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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可以查生育津贴有没有发下来_人社局可以查生育津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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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生育津贴怎么查询

电话查询:拨打社保电话,拨通以后向人工客服提供身份证号和社保卡号即可查询个人账户。

社保局查询:可以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和社保卡到当地的社保局进行查询。

拓展资料:

重庆市生育险报销,规定要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的,逾期不能再报销。

参保人员在妊娠3个月后,持《生育服务证》或《再生育服务证》、《居民身份证》及一寸近期免冠相片(如委托他人代办,还应提供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和复印件)到参保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就医证明,并由本人就近选定1家协议服务机构。其选定的协议服务机构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予变更。

根据《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_2005_181号)规定,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以下资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1)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2)代为申领的,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再)生育服务证》和复印件;(根据渝人社发〔2015〕55号文件规定参保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但未办理《生育服务证》或《再生育服务证》的,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可凭参保人在卫生计生部门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的相关材料,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4)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收据、费用清单、出院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流引产医学证明、专家鉴定证明等。

(5)异地生育的需提供单位证明及医院级别证明。(文件没有此项规定,但经办机构按此执行)

(6)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根据《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_2005_181号令)第十四条规定,生育生活津贴=生育上年本人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社保局生育津贴查询

社保局的网上是查询不到个人生育津贴的。生育保险是由单位给缴纳的,个人不用缴纳,所以没有个人账户,社保局的网上查询不到。

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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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查自己的生育津贴?

生孩子是人生大事,对职工准妈妈来说,生育津贴可是产假期间的一份重要保障。有的准妈妈想查询自己的生育津贴,该如何查询?自己可以查询吗?生育津贴可以领取吗?流程是什么?带着疑问继续往下看!

如何查询自己的生育津贴?如何领取?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的医疗服务、 生育津贴、 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如何查询生育津贴?

电话查询:拨打电话12333提供自己的身份证、社保号进行人工查询;

社保局查询:带上身份证、社保卡到参保所在地的社保局进行查询;

网上查询:登陆当地社保局官网 ,按提示输入自己的信息即可查询;

生育津贴领取的流程是什么?

怀孕后,携带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去单位社保经办人处提交,由经办人帮忙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确定产检和生小孩的医院。

同时办理好准生证;

生育时将就医登记表带到医院,方便社保局、医院核对后进行结算;

生完小孩之后,办理好相关证明,然后携带就医登记表、出院小结(盖公章)、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人员到社保局申请生育津贴的申领。

怎么查询生育津贴

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其他查询方式:

1、社保中心查询: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2、电话咨询: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根据语音提示操作并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拓展资料

产假和生育津贴:

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产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简单说来就是:

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ok,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参考资料:沂州人社局《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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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访客
     发布于 2022-07-18 11:55:54  回复该评论
  • 由本人就近选定1家协议服务机构。其选定的协议服务机构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予变更。根据《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_2005_181号)规定,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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