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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怎么突然查不到了
查询不到医保的情况分为以下几点
1、 首先要单位是否已经为你办理社会保险。
2、 需缴纳社保2个月以上的才能在网站上查询到。
3、 查询的方法不正确。
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你的社保卡电脑号:
1)翻看社保卡在卡面上查看社保电脑号、在社保办理回执单上查看社保帐号,这两个地方都会有帐号记录的。
2)持本人身份证到当地社保局服务大厅查询打印缴费清单。
拓展资料:
社会医疗保险卡,简称医疗保险卡或医保卡,是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专用卡,以个人身份证为识别码,储存记载着个人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以及帐户金的拨付、消费情况等详细资料信息。医保卡由当地指定代理银行承办,是银行多功能借计卡的一种。参保单位缴费后,地方医疗保险事业部门在月底将个人帐户金部分委托银行拨付到参保职工个人医保卡上。
医保卡使用方法
1,医保卡使用范围:参保职工在定点医院、药店就医购药时,可凭密码在POS机上刷卡使用,但无法提取现金或进行转帐使用。
2,医保卡余额查询:参保职工可通过拨打电话进行余额查询,也可在中行储蓄所或市区定点医院、药店查询。
3,医保卡交易查询:参保职工可以到中行的储蓄所凭身份证和医保证要求打印医保卡交易记录,包括个人帐户金的拨付记录和消费记录。对交易记录有疑问的,可以到中行零售业务部进行查询。
4,医保卡密码:参保职工若修改密码,可拨打电话进行修改,也可持身份证到中行储蓄所进行修改。参保职工若忘记密码,可持身份证到中行储蓄所挂失原密码并更改密码。
5,医保卡的保管:参保职工要妥善保管好医保卡,若不慎丢失,请立即到单位开具证明信并到医保处盖章确认,然后持身份证到中行储蓄所挂失,并办理补卡手续,7天后可领取新卡。
6,注意事项:当医保卡交易次数达到60次时,参保职工必须到中行储蓄所打印交易记录,否则,会停止该卡的使用。交易记录打印完后,该卡即可继续使用。在药店100%自己承担,住院才能享受到报销比例(还得在医保范围内的)。 住院在医保范围内的,根据实际花销的额度,如:花10000元报销范围在55%-65%之间。
医保怎么查不到?
第一种:城乡居民和新农村合作的医疗保险没有医保个人账户,因此交费了也查询不到账户费用;如果是自由职业的参保人员,这种医保类型不会向医保的个人账户划款。 (以HUAWEI GRA-CL10,版本号:GRA-CL10C92B366,系统版本号:EMUI 系统4.0.1为例)
第二种:参保人员所在地区暂时不可以查询个人医保账户,也就是说可能参保人员当地没有提供医保账户金额查询服务。
第三种:职工医保注册姓名和医保局姓名不一样,建议参保人员核对一下医保个人账户注册姓名是否符合。如果注册姓名正确一样查询不到,建议参保人前往当地的医保局重新核对一遍自己的注册信息。
拓展资料:
医保查询渠道有很多,如下:
第一:参保人员可以直接拨打12333平台电话查询医保信息,这个号码是全国劳动保障公益咨询电话,主要是劳动保障部门为居民和职工提供公共服务的平台;
第二:参保人员可以通过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到劳动保障局官网查询;
第三:参保人员可以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到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大厅办理查询医保服务。参保人员在拨打12333电话查询时,拨通之后,按照语音提示进行人工服务,然后说出自己的想要了解的业务,客服人员就会告知服务信息。
医保指社会医疗保险。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
2016年1月1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要求,推进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整合,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我的社保原来在手机上查询,能看到医疗保险,现在看不到了,怎么回事?谢谢
当事人的社保原来在手机上查询,能看到医疗保险,现在看不到了,是因为医保独立了。
医保局以前是人社局下属部门,现在独立出来,社保里就看不到医保了。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集聚了单位和社会成员的经济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资助,可以使患病的社会成员从社会获得必要的物资帮助,减轻医疗费用负担,防止患病的社会成员“因病致贫”。医疗保险具有社会保险的强制性、互济性、社会性等基本特征。医疗保险制度通常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建立基金制度,费用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医疗保险金由医疗保险机构支付,以解决劳动者因患病或受伤害带来的医疗风险。医疗保险和社会互助共济的社会制度,通过在参保人之间分摊疾病费用风险,体现出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新型社会关系,有利于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