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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主播出来玩_主播与粉丝开房玩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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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播与粉丝开房被杀是哪个主播

9月20日,郴州宜章某酒店发生一起命案,一名年轻女子在酒店宾馆遇害,警方随后对开房男客进行网上追逃。经调查,警方发现女子是一名网络女主播谭某,而男子则是一名仰慕她的网友,姓王。今年2月在某直播平台上,来自安徽的19岁王某认识了21岁女主播谭某,王某都成为了女主播的头号金主,为她疯狂刷礼物,花费近两万元。

王某的行为最终“感动”了女主播,两人开始相约在郴州市内的宾馆开房,不过每次开房过后,谭某都向王某频频要钱。终于在一起开房过程中谭某又要钱惹怒了王某,王某拿出刀捅死了谭某。

作案后,王某离开宾馆,谭某的尸体直到第二天才被发现,王某则被父母劝解前去自首。目前,王某已被刑事拘留。

男子与女主播相约开房,女主播报警双双惹祸上身,警方如何处理的?

男子与女主播相约开房,女主播报警双双惹祸上身

浙江杭州,美女主播小苑报警称自己被男粉丝陈某强奸了。面对警察的询问,小苑言语躲闪,有意回避问题。警方经过调查发现,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陈某是小苑的粉丝,垂涎小苑的美貌已久,称愿意支付5万元包夜。小苑被5万元的价格感动了,欣然赴约。

两人在酒店内发生了性关系。完事后,陈某借口去车上拿东西竟溜之大吉。小苑只得到了100元路费,感觉受到了侮辱的小苑报警称被强奸。最终,二人因涉嫌卖淫嫖娼,均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4天。

警方如何处理的

1、女主播小苑见钱眼开,为了钱什么活都接,遇到不按套路出牌的陈某,只能自认倒霉了。小苑想报警维权、出气,这种方法是行不通的,如果陈某真被警方以强奸罪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小苑是有可能构成诬告陷害罪的。

2、陈某假装以5万元价格包夜,是否构成诈骗呢?陈某确实欺骗了小苑,这种属于民事欺诈,不构成诈骗罪。诈骗罪是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产性利益的行为,本案中小苑没有财产性利益损失,只是没有获得“嫖资”,而嫖资是应当追缴的,法律不予保护。

那陈某为何不涉嫌强奸罪呢?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本案中,陈某并没有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小苑是自愿的,甚至是主动的,因此陈某不构成强奸罪。

3、陈某虽然没有支付嫖资,但是两人达成了交易的合意,并且已经完成了该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66条 ,卖淫、嫖娼的,处10-15日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所以二人都被处以行政拘留4天的处罚。

女主播和男粉丝发生关系算操粉吗?

算,主播和粉丝发生关系就算。

一网红

(1)“网络红人”(Influencer)是指在现实或者网络生活中因为某个事件或者某个行为而被网民关注从而走红的人或长期持续输出专业知识而走红的人。他们的走红皆因为自身的某种特质在网络作用下被放大。

  (2)与网民的审美、审丑、娱乐、刺激、偷窥、臆想、品味以及看客等心理相契合,有意或无意间受到网络世界的追捧,成为“网络红人”。因此,“网络红人”的产生不是自发的,而是网络媒介环境下,网络红人、网络推手、传统媒体以及受众心理需求等利益共同体综合作用下的结果。

二主播

  (1)按游戏内容分为:英雄联盟主播、绝地求生主播、DOTA2主播、穿越火线主播、地下城与勇士主播、风暴英雄主播、炉石传说主播、魔兽世界主播等等,游戏主播通常是由游戏职业玩家、游戏高玩、游戏红人等转型而来。

  (2)除了秀场主播与游戏主播之外的网络主播形式,包括:教学主播、美食主播、户外主播、外语主播、财经主播、健身主播、理财主播等等。在国内以上主播类型相对较少。

杭州小伙出5万约女主播开房,完事后开溜,为何双双被拘?

日子好过了就开始思淫欲,这些小年轻极度浮躁,价值观也很扭曲,干的这些事让正常人都无法想象。明明是一个穷人,非要装成富二代,在直播间里忽悠失足妇女,两个不安分的人都以为能占到对方的便宜,没想到却双双被拘留。这不仅仅是无知和丢脸,更是违法行为,全社会都应该对此唾弃。

一、事件梳理

据媒体报道,事发浙江杭州,有个平台的直播间有个女主播长得很美,身材也是让人浮想联翩,每次直播都能收货男粉丝无数,其中就有一位铁杆粉丝对女主播非常痴迷,通过不停地给女主播刷礼物引起了关注和好感,并顺利的拿到了对方的联系方式。

在“业界”几乎有不成文的规则,刷的礼物多基本上都能建立私下联系,而且还都能约,不过这名男子一开始约女主播并未得到同意,不知道是故作矜持,还是因为价码没到位,于是该男子索性就开出了5万元的“行业”天价,这次女主播心动了,很爽快地答应了该男子出来“玩一次”。

