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
- 1、曲阳县产德乡 户口怎么查
- 2、查询曲阳县案件我朋友因炸骗罪被捕,在看守所关了一年多了,是什么情况啊?
- 3、河北保定市曲阳县灭门案回顾:欠债不还,无耻老赖一家被杀!后来怎样?
- 4、保定曲阳董少杰判了几年?
- 5、曲阳苗会良高敬池打架一事件结果是什么?
曲阳县产德乡 户口怎么查
如果要查询户口,可以持本人的身份证明,到该乡派出所申请查询。
查询曲阳县案件我朋友因炸骗罪被捕,在看守所关了一年多了,是什么情况啊?
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后,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经批准可以延长,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可以延长半个月。
如果有退回补充侦查、另有其他罪行等情况,上述期限还要重新计算。
综上,一般的刑事案件,从被逮捕到开庭,需要3个月左右,案情复杂的,时间还会延长。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六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一百五十七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第一百五十八条 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确实无法查明其身份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起诉、审判。
第一百六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河北保定市曲阳县灭门案回顾:欠债不还,无耻老赖一家被杀!后来怎样?
2014年05月9日,西庞家洼村村民庞金某持刀进入村民庞某龙家,庞某龙一家7口全部被杀害,作案后逃逸过程中被路过的一辆运煤半挂车撞死。
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庞金某杀害同村村民庞某龙一家人,老少妇孺都不放过。请跟随小编走进河北保定市曲阳县灭门案,一起探寻案件背后的真相。
人物经历
犯罪嫌疑人庞金某与被害者庞某龙同为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灵山镇东庞家洼村村民,该村人口约2100人,主要以农耕为主,种植玉米和谷子。
两人在村里也是老相识了,在年轻时期两个人一同创业,不过最终以破产告终,并且庞某龙还欠庞金某10多万的钱,但是两个人年轻时期的关系非常的好,两人在这么多年也没有这笔债务而翻脸,隔三差五的就去麻将馆一起搓麻将。
这笔钱庞某龙一直没有还上,而庞金某以为自己这位“兄弟”手里没钱,就没有主动讨要过。这些事情每个庞家洼村的人都知道。
案件动因
庞某龙真是如庞金某认为的那样没有存款吗?相反,这个村民家庭不错,他与妻子结婚后育有两个儿子并且都成年长大了,庞某龙也为了两个儿子在邯郸的城里买了两套楼房,并且都配备上了奥迪汽车,这种条件在曲阳县里,都算是资产丰厚的家庭了。
而庞金某一家则是条件困难,甚至在住所上都寄人篱下,住在庞金某的四哥家里,一家人过得比较艰难。但是庞金某一直相信自己与庞某龙的感情,他觉得庞某龙有了钱一定会还给他。
当他得知庞某龙为他的两个孩子买了房和车时候,他觉得自己好像在这么多年一直没有看穿庞某龙的为人,这个在村里出了名的老好人终于生气了。
他立刻给庞某龙的家里打电话,他也没有要全部的欠款,只是要庞某龙先还1万块钱来补贴自己支离破碎的生活,然而庞某龙的妻子直接回绝他并告诉他要钱没有。
庞金某威胁她说如果不还钱,我要杀了你们。熟悉庞金某为人的庞某龙一家人并没有把这句话当回事,他们认为庞金某是在死鸭子嘴硬,所以就对庞金某说:“有本事就来杀”。
案件经过
对庞某龙一家忍让了这么多年的庞金某终于爆发了,他手持刀具进入了庞某龙家里,在门口遇见了庞某龙,庞金某此时已经被仇恨所支配,他几刀砍死了庞某龙,并在夜里进入了屋子,把正在熟睡的庞某龙一家6口人全部割喉,刀刀致命。作案之后庞金某心知自己犯下了罪便找到附近的村民,说明自己杀了人并借他手机报警,在庞金某离开后不久传来了他被车撞的消息,最终因抢救无效去世。
写在最后
小编想说范金某这件事是一件悲剧,面对好朋友的多年不还钱,他还能以和平的心态与之相处,最后他所谓的朋友竟然是个有钱不还的老赖,他失去了理智,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最终以车祸来结束这一生,可悲又可气。
保定曲阳董少杰判了几年?
