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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带2女子开房的简单介绍

课程:

有一个故事,讲一男子在宾馆看见两个女的开房,搞清楚她们的房间后,打房间电话问是否需服务,一夜后还得小费

朋友出差公干,入住南门某酒店,晚上一个人,那个寂寞啊,这个你懂的,然后他就在宾馆院里溜达,转了一会有点累,就准备回房间,走到大厅时看到两个美女在登记房间,据他说两个岁数都在二十七八左右,我这哥们忒有才了,就跟着人家上了楼,然后偷偷记下了人家的房间号,回到了自己的房间。过了一个多小时,大概11点钟,我这哥们往两位美女住的房间打电话说“女士您好,请问需要服务吗”。没想到对方沉默了大概十秒之后说,好吧,来两个我们看看吧。我这哥们那个高兴啊,立马就上去了,进去房间美女问“怎么就你一个”,我哥们很专业的回答,我们这里本来就三个人,一个今天请假了,一个有活了,就剩我了。两个美女说好吧。然后,嘿咻嘿咻…………此处省略一万字…………第二天早上,人家给了他一千块钱,他回房间了。

启示:达到目的有多种方法,常规做法永远不是利益最大化的,只有另辟蹊径

男子“捡尸”醉酒女酒店开房被判3年多,具体发生了什么?

就是男子在路上看到女子喝得不省人事,想要占便宜就擅自将女子带去开房并且趁着人家没有清醒意识的状态强行发生了关系,最后被女子的家属找到,选择报警处理了。这个男的你说他没有一丝坏意我才不相信呢,如果真的是好心人,看到陌生女子在大街上呕吐,会将其带去警局或是询问其家人的电话让人来接。而不是这种啥话也没问,就扶着醉酒的女子去开房了,这一看就是想要“捡尸”占便宜,活该被判三年多。在这里我也劝告那些女孩子,喝酒可以,但一定不要喝得烂醉如泥,哪怕你真的想要疯狂大喝一场,也要在有好朋友在的情况下喝,不然就很容易被捡尸的了。

01、烧烤摊偶遇单身女子要啤酒

在2020年的1月某天晚上,徐某跟三五好友在重庆潼南的一个烧烤大排档上喝酒聊天,在这期间遇到郑某讨要啤酒。郑某在讨要啤酒的时候已经是不省人事了,烧烤摊老板就是看到她喝得那么醉所以没再敢售卖啤酒给她,郑某没得到啤酒就向领桌讨要,徐某好心地给了两瓶啤酒,郑某人就离开了大排档。在这之后徐某依旧是跟朋友继续喝酒聊天,过了一个多小时才散场。

02、路上再次遇见单身女子喝得烂醉如泥

在回家路上徐某看到有陌生女子蹲在马路上各种呕吐,就上前去询问要不要紧,这一看发现陌生女子就是那个跟自己讨要啤酒的郑某。因为郑某已经喝得烂醉如泥了,嘴上还各种嚷嚷着要喝酒,不想回家,徐某见状就心怀不轨将郑某带去了旅馆开房。开了房间之后徐某就趁着郑某意识不清醒的情况下强迫与之发生关系,郑某也因为酒精作用下根本就无力反抗。

03、报警处理被判处3年

直到第二天早上,郑某的家人找到了徐某所开旅馆的位置,打开门就看到郑某衣衫不整与一男子睡在一起就知道发生了什么,当即就选择了报警。徐某还狡辩说当晚郑某虽然是喝醉了酒,但是能行走,也能说话,两人发生关系也是自愿的,她在发生关系的过程中并没有反抗。不过经过法院审判认为,郑某蹲在马路上呕吐、走路也不稳就已经是醉酒状态了,不具备反抗能力与防卫能力,因为徐某的行为已经符合了强奸罪的一个犯罪构成了。

最终徐某被判处三年三个月,这事他一点都不无辜,他看到路上有女子醉酒就带去开房,就是有这个想法的了。现如今很多男子都想要在酒吧、夜店附近进行捡尸,就是想着女孩子喝醉了酒不能反抗比较容易占便宜,所以女孩子啊还是要小心一点。

河南男子与未满14周岁女生先后开房两次,女生家长对此有何表示?

女生家长起诉了这名男子,当时表示一定要让他付出代价,后来案件进行了一审和二审,最终判处张某3年有期徒刑。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张某一直在说,他和女生在一起,女生是自愿的,他并没有强奸。张某说女生是喜欢他的,因为在两次的约会当中,女生都没有拒绝,对于亲密的行为也没有表示抗拒。

可是女生是一位未满14岁的未成年人,成年人要是和未成年发生了关系,那么就会被定为是强奸,就算是女生愿意,只要是女生的监护人,对这件事情追究的话,那么成年人就一定会付出代价。对于未成年人来说,有很多事情,是他们没有办法分辨的,所以法律要保护未成年人。

张某应该受到惩罚

其实张某本应该有5年的刑期,但是因为他有自首的情节,并且在调查这件事情的时候,是积极配合的,所以才从轻判的,只判了3年。虽然3年的有期徒刑已经很少的,但是张某还是不认可,之后一审判决结束之后,张某就上诉了,但是结果并没有改变。法律是公正的,也许张某自己觉得挺冤的,但是我觉得他一点都不冤,他应该受到惩罚。

首先张某和这个女生交往,张某就清楚的知道对方是未成年人,而之所以被称为是未成年人,就说明她还小,有很多事情都不懂,也许这个女生很喜欢你,但是你不能就此下手,来看房两次,换位思考如果这是你的女儿,还没有满14岁,遇到了一个像你这样的男人,你会接受吗?

