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
- 1、你怎么看待酒驾、醉驾等行为,就现行法律来说,你觉得处罚的是否合理(可以从法?
- 2、元宵节全国夜查酒驾醉驾,你怎么看待酒驾的人?
- 3、酒驾心得体会300字
- 4、有关酒驾的评论
- 5、你怎样看待酒驾的人?
- 6、谁有关于酒驾的500字左右的短评?
你怎么看待酒驾、醉驾等行为,就现行法律来说,你觉得处罚的是否合理(可以从法?
您好。
我认为合理,且处罚过轻!应该用重罚!漠视自己生命可以,但是不要祸害别人。
2008年世界卫生组织的事故调查显示,大约50%—60%的交通事故与酒后驾驶有关,酒后驾驶已经被列为车祸致死的主要原因。在中国,每年由于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达数万起;而造成死亡的事故中50%以上都与酒后驾车有关,酒后驾车的危害触目惊心,已经成为交通事故的第一大“杀手”。2010年8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首次审议刑法修正案(八)草案,醉酒驾驶或被判刑。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希望能够帮到您,谢谢,望采纳。
元宵节全国夜查酒驾醉驾,你怎么看待酒驾的人?
逢年过节,很多人都会聚在一起庆祝节日的到来,也会喝上几盅小酒,然而在喝酒之后开车却会产生各种事故。根据2008年世界卫生组织的事故调查,显示约50%以上的交通事故都与酒后驾驶习惯有关,这更是车祸致死的主要原因之一。
因此,酒驾和醉驾也是交警的重要工作之一。这不仅是对自己的危害,也是对坐在车上的亲人、朋友的不负责任,更会造成他人的伤亡,法律规定这属于刑事责任。
首先,酒驾本来就是对生命的不负责任。
很多人在酒后开车的心理就是自认为没有醉,对自己的酒量有着超乎寻常的自信,认为自己开车的经验老道,绝对不会出现酒驾出事行为,他们这种行为本身就是对生命的不负责任,既是对自己和车上朋友的危害,又是对其他行人的潜在危险。
喝酒的时候,酒精的刺激会让人的身体达到一个兴奋的状态,更会降低反应能力及控制能力,对于视力和紧急情况的控制能力也会有所下降,很多人在酒驾之后都会失去自我控制意识,进而产生撞车等事故。
其次,酒驾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
有些人酒驾是为了显摆自己的开车能力,认为自己开车的技术娴熟,绝对不会出现差错;有些人酒驾则是抱着侥幸的心理,认为自己只要不被交警查到就不会出事;有些人则是抱着从众的心理,认为别人酒驾可以没事,自己也可以这样做。
这种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犯罪,更要负刑事责任,当我们喝完酒之后,身体会短暂处于一个麻痹的状态,甚至连路上的灯都很难分清,这时候就会成为一个潜在的威胁,出现事故的时候也无法处理。
另外,酒驾会造成自己和别人的悲剧。
聚会的时候喝点小酒本是一件乐事,然而喝酒之后驾驶车辆就会形成自己和别人的悲剧。如果是自己受到伤害,那么家人不仅要承担相应的经济压力,还要为自己感觉到担心。
在车上如果有亲人或者朋友出现伤害,那么我们也将感受到一生不安,如果在酒驾的道路上不幸撞到行人,更是会产生一辈子的心理阴影。因此,我们为了杜绝这些危害,更为了保护自己,家人以及行人都要按照交通的规章制度办事,不要一时逞能。
酒驾心得体会300字
写作思路:确立中心,围绕选材,确定重点,安排详略,选材时要注意紧紧围绕文章的中心思想,选择真实可信、新鲜有趣的材料,以使文章中心思想鲜明、深刻地表现出来。
正文:通过这两天的学习,使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酒后驾驶的危险。酒驾,不止损害了他人的利益,也损害了自己的利益。新的酒后驾驶处罚规定:酒驾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暂扣驾驶证6个月;再次酒驾拘留10日和罚2000元,吊销驾驶证。
这不止是金钱的损失,更留下了不好的记录,六个月的扣留驾驶证,使得以后的出行不方便,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所以可以说酒驾是害人又害己。
酒后驾驶危害很多:会使人触觉能力降低,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视觉障碍,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
