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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已婚情人开房,被警察抓了算违法吗,会被拘留,罚款吗?
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性自由和选择权,“和已婚情人开房”属于通奸,违反道德但是不违法,因此不会受到行政拘留,也不会被罚款。
法律分析
警察作为治安案件的执法机关工作人员,只查处治安管理案件,如果不属于嫖娼卖淫的,一般不会予以处罚。
扩展:
①通奸的,只是违反道德,并不违反法律,老公威胁赔偿的,属于敲诈;
②强奸的,属于犯罪行为,老公以此威胁赔偿的,属于敲诈;
③“仙人跳”的,属于嫖娼行为,违法,对方男女都属于敲诈勒索行为。
刑法规定,强奸罪以“暴力、胁迫”为列举,关键在于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违反妇女意志”,按照你的题目表述,如果发生性行为不违反妇女意志的,一般不作为强奸论处——需要注意,不满十四岁的幼女不受此限制,只要发生关系一律构成犯罪。因此,属于上述①③的,一般都不按强奸论处。
而无论属于哪一种情形,对方老公都不得要挟“插足者”进行赔偿,“没有法律上的原因而强制为给付”。另外,需要注意,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艾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涉嫌传播性病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情人关系入住酒店在曲靖会查吗
如果是情侣,住酒店只登记一人身份证,被警察查房,首先不要过度紧张,积极配合警察的工作,出示双方的身份证,一般不会有什么后果。
与情人开房虽然不违法,在道德上是要受到谴责的,法律上也不保护这种行为,警察也不会管。但是如果涉嫌卖淫嫖娼,会受到治安处罚。与情人开房,如果双方有任何一人已婚的话,违反婚姻法里的规定。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六条: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登记。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按规定的项目如实登记。
与宾馆跟情人开房,假如被警察查房抓到怎么办?
与情人开房虽然不违法,在道德上是要受到谴责的,法律上也不保护这种行为,警察也不会管。但是如果涉嫌卖淫嫖娼,会受到治安处罚。与情人开房,如果双方有任何一人已婚的话,违反婚姻法里的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扩展资料:
案例:
发现丈夫与情人开房 妻子起诉离婚被驳回
结婚30多年后,王女士抓到丈夫与其他女子开房,遂起诉离婚,但丈夫不同意。近日,密云法院太师屯法庭驳回了王女士的诉求。
王女士诉称,她与张先生于1980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二子均已成年,近年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矛盾。自2009年起,丈夫与同村一女子多次发生两性关系,今年她抓到丈夫还与该女子在一旅馆租房同居。王女士称,她已不再相信丈夫的虚伪承诺,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故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张先生不同意离婚,称自己与妻子还有感情。他承认自己与一名女子在旅馆开房,但否认租房同居,并保证这种事情今后不再发生,希望妻子给他一次改正的机会。
法院认为,王女士和张先生已结婚30多年,感情基础较好。在婚姻生活中,张先生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夫妻感情,但张先生表示对妻子还有感情,并愿意改正错误,法院因此驳回了王女士的诉讼请求。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治安管理处罚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婚姻法
参考资料:人民网-发现丈夫与情人开房 妻子起诉离婚被驳回
去宾馆开房,如果是情侣住店的话,会被查吗?
如果是情侣住店的话是不会被查的,因为都是有身份证的,并且全是登记的,所以是不会被查的,望采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