其次张某也是真的傻,这么大人了,怎么还不懂法。如果你们两个人真的是相互喜欢,在一起恋爱可能是没问题的,但是一旦发生了关系,这性质就完全不一样了。如果你真的很喜欢这个女生,那你就默默的等到女生成年,这样你们就算同居也没有任何问题。所以张某选择了和女生在这个时候开放,估内心也没安什么好心思,所以这是张某应该受到的惩罚。

我很支持女生家长的做法

这件事情发生了以后,女生的家长选择把张某告上法庭,这样的做法我非常支持,张某已经23岁了,一个成年人,知道对方是一个还在上学的孩子,然后还和女生在一起了,这对于女生来说无论是生理上还是心理上,伤害都是很大的。所以面对自己的孩子,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哪一个家长都不可能不了了之。

家长对于这件事情一定是很生气的,所以起诉维护权益,这是对的。通过这件事也在给那些成年人提个醒,不要做不该做的事情,否则监狱就是你最好的归宿。23岁的张某,会在监狱度过3年的时间,也许这3年的时间会让他想清楚,自己到底错在哪里了。

这件事也给广大的家长提个醒

很多家长如果有女儿的话,到了青春期的时候都非常的头疼,就怕发生这样的事情。所以这件事也在给广大家长们提个醒,孩子在方面的教育一定不能疏忽,要让孩子对这方面有一定的了解,也许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孩子。家长不要因为害羞,对这件事情避而不谈,因为你不讲,反而就会变得很神秘,孩子们就更想去探索。

作为家长,一定要让孩子知道,要保护好自己,虽然现在的孩子都比较早熟,但是也要让孩子清楚一点,就是什么年纪要做什么年纪的事情,不可以逾越。对于孩子的照顾也是不能疏忽的,比如孩子外出,一定要让家长知道,或者是家长要陪同。青春期的孩子要多给他们关注,要多了解他们的想法,这样才能减少这种事情的发生。

总之,孩子是每一位家长的心肝宝贝,所以一定要好好的呵护他们成长。女生也一定要懂得保护好自己,千万不能轻易相信别人说的话,遇到问题要找父母倾诉,然后寻求父母的帮助。而作为成年人,千万不要随便触碰法网,也不要心存侥幸,做任何事情的时候都要考虑好后果。张某的结局就是最好的例子,所以通过这个案例,也是在给大家提个醒。

广东一男子带着情人去酒店约会被妻儿抓现行,男子对此是如何解释的?

广东一男子带着情人去酒店约会被妻儿抓现行,男子对于这件事情并没有做出任何解释,而是低下了自己的头颅,满脸通红。

每个人都想拥有坚贞不渝的夫妻关系,很多男人在与自己的另一半的相处过程中,会做出一些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这名男子,也是没有守住道德底线,在婚内出轨自己的妻子,让自己的儿子和妻子抓了现行,也是感到非常的丢脸,从现场可以看出这名男子被儿子死死的抱住,没有做出任何过多的解释,但是却低下了高傲的头颅。

1、这个事情是怎么回事?

2021年12月18日,在广东东莞发生了一件让人瞠目结舌的事,一名男子带着一名女子去酒店开房,没有想到的是被妻子和儿子抓了现行妻子,发现问题之后立即上前对这名女子进行了殴打,这名女子也是在不断的道歉。这名出轨的男子没有做出任何解释,目前相关人员已经介入调查,相信这件事情一定会有一个好的处理结果。

2、这件事情应该如何定性?

我认为在这件事情中这名男子应该承担全部责任,自己有妻儿还婚内出轨,已是违反伦理道德,被他人抓住之后没有做出任何解释,也是没有一点担当,作为一名男性朋友,在生活中一定要勇敢的挑起肩上的责任,只有这样才可以让我们的家庭更加幸福,面对婚内出轨行为,这名妻子也应该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争取让这名男子净身出户。

3、我的个人看法是什么?