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心理变态,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地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力不从心的事,饮酒后易困倦。知道这些危害后,又通过这次的学习,使我想到了“珍爱生命,拒绝酒驾”这八个字。
有关酒驾的评论
2011年5月7号央视午间新闻栏目播出了这样一条新闻:江西景德镇警方为治理酒驾出新招。车主去酒店吃饭,只要把车一停好,就会收到一条短信。劝车主不要酒驾。原来景德镇警方在酒店旁边安装电子摄像头,知道泊车车牌的牌号。根据信息进行短信发送。通过这种点对点的短信告知,从源头上来控制、通知酒后驾驶这种违法行为的发生,改变过去一味以处罚为主的处罚方式。从5月1号起,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开始实施,调整后的新法规对查获的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将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除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外,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几天,我们陆续在新闻节目中听到多起交警严格执法,查处酒驾的新闻。我们在为交警严格执法叫好的同时,也在思考这样一个问题,面对这么多的酒驾,除了罚款,除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外,还有没有更好一些的,更人性化一些的管理方式?景德镇交警的这种点对点的短信告知方式,我认为是治理酒驾的一种好方式。这种方式好就好在把事后处罚这种亡羊补牢的方式变成未雨绸缪。我们都知道,查处酒驾是一件很难的事,就算交警24小时尽职尽责也会挂一漏万,一旦交警在马路上查到酒驾,已经有交通事故产生的苗头了。即使处罚了车主,也没有达到防止酒驾的根本目的。这种方式好就好在不把处罚当成唯一的管理手段,而把管理方式前移,让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预防为主,处罚为辅。这种人性化的管理方式在我们各行各业现代化管理中是值得大力提倡的。这种方式好就好在充分运用高科技手段来更新我们的管理方式。管理者只要坐在控制室就能查到需要的资料,就能及时发出信息。这样就比交警24小时在马路上盯守效果更好,效力更高。更能达到治理酒驾的目的。景德镇交警这种管理前移的方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我们强调社会管理创新的今天,其它行业能不能也从景德镇交警的管理中得到一些有益的启示呢。
你怎样看待酒驾的人?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我们的常识。
喝酒后由于酒精会对我们的意识产生影响,有的人会异常的亢奋,这是对大脑的刺激产生,有的人会变得更加沉闷,这是对大脑的麻醉产生。这两种情况都会造成驾车时判断力衰减,操作迟钝。极其容易发生事故。这是为什么世界各地都严禁酒后驾车的原因。
酒驾伤害的不仅仅是自己,还有家人或者第三方,严重还会产生不可挽回的后果。无论是谁,酒驾被查都要承担相应的后果,演员王志文,音乐人高晓松,主持人撒贝宁,都曾因为酒后驾车受到法律的处罚。这也是我们的前车之鉴,引以为戒。
现在车多人多,遇到酒局先明确自己饭后是开车还是打车回家,开车就别沾酒,推脱不了只能喝那就打车回家。只有做到自律,才是对自己和家人及这个社会负责。不然只能是害人害己。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虽然说酒驾不是每次都会出事或者说被交警逮住。但是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道理啊。酒驾这种行为不管是对于自己或者是家人朋友,抑或是陌生人都是一种不负责的表现。所以从我个人的角度来看酒驾的人是一个不负责任的人。如果喝酒了就应该找代驾……所以我们不仅自己应该禁止酒驾,当身边的人准备酒驾是也应该极力劝阻。
无论如何,喝酒开车都是对自己以及他人的极度不负责,明知道喝酒开车违反交通法,知法犯法应该罪加一等,正好春节期间,看到朋友圈一张图片,虽然是搞笑的话,但是不无道理,国家派出这么多警力去维护这秩序,不是没有道理,这个跟车上的安全带一个道理,保自己命的,不是给警察看的,所以大家为了自己和家人,以及别人的生命安全,坚决不要酒后开车。
谁有关于酒驾的500字左右的短评?
