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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不违法的找老赖要回钱?
一般来说可以分为两种:
一、通过法律的手段去帮助寻找,日常生活中我们难免会遇上欠钱不还的的这种事情,向法院起诉的时候将信息补充完善是非常有必要的,在法院宣判之后可以申请执行,这样的话就不用担心要不回钱
二、找正规的寻人收债公司帮忙,通过在犬神寻找网曝光的形式在网上上曝光,让广大网民朋友帮助寻找,如果愿意的话还可以采用悬赏的形式发布,吸引网民的眼球.
"悬赏寻找老赖"的钱,该不该由老赖来承担?
现在社会存在一种人,那就是欠钱不还的人,这些人被大家称为老赖,这类人将银行和个人的钱,恶意的使用,但是根本没有还钱的意思,而且这些人并不是没有钱,而是有钱也不想给,面对这些老赖的情况,很多人打赢官司却拿不到钱。
社会上出现老赖的现象,主要中国执法部门在执法之中没有一个强有力的措施,这几年法院才逐步的开始加大对老赖的处罚力度,所以很多老赖的后遗症难以消除,因为我觉得有些老赖的行为,是执法不严的关系,费用应该由执法部门承担一部分。
老赖带给人的是一种经纪上的损失,欠钱不还是他们的目的,国家对于此类人应该加强处罚力度,这样才可以以儆效尤,如果对老赖采取表宽容的态度,那么老赖的问题会继续发酵下去,所以对于寻找老赖的悬赏金应该执法部门承担。
现在很多执法部门在老赖的问题上,采取消极的工作态度,比如一些法院宣判以后根本不作为,甚至老赖的问题跟不闻不问,宣判之后法院就根本不会采取任何行动,这等于是助长了老赖的气焰,间接的帮助老赖欠款不还。
因此国家应该让法院和相关执法部门先负担寻找老赖的费用,这样法院和相关执法部门才能认真的去工作,才可以把寻找老赖和追回欠款的事情放在心上,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法院和相关执法部门追回欠款的积极性,工作才会负责人。
法院在追回老赖和欠款以后,费用方面应该让老赖全部负责,因为没有他们的出逃的话,根本不可能产生这些费用,因此法院在先垫付之后,可以向老赖要求偿还,这样既可以保护法院和相关部门的执法效率,也可以给老赖相应的处罚!
遇到欠钱不还的老赖,该怎么把钱给要回来?
1,和解法
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
如果该债权有抵押担保或者有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债权人可与抵押人或者保证人进行协商,也可请第三者“牵线搭桥”,使抵押人以足额的抵押资产抵偿债务,或者由担保人来代偿债务
2,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
保证即信誉担保,要求债务人提供我们可接受的相关公司的信誉保证并出具书面保证函。如果起诉,可将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保证人应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可以采取抵押或质押的方式。以不动产担保,叫抵押;以动产或权利担保,叫质押。以后一旦起诉,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查封、拍卖、变卖抵(质)押物并优先受偿。即使债务人破产,接受了抵(质)押担保的债权人仍然优于其他普通债权人就该抵(质)押物优先受偿。
3,查清债务人的工商登记情况,资产状况,做好财产保护。
工商登记是一个企业设立、变更、终止情况的真实记载。对债务人的资产状况要通过各种方式、手段摸清、排查,以便诉讼程序中提交给法院查封、冻结。上门追债,要记清债务人的车牌号码、办公地址、职工宿舍的门牌号码,到车管、国土、房产部门核实债务人车辆、房产的产权及抵押情况,到工商局查询债务人开办的属下企业。
做好财产保全措施。又是建立在上面所讲的查清债务人资产的基础上。一般来讲,判决前查封了债务人的资产,对债务人往往会有压力,迫使债务人主动还款或者和解,因为执行程序中以拍卖的方式处分债务人的资产,债务人受到的损失会更大。
4,委托第三方催收
进行诉讼前可以考虑委托给第三方催收,因为很多企业之间是长久的合作关系,可能因为这种“老客户”的情面,无法直接诉讼对方,通过第三方调解会产生比较维系效果,第三方催收会产生一定的手续费,但是对于企业相互的关系来说是比较好的维系。另外,第三方催收可以缩短催收时间,普通债务纠纷的诉讼耗时长,在这种情况下,债务人会发生各种变化,通过第三方可以迅速的反应,及时的催回欠款。特别是一些出口欠款,只能到债务人所在的国家起诉对方,法院的仲裁和审判时间长,费用高,通过DCA催收平台可以直接找到对应国家的催收律师,帮助债权人迅速的解决债务问题,是高效且方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