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
- 1、番禺这几天出什么大事了?怎么到处都是警察在查车。看见年轻人就查身份证
- 2、那些政府部门可以在路上检查车辆? 依据的法律是什么? 我在一个地方看到居然有十多个部门上路设卡查车
- 3、交警查车有什么规定
- 4、派出所的警察能在路上查车吗
- 5、交通警察要几人以上才有执法权力
番禺这几天出什么大事了?怎么到处都是警察在查车。看见年轻人就查身份证
听说是广州公安局要求片区警察每日录入辖区内300人的身份资料,以便掌握当地居住人员是否有犯罪记录。
那些政府部门可以在路上检查车辆? 依据的法律是什么? 我在一个地方看到居然有十多个部门上路设卡查车
根据《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的通知》(国发〔1994〕41号,该通知平时称为“治理公路三乱”)的规定,只有如下几种情况可以在经省一级政府批准的公路站点设卡查车:
一、公安交通部门(交警)可以在其设立的公安交通检查站查车。
二、交通部门可以在其设立的交通稽查站查车。
三、林业部门在其设立的木材检查站查车。
四、畜牧(农业)部门可以在其设立的畜牧检查站(动物检疫站)查车。
五、为了打击犯罪,公安部门需要在公路上拦截、检查嫌疑车辆时,可以临时设卡查车,但任务完成后必须即刻撤离。
六、治理超限超载办公室(一般由公路部门、交警、交通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由公路部门牵头)在设立的检查站点(治超点)查车。
除上述部门或单位在规定的站点和时间内可以查车外(当然,交警可以在路上巡查,但不能在检查站外路段设卡,只能在巡查时发现违法行为才能拦查车辆,查完即离开),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设卡随意拦查过往车辆,否则就是“公路三乱”。
想要了解你遇到的具体情况是不是政府部门违法,可以给我留言,我将详解。
交警查车有什么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
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经继续盘问,公安机关认为对被盘问人需要依法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作出决定;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能作出上述决定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对于交警盘查车辆,只要交警觉得你车辆可疑,都可以随时随地盘查,而且行为都是合法的。
扩展资料:
交通警察应当依法履行职责,执勤执法时坚持合法、公正、文明、公开、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依法履行职责时,严禁下列行为。
1、违法扣留车辆、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和机动车号牌。
2、违反规定当场收缴罚款,当场收缴罚款不开具罚款收据、不开具简易程序处罚决定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金额。
3、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
4、违法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
5、非执行紧急公务时拦截搭乘机动车。
6、故意为难违法行为人。
7、因自身的过错与违法行为人或者围观群众发生纠纷或者冲突。
8、从事非职责范围内的活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派出所的警察能在路上查车吗
严格意义上讲,派出所的警察也可以在路上查车,对违法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七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其他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个人或者组织,依法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
第三十五条 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
(二)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的;
(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追捕、搜查、救险等任务进入有关住所、场所的;
(四)对执行救人、救险、追捕、警卫等紧急任务的警车故意设置障碍的;
(五)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其他行为的。
以暴力、威胁方法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交通警察要几人以上才有执法权力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七条和《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程序》第五条:
如果属于简易程序,只需要一名交通警察就可以;除简易程序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调查时,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七条:除简易程序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调查时,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
《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程序》第五条: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上注明。制发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实施。
交通警察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一式二联)存档联交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扩展资料:
其他执法人数规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因调查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组织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证人对肇事嫌疑人、嫌疑车辆等进行辨认。辨认应当在交通警察的主持下进行。主持辨认的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
多名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由辨认人个别进行。
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特征相类似的其他对象中,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辨认肇事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七人;对肇事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人的照片。辨认嫌疑车辆时,同类车辆不得少于五辆;对肇事嫌疑车辆照片进行辨认时,不得少于十辆的照片。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46号)
参考资料来源:河南省公安厅-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