“安全”是个很通俗的词,从词典查不出什么深刻的含义,只解释为“不受威胁,没有危险”。然而,它却直接关系着我们每个人的生命与健康,牵系着每个家庭的幸福与温暖,影响社会稳定与发展,与我们的生活紧密相连,息息相关。
“安全”在我们的生活里是一个老掉牙的字眼。一提起它,却觉得是老生常谈,尽管天天讲,日日谈,可有的人还是不以为然,而且时有发生。你看,在宽阔的马路上,一辆摩托车飞快地跑着。这时,红灯亮了,周围的人都停了下来。只见摩托车加大油门,向前冲去,这时正好与旁边路上的人撞在一起。只见骑车人摔出很远,摩托车也摔出很远,人们渐渐围观过去,交警也立刻赶到。那人的胳膊已经骨折了,但是交警还是按规章罚了款。骑车人不仅自己受罪,而且经济上也受到了损失。如果骑车人严格按交通规则行驶,也就不会出现这样的结果。这一案例教育大家不要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生命只有一次,要珍惜生命,按章办事才能确保安全。
作为一个家庭来讲,每个家庭成员的平安,是幸福家庭的首要条件。如果在日常生活中不谨慎行事,就很容易遭到意外伤害。然而,每时每刻都有因为马虎行事的生命作代价,给自己造成终生遗憾,把一个幸福而温暖的家毁于一旦。一般在家中遭受意外伤害:一方面的原因是麻痹大意,造成事故发生;另一方面是因为自身没有防范意识,缺乏安全教育而造成事故。我妈妈有一次就因为做完饭忘记关煤气,差点发生火灾,幸亏发现及时,才避免事故发生。在现实生活中,有许许多多这样的例子,比如:触电、烧伤、烫伤等等类似的问题都是因为缺乏安全知识和如何保护自己造成的,如果发生了这些问题,应学会怎样应对。首先要保持镇静,迅速采取正确的措施进行自救和救护,尽量避免事故的扩大和蔓延。种种惨痛的事故表明,安全就是这样,在它面前来不得半点虚假和欺骗,谁重视,谁就会健康幸福,笑声常伴;谁忽视,谁就会得到可悲的下场。
朋友,珍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高高兴兴出门、平平安安回家,这是每个人的希望,也是全家人的期盼。朋友啊,为了家庭的幸福,请你遵章守纪吧!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们周围的车辆越来越多了,在充分享受着现代交通带来便利和快捷的同时,交通事故也已经成为了人们意外伤害的主要危险。据统计,每年都有数以万计的人们被无情的车祸夺去了生命或造成了终生残疾,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人们对道路交通法规知之甚少,自我防范意识较差,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而造成的。
我们学校一出校门便是马路主干道,同学们无论是走路、骑车,都应该遵守交通规则。但是有相当一部分同学在上学、放学途中、淡化安全意识、无视交通秩序,在马路上追追打打,更有甚者骑着自行车嬉闹,真可谓是隐患重重、险象环生。若真有那么一次闪失,受到伤害的不仅是你一个人。因此希望老师们和同学们一定要增强责任意识,把交通安全铭记心中,切不可马虎大意。
增强交通安全意识,不管是在校内和校外不但要掌握基本的交通安全常识,还必须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才能保证安全。以下是大家必须掌握并要在日常生活中严格遵守的。 ⑴在道路上行走,应走人行道,无人行道时靠右边行走。走路时要集中精力,“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不与机动车抢道,不突然横穿马路、翻越护拦,⑵过街走人行横道,看红绿灯,红灯停,绿灯行;如果没有红绿灯,要先往左看,再往右看注意来往车辆。不闯红灯,不进入标有“禁止行人通行”、“危险”等标志的地方。 ⑶不要在马路上追逐打闹。不要在车前车后猛跑过马路。⑷乘坐交通工具。乘坐市内公共交通等车停稳后,依次上车,不挤不抢。车辆行驶中不得把身体伸出窗外;乘坐长途客车、中巴车时不能贪图便宜乘坐车况不好的车,不要乘坐“黑巴”、“摩的”,因为这些车辆安全没有保障。乘坐火车、轮船、飞机时必须遵守车站、码头和机场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生命掌握在我们自己的手中,让安全永驻我们心中,就让我们:关注交通安全,关爱自己生命。
生命无法重来,安全不能等待。人们常说:“水和火给人们带来了很多的方便。”但水和火也是无情的。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我们得好好爱惜自己的生命,树立了防患于未然的消防意识。