记者分别从河北省保定市公安局和曲阳县公安局证实,2014年5月8日保定市曲阳县发生一起6人死亡命案。
据正在现场进行处置的曲阳县公安局一名副局长透露,该案或因经济纠纷引起。保定市公安局方面称,凶手也已身亡,该案正在侦破中。 [1]
2014年5月10日
2014年5月9日0时5分,河北保定市曲阳县公安局接警,该县灵山镇东庞家洼村发生命案,村民庞某龙一家7口被杀。据警方初步侦查,西庞家洼村村民庞金某因与被害人庞某龙有经济纠纷,有重大作案嫌疑。案发后庞金
某在公路上撞车身亡。案件仍在调查中。
17时许,被害人庞某龙的家四周拉起了警戒线,多辆警车、救护车停放其家门口。据当地村民及执勤公安称,屋内有6人被杀,分别为庞某龙的母亲、妻子、姐姐、妹妹及2个儿子。
6被害人熟睡中被割喉
据围观村民介绍,案发当晚,庞金某杀死了庞某龙,并将之分尸后抛于路边水沟内。庞金某随后翻窗进入庞某龙家中,他手持杀猪刀将熟睡中的6人割喉。
庞国銮(音)曾见过行凶后的庞金某。庞国銮称,2014年5月8日晚11时30分左右,庞金某来敲门,他打开门看见其穿着红色圆领短袖背心,满头大汗,气喘吁吁。
疑犯杀人后借手机报警
“我杀人了,杀了7个”。庞国銮称,庞金某当时左手持红缨枪,右手拿着杀猪刀。庞国銮起初以为庞金某在开玩笑,等他注意到其右手白手套上的鲜血,他一下子蒙了。庞金某向庞国銮借钱。庞国銮把手里仅有的100多块钱给了他之后,他又向庞国銮借手机。
“他拿我手机,自己报了警”,庞国銮说,报完警后,庞金某离开了他家。没多久,当地警方便赶到他家,听警方说庞金某已被车撞死。庞国銮随警方前往命案现场。他趴在庞某龙家窗口,看到其姐姐满脸是血,躺在床上一动不动。
被害人欠债 儿子结婚却买奥迪
“命案是因为债务纠纷导致的”,东庞家洼村委会一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
多位村民称,双方的债务纠纷已有十几年。庞某龙欠庞金某十几万,一直没还,庞金某的四叔称,当年上述两人曾合伙做煤炭生意,最后生意亏本。
“他俩是几十年的朋友了”,庞金某家附近一家麻将馆的老板说,两人经常一起打麻将,“谁先到就给另一个打电话”。
东庞家洼村委会工作人员介绍,两人闹翻主要是因庞某龙的儿子买了房买了车,马上就要举办婚礼,“他(庞金某)觉得,你既然有钱买房买车,为什么不还钱?”
据村民介绍,庞某龙育有两子,两子在邯郸都买了房买了车,“他大儿子买了辆奥迪Q5”;而庞金某家条件一般,村民称,庞金某与老婆及4个孩子一直寄住在其四哥家中。
当地村民称,2014年5月8日上午,庞金某便在他家“绑架”了庞某龙。下午,东西庞家洼村两个村的村领导曾前往调解。
西庞家洼村村支书庞民权对记者称,“8号下午四五点,我们去了解过情况”,双方确实存在经济纠纷,“一个说是欠了他钱,一个说是生意失败”。
当地一村民表示,2014年5月8日下午,庞金某曾打电话给庞某龙的妻子,要求先还一两万,让他一家6口人能生活,但她未答应,双方在电话中发生了口角。庞金某在电话中威胁道,如果一点钱都不给,就杀死庞某龙。但庞某龙妻子再次拒绝了他的要求,并回应“有本事你就杀”。 [2]
2014年5月11日
警方称,尚不清楚庞金某是自杀还是交通事故,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2014年5月10日下午,庞某龙夫妇、母亲及两个儿子一起出殡(庞某龙的姐姐和妹妹因已出嫁,未与庞家人一起出殡)。
庞某龙家门口只剩下一条警戒线,留有四五名民警值守。警戒线内,是庞某龙家的院子,约200平方米,“他家没有院墙,凶手直接就走进去了”。现场围观村民说。
院内是一栋灰色平房,东西走向,共6间。据目击村民称,
曲阳苗会良高敬池打架一事件结果是什么?
