某带着孩子离家出走,前往外地生活。十个月之后,李某对这段婚姻心灰意冷,向法院正式提出离婚诉讼。但是按照法律规定,第一次诉讼离婚主要以调节为主,必须要证明双方感情确实破裂。因证据不足,第一次离婚诉讼失败,法院希望夫妻二人能够磨合一段时间,重归于好。
但李某已经对周某心灰意冷,离婚诉讼之后再次回到外地,静静的等待第二次离婚。周某却开始了自己的一番骚操作,他认为妻子不愿意再和自己一起生活,对妻子充满怨念,甚至开始放飞自我。
周某的哥哥经济条件较为宽裕,朱某先后以处理家庭琐事,经营生意为理由,像哥哥借款三十多次,共计33万元。拿到钱之后,周某就过起了花天酒地的生活,在短时间内将钱挥霍一空。
前妻拒绝偿还
2020年5月,在第二次离婚诉讼时,因二人已经分居一年以上,法院正式判决周某和李某离婚,并对财产和孩子抚养权问题明确划分。李某本以为从此之后就能带着孩子好好生活,但没想到不久后又接到了一张法院传票。
原来周某的哥哥看到周某正式离婚之后无比着急,看到弟弟游手好闲的样子,害怕自己的三十多万打水漂,一直在催促弟弟还钱。向周某多次讨要未果之后,周某的哥哥认为这笔钱是在周某和李某婚姻存续期间借的,应该是夫妻共同债务,李某也有责任偿还债务。
然而,李某本人对周某的借钱行为并不知情,当时李某一直带着孩子在外地生活,李某借的这笔款项几乎全都用在了自己身上,并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花销。法院在认真调查之后,判决周某自行偿还借款。
夫妻之间不是所有财产都能换作共同财产,相应的也不是所有债务都能够算作共同债务。如今法律对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划分十分明确,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的负债,除非有证据表明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开支,或者夫妻双方共同达成借贷意愿,才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前男方借钱,法院判婚前所有债务有男方还,但债主找女方怎么办?
1、离婚案件中,法院判决由男方负责偿还债务的,不影响债权人向女方要求偿还。女方仍应偿还。
2、离婚案件只处理夫妻双方之间的财产问题,对于夫妻之外的第三人(包括债权人)没有法律效力。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负债的,离婚后,夫妻双方都有偿还的义务。如果法院判决没有偿还义务的,在本人偿还后,可以向另一方追偿。
《最高法院关于婚姻法的解释》二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