我们要时时刻刻牢记消防知识。火灾,是当今人类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它不仅关系到我们的生命安全,更影响到社会稳定与发展。所以我们不但要学会、懂得自救,懂得怎样逃生,而且必须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注意社会公德,加强防范意识。在日常上,我们免不了会把生活中的一些细节忽略,例如:煤气没关、用火时不小心留下火星……这些都是一些不良的习惯,往往也是火灾的起源。如果我们不加以小心,那么危险恐怕离我们就只有半步之遥;严重的甚至会给我们带来意想不到的灾难……所以我们更得明白火是一种危险的东西,尽管它给人类带来了方便,但多少人也因为它丧失了宝贵的生命,总而言之,生命是我们的宝藏,没有什么能比生命再宝贵的东西了。
有些人不懂消防,在野外用火不当,结果造成大片树木被毁得变成了灰,这样一来不仅破坏环境,而且也违反了消防法规,并且有时还会给别人带来危险。在我们学生中,因为玩火,给他人与自己带来了多少不幸和损失……毕竟“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
俗话说:福莫大于平安。想象发生过的许多惨不忍睹的火灾悲剧,只要我们多学点消防知识,引起足够重视,就会减少事故的发生。使我们的生活环境安全、快乐;使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
我们活在世上,这一生莫过于金钱、美貌、品德、诚信、权利、荣誉,可是这一切的一切如果没有生命作保障那些全都等于零,所以生命是一个所拥有的最宝贵的东西,因此我们要关爱生命。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如果我们注意交通安全,那么我们就可以平平安安的、健健康康的生活;如果我们不注意交通安全,那么灾难会随时落到你的头上,你就可能在那一瞬间失去生命,所有的理想都会变成泡影,这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呀!可见交通安全是多么的重要呀!
每当我们走在大街上的时候,我们随时随地都可以看到有一些人为了赶那么一点点的时间,就攀越路栏;又有些人,他们为了早点去上班,就一边开车,一边抢道,连闯红灯;更有甚者,那些载客摩托车,一看见客车将要停下来,便争先恐后、汹涌而上,把客车堵个水泄不通,随时都有被撞车的危险,这是多么可怕的事呀!
一个更为残酷的现实告知人们,自第一辆汽车问世至今,已有4000多万人惨死在那些飞旋的车轮下。平均每6分钟就有一人死亡,平均每一分钟受伤1人。2003年,我国发生道路交通事故66.75万起,死亡人数达10.4万,受伤49.4万人,直接经济损失33.69万元,今年上半年,全国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5.46万起死亡4.95万人,受伤21.16万人,直接经济损失13.14亿元,其中一次死亡10人的特大交通事故34件起,造成488人死亡,590人受伤。
就在这些惊人的数字后面,有多少家庭失去亲人,幸福化为乌有!在事故的背后,有多少人在悲痛的时候,更多的是叹息和无限的悔恨!要记住,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人世间没有比生命更珍贵的东西!世上是没有后悔药卖的,等到事发之后才知道后悔,那么就为时已晚了。
关爱生命,关注安全,要从孩子抓起。现在一些青少年不重视生命,在人生道路上遇到一点挫折就想轻身;还有许多中小学生迷恋暴力游戏,在网吧里呆上几天都不回家,危害自己的身心健康,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还有的小学生自控能力差,在没有家长的陪同或看护下做出一些危险的事情。以下事例就能说明问题:9月2日,荔波县两名小学生结伴到水库游泳,其中一名学生不幸掉入深水区,另外一名同学向前相救时因力量太小无能为力,路过此地的一名初中学生见状,立即跳入水库先后将两名溺水小学生救起,令人惋惜的是其中一名小学生停止了呼吸。
我呼吁全世界人民赶快行动起来吧!用生命的意义去教育青少年,用爱心去呵护青少年,使他们懂得怎样去关爱生命、关注安全,让他们在社会上健康、快乐地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