截止2015年7月30日,被告人苗会良现羁押于石家庄市第一看守所。
苗会良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二百三十四条、二百九十三条,第二百七十五条、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三款、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二款。
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聚众斗殴罪、组织卖淫罪、非法持有枪支罪、骗取贷款罪、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苗会良有组织的实施犯罪事实:
1、故意伤害事实
2010年5月19日晚,被告人苗会良在曲阳县“天威大酒店”吃饭期间,因琐事与一同吃饭的高某丙发生争执,进而引发打斗。
苗会良用电话叫苗某丙(己起诉)带人过来为其出气,苗某丙便组织吴某某(己起诉)、苗某庚(己起诉)、杨某乙(己起诉)、张某甲(己起诉)、杨某丙(己起诉)、苗某己(己起诉)、杨某甲(己起诉)、石某庚(己起诉)、曾某某(己起诉)、高某己(己起诉)、门某甲(己起诉)、闫某某(己起诉)、张某乙(在逃)、石某乙(在逃)、高某丁(在逃)、高某戌(已死亡)等人到“天威大酒店”,在该酒店大厅及门外停车场对高某丙实施殴打,致高某丙受伤(经鉴定高某丙属重伤)。
2、寻衅滋事事实
(1)2010年5月19日晚,日本籍华人某某圣子(女,21岁)、某某路鹏(男,19岁)到曲阳县**小额贷款公司找高某己(己起诉)时,在该公司门口与吴某某(己起诉)、田某某(己起诉)发生争执,吴某某(己起诉)、田某某(己起诉)二人对某某圣子、某某路鹏进行殴打,高某己出来也参与殴打,致某某圣子轻微伤。
被告人苗会良获知此事后,遂指使苗某庚、高某己、苗某壬、田某某等人将兴民小额贷款公司的监控录像销毁,并资助吴某某、高某己、田某某逃跑。
(2)2009年2月份的一天,苗某辛(己起诉)、苗某癸(己起诉)、苗某子等人在曲阳县“清香园饭店”用餐时,苗某癸因琐事与该饭店服务员杨某某发生矛盾,苗某辛用餐盘砸杨某某琳时却将临桌吃饭的曲阳县北养马村村民田某某砸伤。
杨某某见状便朝饭店后院跑去,苗某辛等去追打。北养马村其他村民见苗某辛打伤人不但不理会,还继续追打他人,遂去找几人理论,结果双方在饭店内发生争斗。
被告人苗会良得知此事后,随即纠集吴某某(己起诉)、苗某壬(己起诉)、苗某丙(己起诉)、门某甲(己起诉)、杨某丙(己起诉)和王某某(已死亡)、高某戌(已死亡)等人赶到清香园饭店,对北养马村村民进行殴打。致使该村村民安某某、卢某甲受伤(经鉴定安某某、卢某甲二人属轻伤)。
(3)2006年秋冬天的一天下午,被告人苗会良在曲阳县“天府酒店”门口与许某甲等人因琐事发生争执,苗会良随即叫来苗某丙(己起诉)、王某某等人到许某甲所经营的“惠源超市”寻衅滋事,并将许某甲强行拽出超市进行殴打。
(4)2003年12月26日,被告人苗会良在曲阳县**村建立的菜市场意欲收取管理费,石某甲(己起诉)等人到赵城东村清理零散摊位时,与该村村主任赵某甲发生冲突,并将赵某甲打伤(经鉴定属轻微伤),赵城东村村民不满,将石某甲等赶跑。
被告人苗会良得知此事后,指使苗某丙(己起诉)前去报复,苗某丙便叫来白某甲(己起诉)等在曲阳县国税局门口误将门卫赵某乙认成赵某甲之子,将赵乙拉出进行殴打,致赵某乙轻微伤。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