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
- 1、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释放的为什么还要找人担保?是找人从检察院放的,但是要担保人,以后会不会上法庭?
- 2、检察院让我找个保证人是什么意思
- 3、检察院担保人有风险吗
- 4、检察院要担保人 这个担保人是什么意思?
- 5、检察院为什么会要担保人报到
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释放的为什么还要找人担保?是找人从检察院放的,但是要担保人,以后会不会上法庭?
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就是犯罪后果没有达到刑事处罚的标准 至于需要担保人就是说明已经对社会构成危害了。建议找担保人担保 。最好是当地居委会的担保 , 只要保出来了 是不会上法庭的 出来以后不能违法,一违法前后一起追究刑事责任
检察院让我找个保证人是什么意思
这是取保候审的而一个必须条件。保证人的责任主要是保证被保证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逃避和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是一种刑事诉讼参与行为。
保证人的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保证人的代为清偿能力。担保法第7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本条明确了保证人的基本资格要求,即“具有代为清偿能力”。保证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保证,目的在于保证债权能够得到实现,或者说债务能够得到清偿,因此,具有代为清偿能力是保证人的基本条件。
代为清偿既包括代为金钱性质的清偿,也包括代为履行其他给付。
根最高人民法院《担保法解释》第13条规定: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代为履行非金钱债务的,如果保证人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包括代为履行债务和承担债务不履行责任两种,二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不能实际代为履行,对债权人因此造成的损失,保证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需指出的是,担保法关于保证人资格的基本要求并非强制性规定,故不能以保证人不具有代偿能力为由认定保证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在《担保法解释》第14条规定: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扩展资料:
下列主体不得作为保证人:
未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机关。
《担保法》第8条规定: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经济组织贷款一般由国家有关主管机关负责借人,然后按有关规定转贷给国内有关单位。
在转贷时,一般要求国内借款单位提供还款担保,这种担保得由国家机关提供。如外国政府贷款的转贷,就要求借款单位提供省、直辖市、自治区或计划单列市计委的还款担保。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益是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一般是非经济利益。如果允许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债权人提供担保,极有可能减损其用于公益目的的财产,无疑有违公益法人的宗旨。
因此,法律不允许它们作保证人。但在实践中,有许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并非从事公益事业,对这些从事非公益事业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依据国家政策允许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认为其有从事保证活动的民事权利能力,可以担任保证人。
因此,最高人民法院《担保法解释》第16条规定: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如无其他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其所签订的保证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保证人
检察院担保人有风险吗
当然有风险
一旦被担保人失联,你负有罚款或者严重的还可能负部分刑事责任。
检察院要担保人 这个担保人是什么意思?
这个是取保候审或者说保释,给犯罪嫌疑人的取保候审,必须缴纳保证金或有保证人。你这个所谓的担保人就是保证人。
检察院为什么会要担保人报到
检察院为要担保人报到:这是取保候审的而一个必须条件
保证人的责任主要是保证被保证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逃避和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是一种刑事诉讼参与行为。
保证人的代为清偿能力。担保法第7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本条明确了保证人的基本资格要求,即“具有代为清偿能力”。保证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保证,目的在于保证债权能够得到实现,或者说债务能够得到清偿,因此,具有代为清偿能力是保证人的基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