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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情人在宾馆开房,遇到警察怎么处理
和情人在宾馆开房,不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不属于警察执法的范围。
和情人开房,不存在金钱交易,并且你对对方比较了解,知道对方的姓名,工作单位
以及住址等等。平时你们在聊天通讯工具上也有进行联系,而且很有可能经常打电话。
警察也可以去调查一下女方的情况,并不是从事非法行业。这些都可以作为你们并没有违法的证据。
只是违反了《婚姻法》,丧失道德。建议以后断绝来往,回归家庭,
以免引起遇到警察这样尴尬情形和不必要的麻烦。
和自己的女朋友开房被警察查房怎么处理
情侣用身份证登记开房属于合法行为,但是如果遇到警察查房应当予以配合。
1、如果遇到检查,首先要冷静一下,然后在安全锁锁着的情况下与检查人员对话,并请对方出示执法证件、说明相关情况。
2、一旦警察完成了“身份认证”这个步骤,那么你就要配合警察检查,出示你的身份证、说明你和女朋友的关系的证据。
证据可以是电话通话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明你们之前就熟识的证据。
3、如果很不幸,你两还是被带到警察局留置盘问,也不用惊慌,找到熟识的人来警察局接你们证明你们的关系,或者打电话联系他人证明。
谨记,情侣用身份证登记开房属于合法行为,千万不要为了掩盖这个行为而做出用假身份证、撒谎、抗拒检查等违法行为,那才是真正的因小失大。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15条之规定,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示执法证件,可查验居民身份证:
(一)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
(二)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
(三)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
(四)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码头、机场或者在重大活动期间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场所,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
(五)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和已婚情人开房,被警察抓了算违法吗,会被拘留,罚款吗?
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性自由和选择权,“和已婚情人开房”属于通奸,违反道德但是不违法,因此不会受到行政拘留,也不会被罚款。
法律分析
警察作为治安案件的执法机关工作人员,只查处治安管理案件,如果不属于嫖娼卖淫的,一般不会予以处罚。
扩展:
①通奸的,只是违反道德,并不违反法律,老公威胁赔偿的,属于敲诈;
②强奸的,属于犯罪行为,老公以此威胁赔偿的,属于敲诈;
③“仙人跳”的,属于嫖娼行为,违法,对方男女都属于敲诈勒索行为。
刑法规定,强奸罪以“暴力、胁迫”为列举,关键在于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违反妇女意志”,按照你的题目表述,如果发生性行为不违反妇女意志的,一般不作为强奸论处——需要注意,不满十四岁的幼女不受此限制,只要发生关系一律构成犯罪。因此,属于上述①③的,一般都不按强奸论处。
而无论属于哪一种情形,对方老公都不得要挟“插足者”进行赔偿,“没有法律上的原因而强制为给付”。另外,需要注意,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艾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涉嫌传播性病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不是夫妻的男女在酒店开房时被警察查到,会有什么后果?
不是夫妻的男女在酒店开房时被警察查到,会有什么后果? 不是夫妻的男女在酒店开房时被警察查到,特别严重的后果倒是没有,因为这里有很多种情况,需要区别对待。
是否涉嫌卖淫嫖娼,这应该就是属于比较严重的后果了,因为卖淫嫖娼一旦成立,则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一般的处罚形式是拘留和罚款。关于如何认定卖淫嫖娼,则主要取决于男女双方是否有通过钱物作为交换条件,提前商谈好“价钱”或者物品数量,计划,正在或者已经结束性关系。
还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双方处于自愿原则,假如违反了一方的意愿,则不被认定为卖淫嫖娼。关键点就在于在双方自愿下,开房的男女有没有钱物交易,并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发生性关系。如果上述条件存在,则可以认定为卖淫嫖娼。
不是夫妻的男女选择到酒店开房,或是男老板与女下属,或是同学,或是同事,相处多长时间了,彼此不仅认识,而且互相了解。或双方均有家室,或一方尚未成婚,出轨进了酒店客房,遇到警察进房检查。一般情况下,警察不会进客房检查。除非该酒店有黄毒赌活动的嫌疑,或有人举报有卖淫嫖娼,才会进客房检查。遇到警察检查,怎么办?
一,双方持有本人身份证,经核对确实是本人。不是持假证或冒用别人身份证。如持假证,冒用他人身份证,警察就会带走上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二,入住酒店在前台两人持本人身份证,实名登记。未经登记,对酒店罚款。
三,警察分别询问男女二人,本人叫什么名字,对方叫什么名字,电话号。如能对答如流,警察不会对你们是熟人产生怀疑。如果各自答不上来,或想了又想,还是答错。警察则怀疑这两男女在卖淫嫖娼。因为卖淫嫖娼是以不特定人为对象,也就是互相不认识,既不知姓又不知名,以金钱交换性达到性交为目的行为。
卖淫嫖娼虽不犯罪,但扰乱社会治安,违法。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拘留并罚款。这类案件不适用现场处置,必须将这违法的两名嫌疑人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询问取证,办理处罚的审批手续。
以上是属于我个人的一些建议和想法 ,仅供参考, 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果你们有其他的想法,可以评论在文章的下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