但意外的事情发生了,在两人非法接触之后,男粉丝提起裤子就找借口开溜了,这让女主播的尊严受损了,在直播间都是万千宠爱在一身,没成想在酒店却被男粉丝耍了。愤怒之下,女主播正气凛然地选择了报警,坚持讨要一个说法。

结果可想而知,在经过警方的谨慎调查后,两人均因涉嫌卖淫嫖娼被处以行政拘留4天的处罚。两人都低下了头,不知道是后悔,还是觉得自己太大意了。

二、事件本质

做直播本身无可厚非,分享生活,分享乐趣,也是一件很美妙的事情,但是导向一定要正确,不能以直播为幌子,实际上背地里却干着违法的事情,最后将自己推上了不归路。实际上这些都是价值观的问题,都说人要脸,树要皮,如果脸皮都不要了,那人的价值又在哪里呢?

而作为年纪轻轻的小伙子,更是应该将精力放在学习,生活和事业上,不能总是在虚拟的空间里装富二代,约一次就5万,富二代这样玩也会穷的,做人还是要踏实,否则迟早也是进入歧途。

三、事件反思

由此我想到了这些误入歧途的年轻人,为何当初选择了这条路?这与从小的家庭教育不无关系,好的家庭教育一定会教会孩子如何去开创正确的人生,随时随地都知道自己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而家庭教育缺失的年轻人往往是不知道轻重的,做任何事情都是由着性子来,跟着感觉走。

女孩子要从小教会她们自立自强,学会通过劳动去支配自己的人生,男孩子则要做到君子坦荡荡,挺直腰板做人。

干干净净做人,踏踏实实生活!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留言讨论!

女主播约男粉开房,对方只给100块愤而报警,后来怎样呢?

随着移动端互联网的普及,主播这个行业越来越吃香,由此衍生出各种各样的网红,改变着每一个人的生活。

网红是一个中性词,一些默默无名主播为了名利迷失了自己,不惜剑走偏锋,最终走上歪路。介绍的这位主播是重庆妹子,26岁在浙江杭州打拼。

直播行业虽然存在很多机遇,但危险也无处不在,尤其每天都要面临各种各样的粉丝,内心不够坚定的这位重庆妹子果然迷失了。

一天,女主播下播后,收到一位男粉丝的信息,说对其很感兴趣,要约着线下见一面。

这位男粉丝提出对女主播的脚尤其感兴趣,双方谈好价钱,玩脚3万,决定线下见面。

男粉丝开好房后等女主播过来,又给女主播转过去一百元打车费。不一会儿,双方就见面了。

男粉丝和女主播见面后,又决定要对方陪他一晚,并且加价到了五万,女主播答应了这个要求。

一切都很顺利,男粉丝对女主播说要下去拿点东西,女主播万万没想到,男粉丝走了之后就再没回来。

谈好了玩脚3万陪一晚5万的钱也没有收到,合着对方总共只甩给自己100元的打车钱。

女主播越想越气,愤而报警,扬言自己被强X。警察到达现场后,先将女主播带回了所里,然后将事情的来龙去脉了解清楚。

警方看了女主播和男粉丝的聊天记录,得知了双方事前早有约定,所以女主播所说的强X肯定是不存在的。随后,警方逮捕了逃跑的男粉丝,原来其只有23岁,一直是个无业游民。

女主播和男粉丝都涉嫌违法犯罪,双双被拘留,双方疑似构成嫖娼卖淫行为。

根据我国法律条文,嫖娼只是违法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只有明知女方不满14周岁,还与其发生性关系的,才构成强奸罪。

女主播可能没想到,自己的一时十足,结果落个里外不是人,不仅没有得到钱财,还丢了名声。

直播是一种生活方式,是互联网时代的标志之一,正在深刻改变着每个人的生活,但其也是一把双刃剑。

人群总是朝着资本的方向流动,现在的主播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同时也就造成了网红主播们素质参差不齐的现象,门槛低了,想要浑水摸鱼的人就多了。

能够做到李佳琪、薇娅这样的人少之又少,更多人只是一名默默无闻的小主播,大部分年轻主播连吃饭都成问题,有些坚持不下去了转行,有些则产生了不良想法,想要靠打擦边球吸引粉丝,然后再后期洗白。

通常大众是没有辨别错误能力的,这就需要进一步健全网络条文,提升网络环境,提升主播素质的同时,也潜移默化改善网民的素质。

  • 评论列表:
  •  访客
     发布于 2022-07-17 10:08:45  回复该评论
  • 位,于是该男子索性就开出了5万元的“行业”天价,这次女主播心动了,很爽快地答应了该男子出来“玩一次”。但意外的事情发生了,在两人非法接触之后,男粉丝提起裤子就找借口开溜了,这让女主播的尊严受损了,在直播间都是万千宠爱在一身,没成想在酒店却被男粉丝耍了。愤怒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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