我认为每个人在生活中总会与自己的另一半有一些矛盾,但是在出现矛盾之后一定要学会解决,夫妻双方只有相互信任才可以拥有更好的明天,相信经过这件事情之后,这名男子也会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以后的生活中一定会改过自新。

一男人带女生去如家开房,两张床自己睡了什么意思

男生带女生去开房,而自己一个人睡。这说明它可能会保持定力,保持克制,对女生比较尊重。也有可能他确实存在某些方面的问题。关键也要看这个女生的想法。你很庆幸遇到的是一个有理智的男人。他不会只用下半身思考,管他三七二十一,先冲动了再说,这样的男人其实更加有魅力,懂得爱护女孩子。喜欢一个人的期限是多久因人而异,如果对方是有内涵的,这个期限会很久,甚至是一生。如对方是没有内涵的,这个喜欢可能很快就会终结。喜欢源于颜值,至于它的持久性,则看双方的投契度,双方不投契的,喜欢不会持久。俗话说得好:因了解而分手,其实就是相处下来,发现双方性格不合。适合自己的才拿的出门就可以了。这个问题要遵从自己的内心的,就比如说鞋子合不合脚只有自己知道,别人看到的只是表面。你很庆幸遇到的是一个有理智的男人。他不会只用下半身思考,管他三七二十一,先冲动了再说,这样的男人其实更加有魅力,懂得爱护女孩子。

可能他不在状态。或者此时他有个游戏的局需要先完成一下。一般男女开放都会发生点什么,既然没有,就想是不是你们感情出问题了,或者当天是不是吵架了,也或者你们刚相处不久?第一次开房?所以他很爱你,不舍的把你怎么样?你的问题描述的不是很清楚,所以我说的也都是自己的猜测,或者你可以暗示他,直接问他都可以,愿你找到一个真心对你好的男朋友。

男子邀请工友到宾馆,和自己的女朋友发生关系 ,两位男子分别构成什么罪?

两位男子都构成了强奸罪,一个是主犯,一个是从犯。他们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张某和李某是一对好基友,他们同在一家公司,平时的关系很不错,李某是后入职的,张某在工作中对李某非常照顾,帮助他完成了很多困难的项目,当然李某对张某也非常感激,一直想找机会报答他。

王某是一位漂亮的姑娘,她和李某是在网络上认识的,双方在网络上相谈甚欢,觉得对方是自己的理想伴侣,不久之后他们就约定在线下见面,李某的形象高大帅气,出手大方,王某非常满意,二人在酒足饭饱之后,李某提出要到附近的宾馆休息一下,王某半推半就的答应了,在酒精的作用下,二人跨越了雷池。

事后王某可能是有一些累了,就昏睡了过去,李某倍感惬意的躺在床边,点燃了一直香烟,开始吞云吐雾,此时他想起了自己的好兄弟——张某,于是便拿起手机给张某发信息:“张哥,兄弟有好事找你”。张某告知李某自己马上就来。

两支烟的功夫张某就到了李某所在的宾馆,李某把张某悄悄引上了自己的房间,便转身离去,正当张某要行动的时候,王某突然醒了过来,看见房间里的人并不是李某,她吓了一大跳,赶忙把张某推开,披上衣服就跑出了房间,并且打电话质问李某是怎么回事,听着李某支支吾吾回答不上来,她好像有了一些明白了,于是就选择拨打了110。

警方接到报警后,很快就将张某和李某羁押到案,经过审讯张某、李某交代了自己的所作所为,而王某也因为自己的草率,懊悔不已,一边指着李某骂他不是人,一边抱头痛哭,恨自己有眼无珠。

公安部门就这起案件提起了诉讼,检方指控张某和李某同时犯有强奸罪,审讯期间张某和李某对于这样的判罚都不服,提起了上诉,但是检方给出的解释非常明确,张某所构成的强奸罪是因为他趁着王某在睡觉的时候,不知反抗,而想要与其发生关系,这属于趁妇女睡着不知反抗,而违背妇女意愿,但是他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王某突然醒来导致犯罪并没有真实发生,因此他属于强奸未遂。

而李某之所以犯了强奸的罪行,和他之前和王某发生关系没有任何关系,主要是因为他帮助张某对王某实施强奸,他在这一过程中起到了帮助的作用,他利用短信将张某叫过来,并且让他进入自己的房间,为张某对王某实施强奸提供了帮助,属于从犯,于是他也构成了强奸罪。

最终张某和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因为他们一个是强奸未遂,一个是属于从犯,鉴于情节较轻,所以选择从轻处罚。

现在在网络上交友非常常见,这里还是要告诫一些女性朋友,在网络上交友时一定要小心谨慎。因为你不知道和你甜言蜜语的网友的真是情况,是好人还是坏人,他会对你做什么,这些都是未知数,如果非要见网友的话,一定要在有足够了解的情况下再去见网友;建议选择在白天,而且最好不要喝酒,不要轻易和别人开房;最好带上自己相信的朋友,把自己的行程告知给朋友,在外面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安全,千万不要轻易相信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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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访客
     发布于 2023-01-17 04:20:05  回复该评论
  • 女性朋友,在网络上交友时一定要小心谨慎。因为你不知道和你甜言蜜语的网友的真是情况,是好人还是坏人,他会对你做什么,这些都是未知数,如果非要见网友的话,一定要在有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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